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年6月7日、8日、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拟向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有限”)出售本公司持有的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日产”)51%股权,该事项前期已公告。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进展顺利,资产评估工作已完成,交易双方正在就交易价格进行协商确认。
(二)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 调整,营业成本和销售未出现大幅波动。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未发现需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五)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 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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