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连续12个月诉讼、仲裁累计发生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诉讼、仲裁计提损失15,453.38万元。
一、诉讼总体情况
近年来,国内钢铁市场经营环境恶劣,行业内信用事件频发,导致公司涉及的诉讼案件数量有所上升。由于公司2015年年度业绩出现亏损,净资产由2014年底的86.4亿大幅下降至2015年底的49.7亿,公司下属子公司连续12个月诉讼、仲裁累计发生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下属子公司诉讼、仲裁累计发生额约为5.86亿元,其中,公司作为起诉方/申请方的案件涉案金额约为5.24亿元,作为被起诉方的案件涉案金额为6,2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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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中国五矿南方有限责任公司诉福州松下码头有限公司丢货索赔案:五矿南方公司将进口的铁矿砂和煤矿堆放于福州松下码头公司堆场,交由福州松下码头公司保管货物。后福州松下码头公司在未收到放货指令的情况下放货,给五矿南方公司造成损失。2015年9月,五矿南方公司将其起诉至厦门海事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2、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诉迁安轧一集团、天津冶金轧一集团合同纠纷案:五矿钢铁公司与迁安轧一集团开展联合销售业务,天津冶金轧一集团为迁安轧一集团在上述业务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五矿钢铁公司依约向迁安轧一集团支付货款,但其未按约履行交货义务。2016年1月,五矿钢铁公司将迁安轧一集团、天津冶金轧一集团起诉至北京市一中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3、五矿钢铁兰州有限公司诉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买卖合同纠纷案:五矿钢铁兰州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的项目供应钢材,但其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2016年1月,五矿钢铁兰州公司将其起诉至甘肃省高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4、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诉龙岩鸿裕贸易有限公司、东莞赐华文具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五矿深圳公司与龙岩鸿裕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东莞赐华公司以其房产对龙岩鸿裕公司在上述协议下的债务设定抵押担保。五矿深圳公司依约向龙岩鸿裕公司支付货款,但其未按约履行交货义务。2015年7月,五矿深圳公司将龙岩鸿裕公司、东莞赐华公司起诉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5、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诉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五矿钢铁公司与芜湖新兴铸管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五矿钢铁公司依约向芜湖新兴铸管公司支付货款,但其未按约履行交货义务。2015年6月,芜湖新兴铸管公司将五矿钢铁公司起诉至芜湖市中院,要求确认上述合同无效。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6、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诉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河北宝利汇丰实业集团合同纠纷案:中国矿产公司与唐山宝利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河北宝利汇丰实业集团为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和最高额担保。中国矿产公司依约向唐山宝利源公司支付货款,但其未按约履行交货义务。2016年3月,中国矿产公司将其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7、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中国矿产公司与芜湖新兴铸管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中国矿产公司依约向芜湖新兴铸管公司支付货款,但其未按约履行交货义务。2015年6月,芜湖新兴铸管公司将中国矿产公司起诉至芜湖市中院,要求确认上述合同无效。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诉讼、仲裁计提损失15,453.38万元。部分2016年新增诉讼案件对公司2016年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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