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北京将于6月底前启动商业车险改革工作,实现新旧条款费率的切换。
据悉,此次北京商业车险改革,按照中国保监会部署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发布商业车险基准费率方案的通知》要求,北京地区将统一使用行业最新版示范条款,在纯保费计算规则、附加费用率、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等方面与全国保持一致,而对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简称NCD系数)的取值范围在全国的基础上有所延伸,并将采用交通违法浮动系数。其主要特色如下:
一是继续保留4年、5年不出险车辆0.5、0.4的优惠系数,一年出险10次及以上车辆的费率浮动系数为3。
二是使用交通违法浮动系数,强化保险费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约束和惩戒作用,辅助改善首都道路交通秩序。确定闯红灯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未达50%)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超过50%)1次及以上,保险费率上浮15%。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展交通违法因子在保险费率构成中的范围和浮动系数。
2010年1月1日,北京在全国率先实施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机制,将理赔次数与保险费率增减科学挂钩。车辆连续5年不出险,费率浮动系数最低为0.4,车辆一年出险8次及以上,费率浮动系数最高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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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瑞敏 SF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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