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5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消息,晋商银行临汾分行违反“七不准、四公开”,转嫁费用被中国银监会临汾银监分局罚款2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6条第5款审慎性经营规则。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临汾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晋商银行临汾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临银监罚〔20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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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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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晋商银行临汾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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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赵基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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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反“七不准、四公开”,转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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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6条第5款审慎性经营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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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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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临汾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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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4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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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婷 SF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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