山东金乡: “检察官约谈”解民忧受好评
本报记者 卜雪峰 通讯员 王倩报道
“多亏了咱检察室,俺们村集体土地承包款的糊涂账终于查明白了。”近日, 山东省金乡县鸡黍镇单海村村民特意来到金乡县检察院派驻鸡黍检察室,向主动约谈有关人员的检察室干警表示感谢。
据了解,金乡县检察院设立派驻检察室以来,为及时、妥善的处理矛盾纠纷,在各派驻检察室设置检察官约谈室和检察官信箱,设立检察官约谈电话和约谈邮箱,制作检察官约谈名片,通过开展下访、巡防和接访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地畅通群众诉求、信访和监督渠道,变被动接待群众或事件发生后的事后监督为主动调处、主动化解、主动服务和主动预防,听实话、明实情、做实事,做群众的知心人,使检察室工作更接地气。
今年5月底,派驻鸡黍检察室干警通过走访约谈了解到,单海村村民怀疑村民代表私分村集体土地承包款。派驻鸡黍检察室干警马上根据检察官约谈制度规定,主动约谈了代为保管承包款村民代表、单海村村干部等人。经过调查发现,曾经由村民代表代为保管的17万元集体土地承包款,15万元承包款被用于集体支出,剩余的2万元去向不明。检察室干警再次约谈保管金钱的村民代表,进行释法说理,希望他们退回土地承包款。在检察室干警的耐心劝说下,代为保管的村民代表将2万元土地承包款退回,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去年6月,外地蒜商曾某某通过检察官约谈名片来到派驻城区检察室,反映自己存在城区某冷库的上百吨大蒜被冷库承包人私自卖掉,大蒜款拒不返还。曾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以有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后,无奈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曾某某对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处理不理解。
派驻城区检察室干警第一时间与负责此民事案件审理的开发区法庭法官和曾某某进行约谈。经过了解,冷库承包人赵某某多次和他人发生此类纠纷,仅在开发区法庭便以相同案由被多次起诉,所以曾某某等被侵占人以及普通群众均认为应当追究赵某某的刑事责任。检察室干警及时与侦监科沟通,认为赵某某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但此类案件不属于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范围。于是检察室与法庭沟通,共同向当事人详细解释,引导他们撤销民事起诉,走刑事自诉程序,并通过法律手段挽回经济损失,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为提高预防服务的针对性,各派驻检察室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重大在建项目、惠农支农专项补贴、国有土地补偿款发放等过亿元的重点工程负责人进行主动约谈,剖析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引导相关责任人剖析本单位在制度建设和组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制定防范措施,促使其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据统计,自“检察官约谈”制度推行以来,该院检察室主动约谈群众183人,约谈企业50家,约谈行政部门26个,解决实际问题困难42个,处理涉访纠纷16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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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