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6日04:1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4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姚子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汤敏、张守文、刘青春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3人,监事张素青、路少波、尤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宏利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4、5、6、8、11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所获同意票总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均超过2/3。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3、4、5涉及关联交易,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670,604,922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勋非、蔡丽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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