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06日04:28 证券日报

  21家信托公司去年销售服务费近13亿元

  方正东亚信托花3.4亿元居首

  ■本报记者 李亦欣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2015年信托公司年报梳理发现,在营业支出项目下,“销售服务费”在各家公司中千差万别。有的信托公司在年报中没有单列该项目,有的有该项目一栏,却没有具体的数值。而在单列并公布出来的费用,额度可谓千差万别。有的信托公司该项支出高达上亿元,有的却仅有几万元。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68家信托公司2015年年报中,共有21家信托公司单独并明确列出了销售服务费,总费用达130493.8万元。其中方正东亚信托、中航信托和中泰信托该项支出分别达到3.4亿元、2.8亿元和2.6亿元。同时,2014年方正东亚信托和中泰信托的销售服务费亦达到上亿元。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表示,这一笔费用,可能是有些信托公司借助银行及第三方理财公司的代销产品的佣金。他表示,如果有些公司的直销能力强,这部分费用就比较小或者没有。虽然按照规定,信托公司不能让第三方理财机构代理推介信托产品,不过,有些营销能力不强的公司,只能借助银行或者第三方理财公司。

  销售服务费一般体现在信托公司年报“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支出”项中。有业内人士表示,《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规定,信托产品可以由金融机构代理推介,也就是常说的代销。如果金融机构代理向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自然需要向金融机构付费,这是形成此项支出的主要原因。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并不是该项费用支出越高,就表明该信托公司的直销能力越弱。这一笔费用也有可能包括投资顾问、咨询顾问等中介服务的费用。当信托公司不具备主动管理的业务时都可以聘请财务顾问或咨询顾问,并不仅仅包括支付给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代销佣金。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