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3日04:2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645196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客车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包括从6米到18米不同系列各种档次,用途主要为公路、公交、旅游、团体、校车等细分市场。公司经营以订单为主线,实施客户化定制。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坚持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发展。

   根据中国客车统计信息网数据显示,近五年行业6米以上客车销量,年平均在20万辆左右,客车行业已进入稳定期和成熟期,但客车行业易受国家政策的影响,易出现政策性波动。根据中国客车统计网数据,2015年公司6米以上客车的产销量居行业第三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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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主要经济指标再创新高。根据中国客车统计网数据,2015年全国客车行业6米以上客车共销售21.31万辆,同比增长12%。公司2015年销售客车16998量,产销量居行业第三名。在2014年因处置资产导致收益基数较大的情况下,公司2015年净利润仍实现同比增长。全年销量、收入、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32.85%、96.96%、41.14%,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21.09%。主要经济指标再创历史新高。

   2、产品和技术创新取得新成果。2015年,公司再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完成了商务车C07、E07、蓝迪S60、轻舟纯电动物流车等的设计开发。全年共完成技术创新项目41项,申报技术专利48项,获得授权39项,发明专利授权6项。持续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为市场开拓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3、项目建设实现新进展。2015年,新厂区营销楼、总装仓储车间、试车跑道、充电桩等已投入使用,新厂区进一步建设完善。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广支持下,以新能源客车为主的公交车市场需求量增加。公司强抓当前市场机遇,客车销量大幅增加,造成当年营业收入大幅上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公司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一报告期增长96.9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订单增多影响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一报告期增长86.17%,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增长成本相应增长。营业成本的增长率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主要是本报告期高附加值的产品销量增加所致,毛利率同比增加4.65个百分点。

   3、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报告期增长42.80%,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增长利润相应增长所致。净利润的增长率远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主要是由于上一报告期处置新疆中通房地产公司股权造成比较基数过大影响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报告期增长421.09%。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的说明: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影响以前年度报表,只影响2015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报表。影响2015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63,971,284.41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2,209,605.34元、资产减值损失66,180,889.75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66,180,889.75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股票代码:000957公告编号:2016-017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了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计划在恰当的时机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有效运用支付方式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可保证收益率,降低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带来的影响。

   二、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对公司未来进出口货款的汇兑成本固定。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以2016年4月30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为一个期间。根据公司的进出口业务量,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等值9亿元人民币。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从而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目前仅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中通客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较为完备,并已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保荐机构对中通客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57证券简称:中通客车公告编号:2016—018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不超过4亿元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将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不超过2亿元理财产品的议案》的额度增加至4亿元。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4、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二个月。

   5、预期年化收益率:3.5%左右。

   6、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二、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8.6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重为5.67%。本次增加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理财使用的资金经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收益型,因此本金不存在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并已建立《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授权公司管理层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中通客车本次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不超过4亿元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就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且均投资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因此,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荐机构对中通客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不超过4亿元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57证券简称:中通客车编号:2016—019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在相关事项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通集团”)及其子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单位:万元,%

   ■

   该议案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李海平、宓保伦在董事会表决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通集团、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交工集团”)须回避表决。

   2、公司与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车辆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单位:万元,%

   ■

   该议案关联董事王奇英在董事会表决时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与山东省交工集团及其子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单位:万元,%

   ■

   该议案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李海平、宓保伦在董事会表决时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中通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路9号。法人代表:李树朋;经营范围为:客车(含电动客车、专用汽车、车载罐体挂车)制造销售;商用车销售、汽车底盘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含电器仪表及蓄电池)制造销售;汽车类生产与检测类设备的生产、安装、销售及维修。公交客运、物流运输、宾馆服务、旅游、汽车维修、汽柴油、润滑油零售;房地产开发、重钢结构、轻钢结构、多次高层钢结构及网架的生产、销售、安装;土木工程建筑、资质范围内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设计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的,限分、子公司经营)。(以下经营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大型钢板仓、储备库、研发、设计、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研发、设计、施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8,370,6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06%,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5年末,中通集团的总资产为958,784.75万元,净资产为282,088.8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867,075.17万元,净利润为38,830.19万元(未经审计)。2016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及接受担保。中通集团多年来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公司向其销售商品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2、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路车辆公司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注册资本16,839.34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吕家营村9-2号东。法定代表人:王奇英;经营范围:组织生产、开发汽车产品;汽车及地盘、钢材的销售;汽车总成、汽车零部件、汽车保养机具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的生产、销售、售后服务;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的销售、租赁;机电设备维修;船舶建造、租赁及设备销售;港口配套设备销售、安装;市政环保工程;楼宇自动化;高速公路机电成套设备、机场航空机电配套工程及机电成套设备销售、安装、维修;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咨询和服务;投资管理;展览业务;房租出租。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路车辆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7,732,2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1%。公司董事王奇英先生为公路车辆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5年末,公路车辆公司总资产为147,898.17万元,净资产为117,657.5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8,429.61万元,净利润为3,180.06万元(未经审计)。2016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客车配件。公路车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3、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山东省交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大股东,注册资本17,000万元,注册地址:济南市济洛路168号。法定代表人:苏琳;经营范围:客车、专用车、工程机械、钢结构的生产制造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技术咨询;机械维修;设备及物资供销(不含专营专卖产品)、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省交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5年末,山东省交工集团总资产为43,995.91万元,净资产为22,187.5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311.68万元,净利润为2,390.32万元(未经审计)。2016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钢材。山东省交工集团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山东中通钢构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钢构”)

