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14日08:3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从2016年6月14日起,中国建设银行开始代理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代理销售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0142(A类)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热线:95533;公司网站:www.ccb.com。

  2、融通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我公司决定自2016年6月13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 “北京文化”(股票代码:000802)、“万达信息”(股票代码:300168)、“中国重工”(股票代码:601989)(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该股票恢复交易并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40088380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通福A份额折算和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2016-6-1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6月3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发布了《关于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福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和《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福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16年6月8日为通福A的第5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通福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6年6月8日,通福A的折算比例为1.0173561646,折算后,通福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通福A相应增加至1.0173561646份。折算前,通福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6,017,220.23份,折算后,通福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6,295,217.74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通福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6年6月14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通福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通福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6年6月8日,通福A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2,716,102.16份,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111,300.00元。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通福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通福A赎回总份额为2,716,102.16份。

  通福B的份额数为158,423,848.56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通福A与通福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即通福A不超过369,655,646.64份,下同)。

  在通福A的开放日,本基金以通福B的份额余额为基准,在通福A和通福B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的范围内对通福A的申购进行确认。对于通福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通福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通福A与通福B的份额配比小于或等于7:3,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通福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通福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通福A与通福B的份额配比超过7:3,则在经确认后的通福A与通福B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的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本次通福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通福A的份额余额将小于7/3倍通福B的份额余额,因此,基金管理人对所有经确认有效的通福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6年6月13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通福A的全部申购、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6年6月14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6年6月13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通福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172,114,264.14份,其中,通福A总份额为13,690,415.58份,通福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158,423,848.56份,通福A与通福B的份额配比为0.086416381:1。由于通福A规模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引起通福A、通福B份额配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投资者注意通福B份额杠杆率变动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通福A每个开放日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进行计算,2016年6月8日该利率为1.5%,故通福A第5个封闭期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通福A年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单利)=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

  =1.5%+2%=3.5%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4日

  融通增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元。通过直销机构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

  3.2 申购费率

  (1)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申购的具体费率如下表:

  ■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注:1年为365日。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归入基金财产。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暂不开通。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暂不开通。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上海小组)和网上直销。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暂未开通场外代销。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5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或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9.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9.3 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9.4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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