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07日01:0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6年4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参加苏州市国土资源局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以人民币303,593万元竞得苏地2016-WG-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姑苏区虎丘路西、硕房庄路两侧,地块出让面积为84,737.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6,623.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

   为加强行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于2016年5月5日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铧福创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盛置业”)签署《苏州虎丘路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福州泰禾与创盛置业将共同出资设立苏州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地块的开发与建设主体,注册资本1,000万元,福州泰禾持股51%、创盛置业持股49%,福州泰禾、创盛置业按双方持股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资金用以项目开发建设。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土地或项目竞买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注册资本不超过单个项目土地购买款金额范围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运作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因此,上述事项属于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上海铧福创盛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乳山路227号3楼D-776室

   法定代表人:俞卫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情况: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创盛置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西环路3068号(4号楼1017室)

   法定代表人:向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企业管理咨询。

   成立日期:2016年5月5日

   股东情况:福州泰禾持股51 %、创盛置业持股49 %。

   四、合同主要内容

   福州泰禾与创盛置业签署《苏州虎丘路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铧福创盛置业有限公司

   (一)合作方式:

   1、双方在项目所在地按51:49的股权比例成立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作为今后项目运作主体。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0,000元,由甲、乙双方按照51:49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

   2、双方按股权比例提供资金用于项目开发。

   (二)项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项目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项目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名。项目公司日常管理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三)品牌使用

   项目品牌采用“泰禾华发·XX院子”,即以上述品牌对外宣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司商号、投资商、开发商、项目策划、项目宣传、项目推广等。项目公司在甲、乙双方授权范围内使用上述品牌,且无须因使用上述品牌而承担任何费用,“泰禾”、“华发”双品牌宣传比例和地位应对等。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采用合作开发的方式对苏州虎丘路项目进行开发建设,有利于加强行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分散经营风险,借鉴管理经验,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该项目的开发符合公司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强势区域,深耕一线城市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出让股权暂不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福州泰禾与创盛置业签署的《苏州虎丘路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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