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公告编号:2016-03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22日起停牌,并于2016年8月23日发布了《川仪股份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
截至本公告日,该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29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在本次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确定上述重大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公告编号:2016-03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川仪股份”)于2015年7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集团”)的通知,通知称四联集团拟在近期(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四联集团于2015年8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了公司3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759%。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518%。
2016年8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联集团《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四联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四联集团
(二)增持前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四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6,374,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25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川仪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四联集团增持计划有关情况如下:
基于对当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稳定公司股价,维护股东利益,四联集团拟在近期(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5年8月25日,四联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了公司3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759%。增持后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36,674,85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601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
2015年8月25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期间,四联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6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518%。至此,四联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完成后,四联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36,974,85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677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四联集团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经核查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行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本次增持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公告编号:2016-03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23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川仪股份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36)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公告编号:2016-036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上交所同意,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86.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报告期以前已使用募集资金52,269.16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2016年1-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603.69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7,872.85万元。
2016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1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7.11万元。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15,378.0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15年12月,公司将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建设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和测试能力实验室等,主要从事产品工艺技术性能提升的研发活动,因此不能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生产制造能力和工艺质量水平,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公司业绩,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和技术保障。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年4月7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8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2016 年3月22日, 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2015年8月27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2016年8月19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
2016年3月25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及2015年1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部分新建、部分利用现有厂房。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 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6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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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公告编号:2016-03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核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7月公开发行A股股票 10,000 万股,发行价格 6.72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7,2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2014 年 7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2014 年 7月 2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第8-26 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以及偿还银行借款。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实施了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经公司2014年10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31.66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4年9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暂时闲置的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存期六个月,该事项已于2015年3月19日终止,到期收回本金30,00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为462.00万元。
经公司2015年4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6年3月22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经公司2015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6年8月19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6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6年8月26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2,935.53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7.2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315.50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2016年度,公司预计用于募投项目的投资额为15,679.00万元,基于目前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公司采取了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进度款,截止2016年8月26日当年使用募集资金666.37万元,预计2016年度尚需使用现金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重庆银行金额为5,00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额为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因此,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意见
川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2016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川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审慎判断,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公告编号:2016-038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23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川仪股份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止2016年6月末,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7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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