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7日05:53 上海证券报

  (上接144版)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

  公司将委托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其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受托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

  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将全额认购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1、公司选任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2、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GZDX-2016-060)及相关协议文件。

  (三)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委托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金花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4、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托管人: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6、目标规模:本资产管理计划规模上限为人民币4,250万元,具体以实际交付的委托资产为准。

  7、委托期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委托管理期限为48个月,自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当金花1号所持资产均变现为货币资金时,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本资产管理计划。

  8、投资理念:本定向计划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进行管理,力争实现委托人资产持续稳健增值。投资理念:追求较长期稳健收益。

  (三)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

  (1)参与费率:0

  (2)退出费率:0

  (3)管理费:本定向计划的年度管理费率为0.4%/年

  (4)托管费:本定向计划的年度托管费率为0.02%/年

  (5)业绩报酬:本资产管理计划不收取业绩报酬。

  (6) 委托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委托财产的证券交易费用、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可以在委托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由资产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委托财产运作费用。

  (7)税收:本组合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资产委托人必须自行缴纳的税收,由资产委托人负责,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承担代扣代缴或纳税的义务。

  七、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全额认购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而享有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

  1、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本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持有人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转让应当符合《管理办法》的约定办理。

  2、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受影响。

  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

  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

  3、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必须被强制转让。

  持有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持有人出现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2)持有人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持有人因辞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4)持有人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签而解除劳动关系。

  在上述情形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份额的受让人,受让人按照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认购成本价与份额对应定向计划份额的累计净值孰低者向持有人支付转让款。

  (三)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民主程序征求员工意见。

  2、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设立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协议书》。

  3、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5、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6、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7、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8、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员工持股计划做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9、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并及时披露会议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决议。

  10、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在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后的2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11、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二)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税负按有关税务制度规定执行,由持有人承担。

  (五)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3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采取措施公告

  (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以下简称“《意见》”),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人民币8.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96,327.5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113,326,470股。

  2、假设本次发行方案于2016年10月实施完毕。

  3、本公司2015年度年报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12.78万元,假设本公司2016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201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一致,即人民币1,912.78万元。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5、在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时,不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

  1、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指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本次发行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2016年12月31日的累计月数/12*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

  4、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

  5、本次发行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2016年12月31日的累计月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本公司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有一定幅度下降。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也将有所下降,这有利于增强本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升本公司的资本实力,本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也会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及补充流动资金。股东回报的提升是通过稳步提高公司赢利能力来实现的,本公司将朝这个方向努力,未来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

  三、本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提升未来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充分保护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强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扩大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保障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

  (一)强化主业发展、增强盈利能力

  本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医药工业为核心的产业基础,产品集中在骨科、免疫、儿科用药等细分领域;公司的主导产品人工虎骨粉及金天格胶囊在市场具有较高声誉,在骨科中药领域占据领先地位。本公司将以此为基础,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进行相关研究和系列产品的开发,围绕骨科领域核心品种形成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带动整体销售的提升。

  中国医药中的骨科中药细分领域市场非常巨大,有数据显示,我国是全球骨质疏松症患者最多的国家,骨质疏松与低骨量患者的人数超过2亿;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逐渐提高,骨质疏松症也渐渐得到关注,因此骨质疏松症带来的临床治疗以及用药需求逐年增加;另一方面,我国政府逐年加大了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随着医疗改革的逐步深入,医药产业中的骨质疏松细分市场也会迎来较大的发展机遇。

  本公司的产品金天格胶囊在中药治疗骨质疏松医院临床中处于领先地位,这一细分领域的快速发展,使得本公司面临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公司的实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本公司将现有业务做大做强,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同时,实力的提升也将使得本公司有能力整合上下游资源,打造完整产业链,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力。另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改善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有助于提高本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有利于本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遇,通过各种融资渠道获取更低成本的资金,实现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将来为股东提供更多回报。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本公司将通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严格的可行性分析,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确信募投项目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本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合法权利;确保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非执行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其权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本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强化投资回报理念,打造持续回报型上市公司形象

  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积极推动利润分配制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打造持续回报型上市公司形象。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内控管理要求,避免不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并积极配合审计部等相关部门的日常检查工作;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若公司未来开展股权激励,则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本公司/本人没有、且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或侵占公司利益。”

  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编号:临2016-034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监事会同意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发行股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股票协议之内容和形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之规定,定价原则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监事会同意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草案)修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公告编号:2016-035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四路20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3日

  至201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分别于2016年3月12日和2016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3、4、7、8、9、10、11、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3、4、5、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7、8、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12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四路20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四路202号

  联系人:张云波

  邮 编:710065

  电 话:029-88336635

  传 真:029-81778626

  (二)股东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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