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8日21:00 商务部

  据报道,哈萨克斯坦国家经济部土地资源管理与建筑、住宅公用设施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斯玛古洛夫在阿克莫林州政府会议上表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土地法(修正案)》自2016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修正案中规定,将对1.008亿公顷农用耕地中的1.3%(130万公顷)土地实施私有化。斯玛古洛夫说,国家建设“百步计划”第三部分第35-36条也明确指出要引进新模式,加快实施部分农用耕地实施私有化,并在2015年11月2日已将此部分计划纳入到《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土地法(修正案)》修订当中。他说,该修正案中主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有:待私有化的农用耕地通过拍卖形式出售;收购者享受价格优惠;在使用期间取消对农用耕地的限制。允许使用者进行合法交易,可以依法转让、充公或者抵押(除转租);简化更改土地利用性质的相关程序。(舒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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