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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7月3日证监许可[2008]【87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8月20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初始份额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初始份额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2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5年第4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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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境外投资部、交易管理部、养老金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投资银行部、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战略发展部等22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 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公司筹备组组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此外,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盐田港集团外部董事、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常忠先生:董事,中共党员,EMBA硕士。曾任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宁夏农垦局产业处副处长,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建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员;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代总经理、代董事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王恬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行长,深圳天骥基金董事,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总经理。

  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周兰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建材研究院财务科长;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致贤先生,监事,硕士。曾任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秘书、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一处秘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收款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收款主管、收款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封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等职。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投资管理二部总监及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2009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自2010年5月7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0年6月21日至2011年12月6日期间兼任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0年8月5日至2012年3月27日期间兼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0年12月6日至2012年11月7日期间兼任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3年11月5日起兼任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1年9月26日起担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6日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8月27日起兼任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况群峰先生,自2008年8月20日至2009年9月29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万志勇先生,自2008年10月21日至2009年11月10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靖先生,自2009年9月29日至2012年4月13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春雨女士,自2012年4月11日至2015年5月6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郭建兴、倪明、董岚枫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三部总监及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并同时担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投资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建兴先生,学士学位。曾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工作,历任交易主管、总经理助理兼监理等职;并曾就职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曾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倪明先生:详见本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418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390只,QDII基金28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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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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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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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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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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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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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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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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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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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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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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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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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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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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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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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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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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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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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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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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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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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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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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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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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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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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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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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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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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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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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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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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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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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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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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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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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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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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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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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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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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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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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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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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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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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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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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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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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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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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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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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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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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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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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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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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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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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60)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6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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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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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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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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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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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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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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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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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9)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1)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3)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4)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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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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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7)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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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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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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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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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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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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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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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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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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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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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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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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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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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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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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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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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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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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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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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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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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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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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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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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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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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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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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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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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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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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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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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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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9)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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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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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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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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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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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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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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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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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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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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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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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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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 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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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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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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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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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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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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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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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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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投资目标

  中国经济未来持续高速的增长使得投资于领先行业中的优势公司成为未来投资的主线之一。通过运用领先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于领先优势并且具备估值吸引力的股票、债券,并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取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九、投资理念

  领先企业引领经济结构升级,领先策略创造超额回报。

  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两种领先型指标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大类资产配置,通过领先策略投资于因经济结构升级、汇率循环、经济周期变化及产业政策支持而受益的领先行业。并在领先行业中遴选具备综合竞争实力、估值吸引力和增长潜力显著的领先公司完成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自上而下的久期配置、组合期限配置、类属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策略,发现、确认并利用市场失衡实现组合增值。

  1、一级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领先型资产配置策略进行大类资产配置,通过跟踪分析宏观经济领先指标、预测核心指标来识别经济周期所处的阶段,同时深入分析财政货币政策、本币相对于世界主要货币的估值合理性、资金供求、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对于证券市场投资环境作出全面的评估。通过定期估算股票市场整体的合理市盈率,并与市场实际平均市盈率水平做比较,根据两者之间的差异,结合对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证券市场资金面等的分析,判断股票市场是否被高估或低估以及偏离的程度,并据此进行资产配置。通过比较股票市场的整体收益率与相同期限债券收益率来评估股票和债券资产的吸引力,从而达到在两者间的转换。

  2、行业配置策略

  我们判断中国经济预计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里都将保持一个较高比例的增长,正处于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经济增长结构变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工业化推动的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在宏观经济长期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大背景下,我们相信将有大量的行业和公司取得领先优势,并获得快速成长。

  本基金将投资对象锁定在那些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中具备领先优势,并且能够快速成长的行业和公司。具体包括在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持续增长的领先行业和公司、在汇率循环中受益的领先行业和公司,在经济周期发生变化而受益的领先行业和公司、以及在产业政策中受益的领先行业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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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济结构领先行业

