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07日01:0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16年5月4日、5月5日和5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 闻。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公告,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3、经征询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均表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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