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31日04:2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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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拟定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和发展,主要用于市场投入和技改项目投入,并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地处浙江绍兴,是一家致力于绍兴黄酒产业传承发展的国有控股企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黄酒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黄酒原酒、黄酒瓶装酒及少量果酒、白酒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黄酒产品系纯糯米酿造,为确保产品品质安全,原材料糯米大部分已经实现由与种植大户合作的粮食种植基地供应,对包装物等原辅材料的采购,公司编制合格供方名录,设计采购流程,制定《供应商评定标准》、《原辅料入库验收标准》、《采购控制程序》等制度,明确采购流程、供方管理及评估,并适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进行改进,采用比较管理、招标采购等方式控制采购成本。公司根据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并按照未来的市场计划组织生产,黄酒原酒的酿造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10月至次年3月份,生产季节性较强,瓶酒灌装生产则可全年进行。公司酒类产品结合经销、商超、直销等多种销售方式,目前主要以经销为主,同时采用自营专卖店及电子商务等直销模式全方位拓展公司销售渠道。

   (三)行业发展现状、周期性特点及公司市场地位。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类代码:C15)。黄酒是三大世界古酒之—,产地较广,品种较多,尽管整体产业规模偏小,集中度不高,产销与白酒、葡萄酒和啤酒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在国家政策支持、多年行业积累和市场培育、在行业龙头企业对黄酒文化的持续推广下,自2005年开始,黄酒行业发展势头良好,行业整体规模稳步扩大。但目前黄酒消费区域主要集中在江浙沪等传统区域,而在北方等其他地区,居民尚未广泛形成饮用黄酒的习惯,从全行业看,目前黄酒产品消费多集中于普通产品,产品结构尚需升级,吨酒均价有待提高。

   与其他行业相比,黄酒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行业周期性特征不突出。随着大众健康意识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黄酒兼具的低度、养生、保健等特性,将进一步推动黄酒行业的发展。

   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黄酒生产基地、黄酒行业龙头企业,近年来,公司坚持做强黄酒主业,积极推进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致力于黄酒文化的传播推广和黄酒消费的引导,建立全国化市场销售网络,企业规模实力和经济效益在全国黄酒企业中保持领先。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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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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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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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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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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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的经营环境和更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方针,全体员工团结努力应对困难和挑战,最大限度的克服了外部市场环境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从市场实际出发,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拓展销售市场,控制费用支出,较好的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指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7,594.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4%;实现利润总额18,075.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8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29.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562.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84%。

   1、营销销售工作方面

   按照年初制定的“调结构、拓渠道、降成本、求突破”的营销思路,一是做好产品梳理工作。主动适应市场变化,贴近消费市场需求,继续加强中档产品推广力度,成效明显,同时以开发提升和整合淘汰并重、培育核心主力产品为目标,进一步优化了公司产品结构;二是抓好销售终端建设。在完善餐饮铺货基础上,通过社区活动、宴席市场推广等手段,加大对成熟市场终端的调控扩面,进一步提高了终端市场的占有率;三是重点推广百城增亿活动。通过渠道下沉,积极招商,新增客户80余家,为后续发展打下基础;四是推行“新产品+大客户”营销模式。主要有:合作成立浙江思恋酒业有限公司,运营小Q汽泡果酒,已投放市场;授权成立绍兴古越太雕酒销售有限公司,专营古越太雕酒;女儿红公司与同仁堂科技集团合作,联手推出“同仁老酒”系列保健产品,新品一上市,就在2015年全国秋季糖酒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五是优化升级电商业务,成立酒管家电子商务公司,加快推进公司电商业务发展。

   2、重点项目推进方面

   加快推进黄酒产业园建设,一期2万吨传统手工酒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各项配套设施正在进一步完善之中;《女儿红》电视剧已顺利拍摄完成,将进入后期制作和发行阶段,力争于2016年年底与观众见面;国家黄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前期建设将进入验收阶段,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计划任务书中的各项研究任务,研究成果转化后为应用单位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目前中心已进入科技部的验收名单,等待相关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验收;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转型升级项目经过大量的调研分析、流程整理、数据收集,已正式上线,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工作流程,提高了企业管理效率。

