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业"或"本公司" )于 2016 年 6月23日发布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光伏农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本公司临 2016-28 号公告)。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格式指引》的有关要求,就该公告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合作模式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协议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节水")与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签订的战略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合作模式、出资方式和金额将以正式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目前尚末确定并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后续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相关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爱康实业股东结构及财务指标
爱康实业注册资本30000 万元整,股东邹承慧持股100%。2015 年末资产总额 199,547.75万元,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89,094.70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务收入205,529.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711.15万元。
三、风险提示
1、战略合作协议为基础性的框架协议,鉴于该事项有可能对股价造成影响,公司及时披露了签订框架性协议的相关信息,具体实施方案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下一步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天业节水在光伏用地、土壤改良、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设计、农光互补及农业运营方面的开发,利用天业节水现有膜下滴灌节水灌溉产品及工程技术优势,在爱康实业闲置光伏用地上进行光伏农业推广与建设,目前尚末确定并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模式、涉及金额及人员配备等情况尚无相关合作细节约定,后续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后 6个月内未就合作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则战略合作协议所涉及的合作项目终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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