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9日09:5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公告编号:2016-045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永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德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33.04%,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预付的材料款和设备款的增加。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44.9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末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98.53%,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的增值税的增加,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4.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9.24%,主要原因是本期短期借款增加及报告期内偿还一次还本付息借款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83.72%,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的增加。

  6.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897.3%,主要原因是本期参股公司利润增加,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7.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5.06%,主要原因是本期政府补助的增加。

  8.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527.44%,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79.75%,主要原因是本期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比上年同期减少96.78%,主要原因是本期减少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及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回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拟通过境外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合并收购在美国 NASDAQ 进行股票交易的上市公司 MFLX公司 100%的股权,并签署《合并协议》等有关交易协议。

  2、公司拟向总数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82,485,875 股(含 282,485,87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拟用于收购MFLX100%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3、2016年3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2156号)。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正式挂牌,证券简称“雷格特”,证券代码“836812”。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永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公告编号:2016-043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为79,390,270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73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390,27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0元,共计募集资金1,174,975,99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56,975,996.00元,已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本公司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200,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153,775,99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2号)。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5年4月30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68,00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47,390,270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新承诺的情况

  1、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承诺:自东山精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对公司不存在其他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及上市流通时间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5月3日。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79,390,2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7%。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6名,证券账户总数为7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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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天风证券对东山精密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公告编号:2016-046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本公司在4月29日前将问询函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无法在2016年4月29日前完成回复并对外披露。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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