   3、企业内部管理方面

   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公司坚持以产品质量赢得市场,依托国家黄酒工程技术中心、黄酒技术重点实验室等优势平台,加强黄酒基础性研究和检验检测等食品安全风险因素防范,严格按质量、环境、食品安全、诚信等管理体系,开展涵盖源头预防、过程监管、结果检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做好粮食基地管理工作并提高种植面积,确保源头供应和质量,规范公司仓储物流环节质量控制,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过硬的产品质量为公司黄酒第一品牌塑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围绕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责任书签订率增加11%,强化各类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组织多次安全专项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整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通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强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认识。

   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实施年度全面预算管理方案,并按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反馈,全年公司各项费用支出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加强产供销储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各生产厂人力资源共享、建立微信群等手段,发挥信息网络快速反应机制与保障机制,全力做好生产管理工作,较好地保证了公司销售。

   4、技术创新研发方面

   组织开展了黄酒技术攻关与创新工作,有多个项目入选省、部级重大专项,其中《基于乳酸菌直投菌技术的黄酒浸米工艺改进关键技术与工业化开发示范》获选省重大专项项目,《黄酒原料大米模式识别及大罐陈化技术升级中试示范》成为国家农业成果转化项目;大力开展企业小改小革工作,组织参加省级QC成果评选,获得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轻工部优秀QC小组、省QC成果二等奖等荣誉;加大对智能化、机械化装备的投入,进一步减轻员工劳动强度,有序推进“机器换人”工程。

   6.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594.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4%;实现利润总额18,075.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8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29.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562.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84%。

   6.2.1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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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594.56万元,同比增长2.84%;营业成本90,101.07.万元,同比增长4.52%。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为10,421.22万元,占公司本期营业收入的7.57%。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34,389.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49.27%。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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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单位:千升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本表生产量包括酿造141,555.45千升及灌装137,070.63千升。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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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费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12.08%,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共发生研发支出435.46万元,同比减少63.75%,主要系上期研发费用投入较大所致。

   4. 现金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590,994.56元,上年同期数为-69,556,608.13元,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663,412.67元,上年同期数为-360,580,133.26元,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投资较上年减少及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274,822.99元,上年同期数575,194,628.98元,主要系本期融资资金减少所致。

   6.2.2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6.2.3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目前,黄酒行业企业众多,集中度不高,行业仍处于成长阶段,竞争激烈,企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未来将逐步走向品牌化、集中化。这将给具有品牌、渠道、质量控制、产品研发、资金等方面明显优势的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空间,企业间发展水平差距进一步拉大,行业整合将会不断涌现,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虽然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整体消费疲软,但黄酒作为一种健康养身的酒种,并适合大众消费,行业整体仍然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发展,这也符合行业特征,随着国家经济的逐渐向好、城镇化的加快、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健康的综合要求日益提高等因素,黄酒行业未来几年仍然会保持较为稳定的发展。

   6.2.4投资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绍兴古越龙山原酒经营有限公司和安徽思巴达酒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浙江思恋酒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出资350万元,股权比例为35%。报告期内,三方前期出资200万元,公司按股权比例已出资70万元。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6.2.5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来源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的说明:

