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重点监管
四类信披行为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上交所在6月24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近期上市公司一线监管的新动向。针对市场上出现的新情况和监管的新要求,上交所继续运用“刨根问底”式监管问询手段,着重加大对四类行为的监管力度,主要体现为:加大对并购重组业绩承诺履行的信披监管力度;持续关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将行业研究报告对股价的影响纳入信披监管范围;严查上市公司股东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的违规行为。
本周,并购重组的监管新政持续发酵,其中亦涉及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业绩承诺问题。上交所昨日指出,近期上市公司减免并购重组业绩承诺的情况时有发生,投资者反响比较强烈。例如,有公司通过“输血”标的资产或者盈余管理等方式增厚标的资产业绩,变相减少或者规避业绩补偿承诺;还有公司拟直接召开股东大会,减免相关方原有的补偿义务。对于上述现象,上交所密切关注、快速反应,将承诺变更程序的合规性、变更承诺的合理性以及前后信息披露的一致性作为监管问询的重点,要求相关方作出充分解释。
此前,证监会已于上周出台相关监管问答,明确业绩承诺不得随意变更。上交所将严格落实这一监管要求,督促相关方认真履行承诺义务。
在关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方面,上交所指出,实践中,部分公司募投项目选取的随意性较大,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投资者比较关注。例如有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不具备实施基础的新产品、新业务,迎合热点题材;还有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拟投资主业的资金转投此前并未涉足的类金融领域。对于这些情况,上交所采取综合监管手段,将信息披露问询与股价交易核查相结合,督促上市公司补充披露资金投向和变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加大风险揭示力度,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用热点项目投机炒作情况。在多次问询下,一些公司取消或变更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募投项目。
同时,上交所将行业研究报告对股价的影响纳入信息披露监管范围。上交所在实践中发现,一些公开发布的研究报告,存在缺乏客观依据、结论主观草率、内容捕风捉影甚至制造“噱头”等问题,容易误导中小投资者。近日,有券商研究报告对某公司电子化学品相关业务作出积极评价,并推荐买入,公司股价随之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经信息披露监管比对核查发现,电子化学品业务占公司营收比重较小,相关研报设定的多项假设前提存在疑问。就此,上交所已第一时间要求公司发布公告,澄清实际情况;同时,对其中是否存在二级市场违规交易行为,启动了交易核查。
另外,上交所还严查上市公司股东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的违规行为。近期监管发现,有投资者在增持公司股份过程中,涉嫌隐瞒一致行动关系,规避信息披露义务。上交所近日发现某公司部分股东在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对选举董事的表决高度一致。通过进一步核查,上交所发现,上述股东在工商登记信息、开户营业部、交易IP地址等多个方面存在关联性,其一致行动关系的嫌疑较大。就此,上交所多次发出监管函件,及时要求公司及相关方认真自查,并同步开展对公司股票的交易核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上交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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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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