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16日07:3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8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7月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6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设计总规模10万吨/日。本次项目总投资16,135.07万元,包括一期规模为5万吨/日的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污水处理厂水务资产,一期水务资产中规模为2.5万吨/日的提标改造工程以及项目前期费用。其中,一期规模5万吨/日的水务资产部分作价12,022.04万元,2.5万吨/日规模提标改造工程部分投资约3,725.03万元,项目前期费用约388万元;

  2、同意公司与大连松木岛水务中心设立合资公司大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大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4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5,760万元,持有其90%股权;大连松木岛水务中心出资640万元,持有其10%股权;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08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河南省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河南省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规模3万吨/日,特许经营权转让总价款12,700万元;

  2、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平顶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负责本项目的移交、运营、管理等工作,平顶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810万元人民币;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08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投资南阳市南水北调汇水区乡镇污水厂厂外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投资南阳市南水北调汇水区乡镇污水厂厂外配套管网项目,包括南水北调汇水区2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管网建设,总投资不超过23,000万元;本次投资9,000万元,包括新建西峡县、淅川县、内乡县的污水处理管网,总长度约59公里,投资额约7,056万元,支付部分已建成管网建设费用1,944万元;

  2、同意公司向南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预计全部工程对应的增资款为5,750万元,本期增资2,250万元,本期增资后南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408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08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河南省驻马店第四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投资河南省驻马店第四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包括15万吨/日的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一座、相应污泥处理设施等;本次投资为规模7.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设施,以及厂外管网等;本次总投资不超过13,800万元;

  2、同意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驻马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驻马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4,680万元,持股其90%股权;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20万元,持股其10%股权;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08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8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总投资约16,135.07万元;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4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5,760万元,持有其90%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进水水质不稳定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投资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公司与大连松木岛水务中心(以下简称“水务中心”)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大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大连首创”或“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4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5,760万元,持有其90%股权,水务中心出资640万元,持有其10%股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设计总规模为10万吨/日,本次投资范围包括一期规模为5万吨/日的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污水处理厂水务资产,一期水务资产中规模为2.5万吨/日的提标改造工程以及项目前期费用。本次项目总投资约16,135.07万元,其中,一期规模5万吨/日水务资产部分作价12,022.04万元人民币;2.5万吨/日规模提标改造工程部分投资约3,725.03万元人民币,项目前期费用约388万元人民币。特许经营期为25年(含建设期)。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大连普湾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主任:吕东升;地址:大连市普湾新区普湾广场1号。

  (二)水务中心:成立时间:1981年8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衣凤林;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炮台镇松木岛;经营范围: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得经营);水务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水务工程建设(凭资质证书经营)。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管委会(甲方)与大连首创(乙方)签署《PPP项目协议》。由于协议签署时大连首创登记注册手续尚未完成,由公司作为股东代乙方草签。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规模为10万吨/日。一期规模为5万吨/日,其中,提标改造部分规模为2.5万吨/日。

  特许经营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25年(含建设期)。

  污水处理价格及调整:初始污水处理价格4.21元/吨。从第三个运营年开始,每两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中包含电药耗、社平工资、CPI、原料等调价因素。

  基本水量:自商业运营开始,第一个运营年为1.2万吨/日,逐年提升。

  出水水质标准: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由水务中心(甲方)与公司(乙方)签署《合资经营合同》。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4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5,760万元,持有其90%股权;水务中心出资640万元,持有其10%股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利润分配:按照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是公司拓展大连水务市场的重要举措。实施该项目对公司在辽宁省进一步开拓水务等环保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进水水质不稳定风险:存在进水水质不稳定的风险。

  应对措施:保证排污企业的水质检测设备及时到位,从源头上避免风险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8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河南省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特许经营权转让总价款12,700万元;公司拟成立全资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移交、运营、管理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81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进水水质不稳定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河南省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投资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平顶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平顶山首创”或“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移交、运营、管理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81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规模为3万吨/日的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水务资产,特许经营权转让总价款12,700万元人民币,特许经营期30年,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局”):局长:王跃伟;地址:平顶山市叶县广安路中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建设局(甲方)与平顶山首创(乙方)签署《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由于协议签署时平顶山首创登记注册手续尚未完成,由公司作为股东代乙方草签。

  项目规模:3万吨/日。

  特许经营期:自商业运营之日起30年。

  期满移交:合作期满乙方将项目设施所有权利及有关文件资料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

  协议生效条件:自草签之日起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由建设局与平顶山首创签署《污水处理维护运营合同》。由于协议签署时平顶山首创登记注册手续尚未完成,由公司作为股东代乙方草签。

  基本水量:自商业运营开始,第一个运营年为1.5万吨/日,第二年为2.1万吨/日,第三年2.4万吨/日,第四年2.7万吨/日,第五年至合作期结束3万吨/日。

  初始污水处理价格及调整:开始商业运营日起第一年为1.78元/吨,污水处理价格每两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中包含大工业电价、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化工原料类指数、CPI。

