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12日01:34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截止2016年5月11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5月13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

  2016年3月21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77号《关于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9日开始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截止2016年5月11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二、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5条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2016年5月13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摘牌后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后续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7条、第14.3.28条等规定,公司应当立即准备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目前,因公司就聘请代办机构事项仍在与某证券公司洽谈当中,未能如期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前聘请代办机构,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公司承诺将在2016年5月26日前聘请代办机构并由代办机构刊登公司股份确权公告,明确公司股东办理股票确权登记等相关具体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联 系 人:何 进、赵楚耿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中1009号钰海环球金融中心17楼1706室

  电话:0756-2660313

  传真:0756-2660878

  公司股票摘牌后,公司将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作为公司的信息披露报纸,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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