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6日06:36 第一财经日报

  勿让“营改增”红利被扭曲

  作为本届政府力推的财税改革政策,“营改增”试点将于5月1日起全面推开。税制改革后,增值税成为我国主体税种,增值税实行税款抵扣,避免了重复征税,充分体现了税收中性原则,因此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方面被寄予厚望。

  意料之外的是,凯悦、洲际、万豪、希尔顿等国际酒店集团决定在5月1日后上调酒店服务费比例,最终消费者住宿成本会增加6%左右,涨价原因则归之于“营改增”。这一行为引发了社会各层面对“营改增”的误解和广泛讨论,4月25日晚,财政部就此事专门以答记者问形式进行了回应。

  财政部回应称,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不是在原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增值税。对于酒店行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归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照3%的征收率计征,较此前5%的营业税税率下降40%;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归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相当于5.66%的营业税税负水平,但酒店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

  因此,总体上看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一般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国内某大型酒店集团就曾测算,“营改增”全面实施后,该酒店整体税负将下降1个百分点左右。

  之所以这些国际酒店“顶风”提价,有专业人士分析,因营业税是价内税,营业额包含营业税额,而改成增值税后实行价税分离,因此营改增后,这些酒店的营业收入会有所“下滑”,进而影响部分核心指标。即便如此,这些国际酒店也不应该以自身特殊考核指标来歪曲“营改增”这项惠民政策,以致一度造成不良影响。因为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一方面是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也期待通过减税来降低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惠及民众和刺激消费,提价无疑有悖于政策初衷。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乃今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并明确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预计今年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全面推开也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然而,虽然决策层三令五申“营改增”全面推开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但在一些企业或部分环节,许多新增值税纳税人因面临的关键技术问题,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等问题影响了进项税抵扣,导致“营改增”后一定时期内税负有所增加,这就要完善顶层设计,比如对周期性企业进行分摊进项税抵扣、实行过渡政策等措施,确保“税负只减不增”不遗漏任何一家企业。

  同时,企业也要做好充分准备,在规范经营活动特别是财务核算上及时调整,以迅速适应税制转换。以酒店业为例,采购的进项种类颇多,既有服务又有货物,货物中还包括设备、房屋、农产品等,应当加强采购环节的管理,充分取得进项发票,实现税负合理降低。

  税收政策是一国调节经济发展与居民生活的重要手段,“营改增”全面推开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需要长远和大局观念,也需要精益求精、细致入微,期待这项“十三五”开局之年的重大财税政策,能够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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