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12日04:1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11日下午15:55,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投资”)《关于增持股份的通知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委托远致投资增持公司股份。

   远致投资系深圳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一致行动人。

   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国资委本次增持情况

   根据远致投资《关于增持股份的通知函》:“截至2016年5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我司于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1日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你司股份16,969,641股,占你司总股本的1.00%。”

   二、本次增持前深圳市国资委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深圳市国资委为深圳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7楼,负责人:高自民先生。

   本次增持前,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54,099,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6%;深圳市国资委旗下全资子公司远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8,603,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远致投资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鑫投资”)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7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即深圳市国资委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542,978,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增持1%股份后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深圳市国资委本次增持公司1%股份后,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471,068,9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6%;远致投资及亿鑫投资持有公司股票数量未发生改变,即深圳市国资委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559,948,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

   1、深圳市国资委本次增持计划:根据远致投资《关于增持股份的通知函》,深圳市国资委本次增持计划为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2、深圳市国资委承诺:深圳市国资委及一致行动人在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深圳市国资委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深圳市国资委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深圳市国资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增持比例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现委托公司披露其股份增持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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