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12层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洪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李忠宝先生、莫跃明先生、陈丽京女士、雷世文先生、郑卫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章敏健先生、边凤梅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董事会秘书万银娟女士参加了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中国卫星2015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中国卫星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中国卫星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中国卫星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中国卫星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确定2016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七、八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其所持股份在上述两议案的表决中,未计入有效表决权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亮、孟为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