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
担保数量:5000万元
截至本披露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27,363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202,000万元。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16年8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签订《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协议》。本次保理融资额度5000万元,保理融资有效期自2016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25日。
同时公司与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上述主合同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溢租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注册资本:贰亿元,法定代表人:邱樟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运输装卸设备租赁、电力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印刷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舶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业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项目投资;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
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61,526.42万元、净资产34,406.89万元、资产负债率44.08 %,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 3,320.48 万元、净利润1,042.20万元。
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1,629.55万元、净资产34,505.96万元、资产负债率44.01%,2016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44.27万元、净利润80.59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的需要,2016年8月26日,香溢租赁以其与承租人直接形成的应收租赁款,向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申请有追索权的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约定香溢租赁将其在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的应收租赁款转让给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按照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对应的保理融资金额之和,给予香溢租赁5000万元的保理融资。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2016年8月26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就上述保理融资事项向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提供保证担保,以保证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债权的实现。
保理银行(债权人):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
融资申请人(债务人):香溢租赁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依据其与香溢租赁于2016年8月26日签订的主合同《应收租赁保理业务协议》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二)保证方式: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四、公司意见
(一)2016年3月31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下属租赁公司2016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12亿元额度内,为公司所控股的租赁公司2016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
同时,同意公司在最高额35亿元范围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担保有限公司2016年工程保函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执行。
(二)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贷款担保27,363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202,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128,174.41万元,实际担保额合计155,537.41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01,722.64万元的77.10%,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公告编号:临时2016-038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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