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6月28日讯
方大化工(000818)6月28日早间发布公告,因自身经营的需要,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方大集团于6 月 26 日与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辽宁方大集团将持有的 1.98亿股无限售流通的方大化工股票协议转让给后者,占公司总股本的29.16%,成交价为10元/股。本次股份转让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
辽宁方大集团原持有方大化工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4%,为方大化工第一大股东。公告披露,本次股份转让后,辽宁方大集团仍持有方大化工部分股份,辽宁方大集团将敦促方大化工继续坚持原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资料显示,新余昊月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6亿元,其控股股东为火炬树,火炬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盛达瑞丰,盛达瑞丰的控股股东为卫洪江,因此,卫洪江为新余昊月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新余昊月除拟受让方大化工 1.98亿股 A 股股票外, 未从事其他业务。
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盛达瑞丰希望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有效整合资源,改善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竞争实力和长期经营能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新余昊月将持有方大化工29.16%的股份,为方大化工控股股东,卫洪江为方大化工实际控制人。
新余昊月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未来12 个月内,不会转让本次受让的方大化工股份,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一步增持方大化工股份的可能性。
方大化工目前主营业务为基础化工原料的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氯化苯、环氧丙烷、聚醚及聚氯乙烯等。近年来,由于氯碱化工行业整体产能过剩,公司主要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目前,方大化工正在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100% 股权,战略布局集成电路及微波器件、组件(系统)等相关业务。
除持有方大化工股份外,辽宁方大集团还持有方大炭素42.51%的股权,通过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持有方大特钢48.52%的股权。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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