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以书面通讯表决形式进行,会议就以下议案征询各位董事意见,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每位董事,全体董事已经于二○一六年五月九日前以书面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提名邱国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中远航运因原副董事长李振宇先生退休提出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等职务,公司董事会人员减少至8人。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董事会由9-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董事会同意提名邱国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邱国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邱国宣先生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聘任张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张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2),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止。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中远航运与GeoSea公司合作经营海上风电工程业务的议案;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战略,抓住我国海上风电市场蓬勃兴起的良好机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欧洲著名海上风电工程公司GeoSea NV(简称“GeoSea”)在国内成立合资公司。利用公司及GeoSea双方的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通过租入、购买或建造风电工程船,合作开展海上风电工程业务。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双方各出资7500万元人民币,股权比例为50%:50%,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一致。
同时,为满足国内参与海上风电工程项目对公司性质、工程资质等方面的要求,由中远航运出资2500万元,设立独资工程公司,负责作为总承包方承接工程业务,再分包给合资公司执行。
中远航运上述两项投资总额合计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解决。经测算,预计此次投资海上风电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11.82%,具有较强的经济可行性。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附件1:邱国宣先生简历
1957年出生,中山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广州海运货轮公司船长,广州海运海监室科员,广州海运南方船务公司安运科副科长,中海货运海务部、安监部副主任,中海货运航运部副部长兼总调室副主任,中海货运航运部副部长兼经营处处长,广州海运(中海货运)总经理助理兼航运部长,广州海运(中海货运)副总经理,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邱国宣先生拥有30多年航运业经验和丰富的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工作经验。
附件2: 张莉女士简历
1965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国际私法法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远总公司企划部调研处科员、副科长、科长,中远(集团)总公司总裁事务部副处长,中远(集团)总公司总裁事务部副总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总裁事务部总经理,中远欧洲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香远(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张莉女士拥有20多年的航运业经验,拥有丰富的法律、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经验。
股票简称:中远航运股票代码:600428 编号:2016-030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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