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新都 公告编号:2016-04-06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4.1.1条、14.1.3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该公告刊登在2015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5-20。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继续加强公司现有主业经营

  公司继续加强酒店及酒店管理公司经营,提高经营业绩;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流程,加强经营费用、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努力拓展子公司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务,提升销售业绩,增加了经营收入及利润。

  二、完成破产重整工作

  2015年12月28日,深圳中院出具(2015)深中法破字第100-5号《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对公司和管理人提交的报告和申请书进行了审查,确认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重整工作已经完成。深圳中院根据公司的申请,裁定确认《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的工作情况请见公司定期发布的重整进展公告。

  公司将继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规定积极开展其他工作,推进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

  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实现恢复上市的条件,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公告的信息为准。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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