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8日07:12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89 900922 公司简称:上海三毛 三毛B股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邹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志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子公司合作设立基金的进展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合作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软银麟毅创新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的议案》,通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嘉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合作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软银麟毅创新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基金用于专项投资沪江网项目。公司于2016年1月8日收到基金管理人宁波软银麟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其已完成基金设立的相关事项及注册资本(金)变更的工商登记注册事宜(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5672L)。

  (详见2015年11月3日、2016年1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关于转让安诚保险股权事项

  公司拟将持有的非上市金融企业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诚保险”)5000万股(占1.2267%)股份人民币1.4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安诚保险的另一股东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集团”),交易涉及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涉及的安诚保险股权的账面价值5000万元。2016年2月3日,交易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转让安诚保险股权的议案。本项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资审批机构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股权转让。

  (详见2016年2月4日、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邹宁

  日期 2016-04-28

  证券代码: A 600689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编号:临2016—011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邀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2016年6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八届董事会推荐邹宁先生、刘杰先生、胡渝先生及周志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赵晓雷先生、钱利明先生及须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成员符合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上述成员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拟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人民币壹拾万元(含税),该津贴标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

  1、邹宁,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助理工程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重庆外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处处长;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资产营运部副部长、资产营运部部长;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海州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2、刘杰,男,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委员、一分厂团总支书记、上海良基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上海普恩伊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上海一毛条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太仓三毛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渝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胡渝,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纪检审计室业务主管。现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4、周志宇,男,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会计师。曾任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监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赵晓雷,男 ,1955年05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研究生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教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钱利明,男,1971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税务经济师。曾任苏州市税务局专管员、江苏东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及上海金属期货交易所(现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市代表、戴德梁行(上海)有限公司市场研究部经理、上海华燕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金大元(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君则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须峰,男, 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EMBA硕士。曾任上海针织九厂副厂长、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国际时尚教育中心副校长。现任筑客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 A 600689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编号:临2016—012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1、《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

  ■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

  ■

  上述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89 900922 证券简称:上海三毛 三毛B股公告编号:2016-013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7日13点30分

  1.5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下沙新街200弄51号三毛集团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7日

  至2016年6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9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至11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至16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16年2月6日、2016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6年6月6日(星期一)9-16时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近江苏路,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 系 人:欧阳雪

  邮编:200052

  六、 参会方法

  1、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

  2、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会(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七、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一切费用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备礼品(包括车票)。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下沙新街200弄51号三毛集团1楼会议室

  周边交通:1067路、川奉专线、航头5路、沪南线、龙大专线、浦卫线、邵鹤线——“下沙”站。沿下沙新街步行约1.3km。

  或可搭乘轨道交通16号线至航头东站,于2号口出站,南向步行约200米搭乘公司班车。班车为一班次,发车时间为会议当日13:00。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 A 600689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编号:临2016—014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顾顺良委托监事长张萍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长张萍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一、经审议全票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经审议全票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于2016年6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换届改选。会议审议通过:

  推荐曹永祥、何贵云、张天雪三位同志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会议通报了职工监事选举情况:

  蔡志伟、曹广慈二位同志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二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萍女士、顾顺良先生因换届不再作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对他们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规范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曹永祥,男,1958年6月生,研究生,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担任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机构编制处处长;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助理;上海三毛第七届、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现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何贵云,男, 1969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南桐矿业公司审计部长、监事(兼监事会办公室主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审计室(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审计室(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张天雪,男,1974年5月生,本科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审计室、中共党员。曾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审计监察室业务副主管、财务部业务副主管。现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挂职);重庆诗仙太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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