   (1)基本情况

   中通钢构为中通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聊城市南郊工业区富民路6号。法定代表人:宓保伦;经营范围:重钢结构、轻钢结构、多层高层钢结构及网架的生产、销售、安装;起重机械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咨询;土木工程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服务、水电暖安装;铝、塑窗生产、销售、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通钢构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宓保伦先生为中通钢构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5年末,中通钢构总资产为76,679.97万元,净资产为14,677.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8,887.85万元,净利润为1,082.50万元(未经审计)。2016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接受其工程施工服务。中通钢构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聊城中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物业”)

   (1)基本情况

   中通物业为中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地址:聊城市鲁化路39号;法定代表人:许晓华;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房屋修缮;水电暖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上述经营项目凭有效的资质证书经营);(以下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幼儿保育。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通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5年末,中通物业的总资产为447.95万元,净资产为- 1,373.9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713.73万元,净利润为-98.41万元(未经审计)。2016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提供水电暖服务并接受其物业服务。由于公司2016年预计向中通物业提供水电暖服务之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50万元,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因此,该关联交易可能存在的履约风险对公司影响较小。

   6、山东中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物流”)

   (1)基本情况

   中通物流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北路9号;法定代表人:狄涛;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2类3项、3类、6类1项、8类、9类);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凭有效期限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钢材、煤炭、焦炭、铁矿石、汽车配件批发、零售;农产品销售;国际货运代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通物流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5年末,中通物流拥有总资产21,961万元,净资产10,92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195万元,净利润566万元(未经审计)。2016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接受其运输劳务服务。中通物流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7、阳谷中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谷专用车”)

   (1)基本情况

   阳谷专用车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阳谷县黄河西路188号;法定代表人:叶学华;经营范围:汽车配件的生产、销售和服务,重型专用汽车、半挂车、全挂车的销售与服务(以上经营范围需行政许可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阳谷专用车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5年末,阳谷专用车的总资产为7,902.57万元,净资产为607.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2,837.56万元,净利润为-625.36万元(未经审计)。2016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客车配件。阳谷专用车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企业向本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及工程施工的价格及本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标准的,适用国家定价标准,没有国家定价标准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3)中通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参照担保行业的担保标准,按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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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中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阳谷专用车生产销售的客车底盘及相关零部件,在质量、性能上均能满足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需要,且售后服务相对方便、省时,有利于公司节约生产成本。

   2、中通集团向公司采购的客车配件等产品主要用于改装为专用车对外销售,该等交易定价均按照公司统一对外销售价格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3、中通钢构具有钢结构建设一级资质,公司在建设新能源客车及节能型客车生产基地过程中,通过招标的方式确认其为本公司施工单位之一。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劳务服务往来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通过招标方式的确定交易价格。

   5、公路车辆公司为专业生产客车配件的制造商,资信情况良好,出售给公司的客车配件通过招标方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6、公司钢材的需求量有限,直接与供应商谈判,价格相对较高。而山东省交工集团整合集团内所有成员企业的钢材需求统一进行采购,一方面可以确保稳定、及时地供货;另一方面由于采购量较大,可以争取到较为优惠的采购价格;因此,公司通过山东省交工集团统一采购钢材,有利于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其中大部分关联交易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使公司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了解了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后,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后,同意该等议案的实施并发表了以下意见: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等交易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等关联交易已经中通客车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部分关联交易仍有待股东待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遵循公允、合理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股票代码:000957公告编号:2016-020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6年6月2日上午9: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本公司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2日(星期四)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6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本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至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16年公司与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7、关于确认2015年审计费用及聘任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事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持股凭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还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95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如下: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开设“密码服务”专区。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须先在上述“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注册:登陆上述网址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按要求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号码。请牢记“校验密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兴富、赵磊

   联系电话:0635-8325577、8322765

   联系传真:0635-8328905、8322166

   2、会议费用:参与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附件: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此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957证券简称:中通客车编号:2016—021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我们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211.4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特此公告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57证券简称:中通客车编号:2016—022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行业特点等因素提出来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议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6JNA30124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为773,370,371.81元。因此,公司足以实施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5年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并创历史新高。基于当前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持股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持有本公司股票41,390,728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13,070,018股,截止目前,该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票54,460,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7%。

   除此之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2、方案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利润分配方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296,451,968股增加至592,903,936股。假设以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基础,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的新股本计算,公司2015年度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为0.67元,每股净资产为3.60元。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因此,上述方案最终能否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57证券简称:中通客车编号:2016—023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6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6年公司与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李海平、宓保伦未参与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2016年公司与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奇英未参与表决;

   九、2016年公司与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李海平、宓保伦未参与表决;

   十、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296,451,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详见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确认2015年审计费用及聘任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65万元,并聘任其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2015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核销211.4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根据公司应收账款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将累计形成的211.4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进行核销。本次核销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同意公司自2016年4月30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在办理进出口业务时,与银行签订 远期结售汇套 期保值业务 合约,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9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利用不超过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6月2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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