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9日10:14 上海证券报

  (上接345版)

  方正证券201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154,425,206,383.05元,净资产34,958,090,717.59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10,914,989,706.62元,净利润4,064,211,991.64元(详见方正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资金用于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债券回购、公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等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将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进行比较,选择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进行适度投资。

  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25.92亿元(不含本次理财投资金额),未到期理财金额6.72亿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每笔理财投资业务发生时与外贸信托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合同签署后将另行公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此次关联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

  理财产品理论上均具有一定的兑付风险,公司将选择风险低、安全性保障高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平均操作周期短,并严格控制理财产品的风险,与业务合作方紧密沟通,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相关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 临2016-021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实施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0红股”,送股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3,328,001元。”

  现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6,656,002元。”

  原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93,328,001股。其中:1993年4月28日成立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时总股本为12000万元,1996年7月8日由定向募集公司转为向社会募集上市公司发行股票2550万公众股,公司普通股总数为14550万股,公司在1996年9月27日按10:2的比例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股数29,100,001股,2004年7月19日按10:4的比例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股数69,840,000股,2007年6月25日按10:2的比例派送红股,增加股数48,888,000股,目前公司普通股总数为293,328,001股。”

  现修改为: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86,656,002股。其中:1993年4月28日成立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时总股本为12000万元,1996年7月8日由定向募集公司转为向社会募集上市公司发行股票2550万公众股,公司普通股总数为14550万股,公司在1996年9月27日按10:2的比例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股数29,100,001股,2004年7月19日按10:4的比例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股数69,840,000股,2007年6月25日按10:2的比例派送红股,增加股数48,888,000股,2015年11月20日按10:10的比例派送红股,增加股数293,328,001股,目前公司普通股总数为586,656,002股。”

  原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93,328,00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93,328,001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86,656,00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86,656,002股。”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6-022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位,实到监事5位,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9,596,586.6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57,927,932.71元,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58,769,960.1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4,724,362.49元。

  由于2015年中期公司已进行利润分配,并且已分配利润高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同时根据公司2016年度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业务再开展,因此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监事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4月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推荐,拟定第八届监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拟定候选监事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监事:崔运涛先生、廖航女士、宣文苑女士。

  职工监事将有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同本届监事会相同。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项议案还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 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崔运涛,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会计师。

  现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曾任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线材厂计财科会计;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线材储运经销部财务部财务经理;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首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北大方正集团医疗医药事业群财务管理部财务经理;北大国际医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经理、财务分析高级经理、财务分析总监、总监;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总监。

  廖航,女,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

  现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历任北大方正集团综合事业群资产管理部法务助理、法务高级专员、法务经理;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务经理、法务总监,法务部法务总监;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法务经理、总监。

  宣文苑,女,1988年出生,本科。

  现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部总监。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经理;历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投资经理,战略部投资经理。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公告编号:2016-023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3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大博雅国际酒店第六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3日

  至2016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5、6、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 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秦庚立罗曼莉

  联系电话:010-82529555 010-82524758

  传真:010-82524580

  5、 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

  6、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6-02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秦庚立先生、黄昰辰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秦庚立先生、黄昰辰先生将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

  秦庚立,男,1983 年出生,硕士学历,2010年11月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自2010年5月起至今一直在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黄昰辰,男,1988年出生,执业律师。曾在上海瀚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执业;曾在中信国安(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法务部经理,在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风险合规部经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THE_END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