  经历了前期高速发展后,中国经济进入了转型期,这已经成为了各界的共识和管理层的重大战略决策,管理层正在或将要出台各种措施,努力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功转型。我们认为,随着国家内需增长政策的推进,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将逐渐由投资、出口拉动向消费、出口拉动转变;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国民收入的持续提高,产业结构将获得明显改善,消费升级趋势将更加明显。在这一变化中,将领先涌现出一批发展潜力巨大、盈利持续增长的行业和公司。欧美发达国家、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经验表明,在经济发展的这一阶段中,零售、食品饮料、房地产、金融、汽车、电讯服务、医疗服务、装备制造、旅游传媒等行业将取得明显发展,而这些领先行业中的优势公司更是明显受益,持续稳定快速发展趋势明显。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投资在这种调整进程中明显受益的领先行业或公司将会获得超额收益。

  根据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本基金定性地将零售、食品饮料、电讯服务、医疗服务、金融、地产、汽车、装备制造、旅游传媒、高新技术、新材料等行业界定为经济结构领先行业。

  同时,将进一步根据各行业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变动趋势等定量指标确定上述行业是否进入领先增长行列,以适应中国国情。

  (2)汇率循环领先行业

  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尚处于改革和发展进程中,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对外开放,人民币汇率尚未达到长期均衡水平。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从长期看,人民币对主要经济体货币的升值趋势较为明显。由于汇率的变动对各行业的发展空间和盈利水平有重大影响,抓住在人民币升值趋势中明显受益的领先行业和领先公司,将可以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一般而言,本币升值进程中受益的行业包括:金融、地产、商业、航空行业,以及以进口原材料加工产品对内销售的行业,本基金将上述行业界定为汇率循环领先行业。

  (3)经济政策领先

  为推进国民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国家将会出台各种倾斜政策,比如前不久就出台了重大装备制造业的支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扶植政策以及鼓励节能降耗、环保等政策。政策的出台将明显改变各个行业的发展轨迹,从而对行业和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产生重大影响。通过投资受益于国家经济政策调整的领先行业,回避受经济政策抑制的行业,将可能取得良好投资收益。本基金将装备制造、军工、高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行业界定为经济政策领先行业,同时将动态根据管理层扶植政策的出台或变化,将新的受益行业纳入经济政策领先行业,将不再受到政策鼓励的行业剔除。

  (4)经济循环领先

  经济的波动不仅仅在驱动着股票和债券市场的运行趋势,而且还会导致不同行业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发生结构性变化,通过领先策略投资于经济周期变化而受益的行业,是本基金在行业配置上的策略之一。根据行业和经济周期之间的关系,各行业可划分为以下两种:A、周期性行业。在经济周期循环波动过程中,一些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更加显著地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这些行业主要应用于投资需求,具有建设周期较长导致产能扩张较慢,固定成本占总成本比重较高导致经营杠杆系数很高,行业经营利润对销售量和价格的敏感性很高等基本特征。这些特点都会使得行业的营业利润及其增长率显著地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基于以上分析,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管理人的行业研究经验,本基金确定建材、钢铁、能源、采掘、石化、房地产、汽车制造、机械等行业为周期性行业。B、稳定增长行业。稳定增长行业往往是生活必需品和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服务具有需求刚性的特征,同时生产和投资周期较短也使得供求关系基本平衡。同样根据稳定行业特征、借鉴国际经验和管理人的行业研究成果,本基金确定的稳定增长行业包括:金融、医疗服务、制药、化妆品、食品饮料、酒类、商业、烟草以及公用事业行业。

  一般来说,在经济周期中,各行业相对表现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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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中长期的角度看,本基金将通过识别所处经济周期的阶段,并将对应的行业界定为经济循环领先行业。

  3、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的选择上,本基金将运用定量与定性的指标相结合的方法来选择具有领先优势的股票,领先股票定量的指标主要有:相对估值指标、绝对估值指标,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变化趋势、公司利润率的变化趋势等;定性的指标主要有:公司的竞争优势、市场一致预期、市场参与主体的情绪等。

  在领先行业中遴选领先优势大、具备估值吸引力、增长潜力显著的公司是本基金主要的主要选股策略。

  (1)选股标准

  在股票选择方面,本基金首先从偿债能力、周转能力、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等四个层面评估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精选具备领先能力的上市公司。具体指标如下: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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