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编号:2016—008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36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继续利用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2016年2月23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www.sse.com.cn公司公告)

  公司总经理室根据董事会的授权,结合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持续性增值作用,达到累积增值的目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2016年4月1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2,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财富班车进取6号理财产品,期限360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20%,预计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一年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2月23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www.sse.com.cn公司公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班车进取6号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购买此理财产品,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理财产品合同的主要内容

  购买此理财产品由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

  (一)基本说明

  本理财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ABS、ABN等以及ABS次级档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证、优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理财产品拟配置资产的比例为如下,浦发银行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

  高流动性资产所配置资产包括现金、回购、拆借等, 债券、债券基金等, 存放同业、货币市场基金等,占比20%-80%;其他资产所配置资产包括信托计划 、定向计划, 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占比20%-80%。

  (二)产品说明

  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较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产品本金及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均由客户承担,浦发银行并不确保客户最终收益的有无及多少。因政策、市场、信用等风险客户有可能损失部分甚至全部本金,浦发银行仅以本理财产品的实际投资收益为限,并按照每一客户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占本理财产品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该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本年度已到期及正在执行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编号:2016—009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上海静安甬商汇小额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

  10%股权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受让上海静安甬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由于本次交易标的,上海静安甬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商汇”)的股东名录中,上海静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安粮油)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静安粮油除每年经营性关联租赁费用90.36万元外,无相同类别交易。亦未与其他关联方进行过股权交易类别的相关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此议案时,由于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强、周祥明、张翔华和郑著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此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公司总经理室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委托有证券资格的评估事务所开展评估工作,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甬商汇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9,847.43万元,大写玖仟捌佰肆拾柒万肆仟叁佰元”【信资评报字[2015]第411号】。依据以上评估价值,公司与上海比昂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受让其所持有的甬商汇全部10%的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经与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本次最终交易价格总计为人民币980万元整(玖佰捌拾万元整)。

  由于小贷公司股权转让审批程序较多,所需时间较长,在办理甬商汇股权变更过程中,甬商汇作出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决议。依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在办理股权变更期间对应的损益均由股权受让方承担。因此,公司将获得2015年度甬商汇10%股权的分红款50万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故本次股权收购的实际投资成本为930万元。

  二、本次交易履行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经,市、区两级政府监管部门及金融服务办公室批准后,公司从甬商汇处获悉,已于近日完成了公司收购甬商汇1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至此该10%股权收购事宜全部手续已完成。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存在或有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与股权出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时即约定,公司需在取得变更备案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书后的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完股份转让的全部款项至该股权出让方的指定账户。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使公司在独立性经营方面受到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是公司单纯的财务投资行为,不是以单方面改变甬商汇经营现状为目的的投资行为。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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