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公告编号:临2016-18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以传真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4人。独立董事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一年期人民币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及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5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在净新增贷款总额16亿元额度内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有效期至2016年4月24日。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因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拟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信托)申请人民币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与四川信托拟签订的合同,四川信托(贷款人)为信托计划“四川信托-渝创2号集合资金信托”的受托人,四川信托拟在信托计划成立后,以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向深圳东方金钰发放贷款。贷款人系根据信托计划全体委托人的指定向深圳东方金钰发放信托贷款,贷款人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在信托计划项下根据《信托合同》负有的任何义务。
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3亿元
2、借款期限:12个月
3、借款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4、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结息方式:季结
6、担保方式:
①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②深圳东方金钰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③赵宁个人拟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④赵美英个人拟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四川信托申请1年期人民币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申请1年期人民币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19)。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公告编号:临2016-19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申请1年期人民币3亿元
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 担保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人民币3亿元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0元
● 本次无反担保情况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二〇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及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5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在净新增贷款总额16亿元额度内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有效期至2016年4月24日。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因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拟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信托)申请人民币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与四川信托拟签订的合同,四川信托(贷款人)为信托计划“四川信托-渝创2号集合资金信托”的受托人,四川信托拟在信托计划成立后,以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向深圳东方金钰发放贷款。贷款人系根据信托计划全体委托人的指定向深圳东方金钰发放信托贷款,贷款人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在信托计划项下根据《信托合同》负有的任何义务。
本公司、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赵宁先生、赵美英女士拟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为深圳东方金钰的本次担保在2015年度净新增16亿元贷款及担保总额度内,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8000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黄金珠宝大厦八楼。
法定代表人:赵宁。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工艺品,玉石及制品的购销等。
关联关系:深圳东方金钰属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深圳东方金钰100%股权。
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深圳东方金钰总资产78.49亿元,负债合计50.65亿元,净资产27.84亿元,净利润3.19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深圳东方金钰在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申请1年期人民币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申请1年期人民币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在四川信托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担保行为不属于违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9.8亿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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