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9日09:49 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程子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浩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利军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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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于2016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控股股东酒钢集团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690,800股(20,962,556.00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此次增持后,酒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431,600,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9%。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41.7%,主要因本期采购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35.82%,主要因计入下一期间的递延收益减少所致;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55.3%和57.4%,主要因钢材价格和原燃料价格下跌,以及收缩贸易业务量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7.6%,主要因流向优化及运费降价影响所致;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1.8%,主要因公司带息负债下降及贷款基准利率下降所致;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改善及销售回款现汇比例增加等因素影响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86.8%,主要因上年同期偿还到期公司债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兰仲裁字【2015】第112号),裁定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因《供气合同》纠纷一案,向玉得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赔偿金555.7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裁决尚未执行,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子建

  日期 2016-04-29

  公司代码:600307 公司简称:酒钢宏兴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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