  进水水质标准:CODcr≤450mg/L,BOD5≤150mg/L,SS≤300mg/L,TP≤5mg/L,TN≤55mg/L,NH3-N≤35mg/L。

  出水水质标准: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协议生效条件:自草签之日起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是公司拓展河南省工业废水市场的重要举措,通过与区域内项目的协同管理,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运营管理成本。实施该项目对公司在河南省其他区域进一步开拓水务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进水水质不稳定风险:存在进水水质不稳定的风险。

  应对措施:严格按照进水水质指标限值进行管理,积极与地方政府共同协作,保证进水水质稳定,以确保出水达标。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8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南阳市南水北调汇水区乡镇污水厂厂外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3,000万元,本次投资9,000万元;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南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增资 5,750万元,本次增资2,250万元,由其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工程管理费用增加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投资南阳市南水北调汇水区乡镇污水厂厂外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投资南阳市南水北调汇水区乡镇污水厂厂外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南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首创”)增资5,750万元,本次增资2,250万元,本期增资后南阳首创注册资本为10,408万元人民币,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南阳市南水北调汇水区乡镇污水厂厂外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项目包括南水北调汇水区2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投资9,000万元,包括新建管网总长度预计59公里,投资额约7,056万元,支付部分已建成管网的建设费用1,944万元。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汪天喜;地址:南阳市张衡路796号。

  南阳首创: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158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振江;注册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张衡路空明路交叉口东北角;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最终排放、中水处理与回用、乡镇污水处理、农村污水处理;城市河道、沟渠整治、低洼地建设;城市湿地保护开发;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建设、运营。

  截至2016年5月,南阳首创未经审计总资产10,470万元;净资产7,913 万元;2016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45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甲方)与南阳首创(乙方)签署《南阳市南水北调汇水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管网投资建设协议》。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西峡县、淅川县、内乡县的污水处理管网总长度约59公里,部分已建成管网,由南阳首创按照审计金额支付给各投资主体。

  建设期:自各项目开工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回报期:自竣工验收合格起即进入回报期,回报期终止日至南阳市南水北调汇水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期结束。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实施该项目将对南阳市污水搜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为公司在鲁豫其他区域进一步开拓水务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工程管理费用增加风险:存在工程管理费用增加风险。

  应对措施: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合理安排工程建设进度和施工单位进场,严控管理费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8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河南省驻马店第四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3,800万元;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驻马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工作,驻马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4,680万元,持有其90%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进水水质不稳定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河南省驻马店第四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投资河南省驻马店第四污水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驻马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马店首创”或“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4,680万元,持有其90%股权;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20万元,持有其10%股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河南省驻马店第四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整体包括15万吨/日的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一座、相应污泥处理设施、10万吨/日的再生水提升泵站一座、厂外DN2000进水管600米、DN1500出水排放管1200米;本次投资为7.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设施,以及厂外DN2000进水管600米、DN1500出水排放管1200米。本次总投资不超过13,800万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出水水质标准为GB18918-2002一级A。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新运;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天中山大道。

  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注册资本:14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康庆学;注册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市财政局二楼;营业范围:对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进行投资、运营和收益管理;经批准发行公司债券;委托(银行)贷款;合资入股;项目融资及融资担保;承担政府指定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区域性土地整理、商业住宅等经营性开发以及公益性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为企业代理介绍投资、建设项目咨询、上市策划等;经政府批准的其他项目。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与公司(乙方)签署 《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

  项目规模:15万吨/日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一座、相应污泥处理设施、10万吨/日再生水提升泵站一座、厂外DN2000进水管600米、DN1500出水排放管1200米。

  本次投资规模:7.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设施,以及厂外DN2000进水管600米、DN1500出水排放管1200米。

  特许经营权:经驻马店市政府授权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予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对本项目进行前期工作、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独家权力。

  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

  期满移交:特许经营期满次日为移交日,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移交资产。

  协议生效条件:自乙方提交建设期1亿元人民币建设专项资金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由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和公司(乙方)签署《驻马店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移交PPP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基本水量:商业运营日后前三年无保底水量;第四年为90%;第五年起100% 。

  初始污水处理价格:初始污水处理价格为0.909元/吨。每两年对当年运营成本进行审核一次,与上次调价时的运营成本进行对比超过3%时,可按法定程序向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调价。

  进水水质标准:CODcr≤420mg/L,BOD5≤180mg/L,SS≤200mg/L,TP≤5mg/L,TN≤35mg/L,NH3-N≤30mg/L。

  出水水质标准: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由公司和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协议》。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4,680万元,持有其90%股权,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20万元,持有其10%股权。

  利润分配:按照协议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是公司拓展河南省水务市场的重要举措,通过与区域内项目的协同管理,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运营管理成本。实施该项目对公司在河南省其他区域进一步开拓水务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进水水质不稳定风险:存在进水水质不稳定的风险。

  应对措施:协议中约定,项目公司将积极与地方政府共同协作,保证进水水质,以确保出水达标。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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