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晋商银行运城分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监会运城银监分局罚款二十万元整。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运城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晋商银行运城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运银监罚〔2014〕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晋商银行运城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蔡维民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二十万元整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运城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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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婷 SF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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