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9日09:51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21、900945公司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辛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尔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分析

  ■

  3.1.2、利润表科目变动分析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1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5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887号)。

  2015年12月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报告》,对“发行数量、发行规模”、“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015年12月24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2016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获审核通过。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辛笛

  日期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编号:临2016-023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文件要求,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对原营业执照(注册号:460000400002151)、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号:62002516-1)、 税务登记证(证号:460100620025161)进行“三证合一”,合并后的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00006200251612。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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