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20,000.00万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90,880.00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7月14日,公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财务公司”)签署编号为“BZHT2016009”的《保证合同》,为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浩公司”)20,00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福街南
注册资本:169,404.25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广庆
经营范围:甲醛、三聚甲醛、聚甲醛、二氧戊环、塑料粒料及筛板;己二酸、二元酸、环己烷、环己醇、环己烯、硝酸、解吸气、氢气、氮气、压缩空气、仪表空气、蒸汽、脱盐水、除氧水、中水的生产、销售及出口(以上项目筹建);聚甲醛工艺技术咨询、服务;己二酸工艺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引进、生产所需设备原材料进口。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5年末,唐山中浩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52,182.12万元,负债总额286,352.50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42,76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3,002.50万元),净资产165,829.62万元,该公司正处于建设期,2015年度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84.93万元,净利润-84.93万元;截至2016年3月末,唐山中浩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70,846.50万元,负债总额304,996.45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25,76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8,953.75万元),净资产165,850.05万元,该公司正处于建设期,2016年1-3月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5.52万元,净利润-5.5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开滦财务公司为唐山中浩公司提供的20,00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2016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13日止。公司为唐山中浩公司向开滦财务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唐山中浩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有利于促进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唐山中浩公司提供不超过85,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对唐山中浩公司提供担保23,000.00万元,融资担保剩余额度62,000.00万元。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5,597.2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13%,无逾期担保,且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子公司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35,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275.00万元,为子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9,38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浩公司提供担保190,88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6,062.25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0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保证合同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唐山中浩公司营业执照
(五)唐山中浩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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