   控股全资子公司: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4,066.2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969.47万元,净利润2,271.1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无来源于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情况。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绍兴鉴湖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鉴湖酿酒公司)、绍兴市古越龙山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制品公司)、北京古越龙山绍兴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销售公司)、绍兴古越龙山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酒业公司)、深圳市古越龙山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销售公司)、绍兴古越龙山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进出口公司)、绍兴古越龙山果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果酒公司)、上海古越龙山绍兴酒专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专卖公司)、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销售公司)、绍兴古越龙山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物资公司)、绍兴古越龙山绍兴酒专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专卖公司)、绍兴黄酒原酒电子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公司)、绍兴国家黄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工程公司)、上海沈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沈永和公司)、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女儿红酿酒公司)、绍兴女儿红酒类销售有限公司(女儿红销售公司)、绍兴女儿红酒业有限公司(女儿红酒业公司)、上海喜韵女儿红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女儿红公司)等22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59证券简称:古越龙山公告编号:临2016-00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1,478,474.12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655,409,382.71元,扣减2015年分配的2014年度现金股利64,681,933.2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1,147,847.41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1,058,076.22元。

   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酒类市场持续低迷,行业竞争异常激烈,公司经营压力不断增大,公司品牌和黄酒文化推广以及技术改造升级都需要资金投入,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拟定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留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和发展,主要用于市场投入和技改项目投入,并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6-004《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4万元/年。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

   董事、监事的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报酬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的审计费用95.2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016.5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977.83万元。

   1、同意向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酒类,预计2016年全年交易金额130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2、同意向浙江思恋酒业有限公司销售酒类,预计2016年全年交易金额5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3、同意向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水电,预计2016年全年交易金额20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4、同意向浙江思恋酒业有限公司采购酒类,预计2016年全年交易金额10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5、同意向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预计2016年全年交易金额420.50万元(含税)。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6、同意向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及附属设施,预计2016年全年交易金额4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7、同意向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房屋,预计2016年全年交易金额56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6-005《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利用阶段性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主体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资金来源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阶段性的闲置资金(包括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3、投资标的

   投资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2016年4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

   5、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该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6、投资要求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阶段性的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市场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视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不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如涉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7、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资金投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第二、三、四、五、九、十、十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临 2016-007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寿苗娟、赵光鳌、金志霄、杨米雄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www.sse.com.cn)。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9证券简称:古越龙山公告编号:临2016-00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会议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正常运作所必需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6-005《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1,478,474.12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655,409,382.71元,扣减2015年分配的2014年度现金股利64,681,933.2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1,147,847.41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1,058,076.22元。

   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酒类市场持续低迷,行业竞争异常激烈,公司经营压力不断增大,公司品牌和黄酒文化推广以及技术改造升级都需要资金投入,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将加大对“古越龙山”和“女儿红”品牌和黄酒文化推广力度,完善和拓宽经营模式,需要相应的经营性资金投入,同时公司持续完善全国销售网络布局,加大黄酒市场拓展力度,也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二是加快黄酒酿造装备和工艺流程的自动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益,技术改造升级也需要资金投入。留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和发展,主要用于市场拓展、品牌推广和技改项目投入,并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公司对 2015 年度未分配利润不进行分配,是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以及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以集中资金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6-004《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利用阶段性的闲置资金(包括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2016年4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总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且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市场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和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使用阶段性的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同意公司使用阶段性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同时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如涉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必须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围绕主营业务科学决策,充分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规范,遵循了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不存在违反财务制度和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定价客观公允,程序合规,交易过程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监管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政策、对中小股东意见的听取等内容进行了修订,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以合理回报。监事会对2013-2015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及2015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9证券简称:古越龙山公告编号:临2016-00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八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136,363股,发行价格为8.8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6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07.0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5,492.9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56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5,353.1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1.82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78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2.02万元,另有0.4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5,665.1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2.60万元。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披露的临2015-033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延安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2010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0年4月6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24,767.8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3月18日出具了天健审[2010]1285号《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已投入资金进行了核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以前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归还情况已及时公告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实现效益=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根据收购评估值摊销女儿红存货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

   [注2]:截至2015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分上海新建营销中心和北京营销中心。因营销中心未独立核算,为评估该项目的效益情况,根据如下方法估算:

   1、上海销售分公司当期实现销售收入金额,较项目建设前2009年同期增加金额;北京分公司当期实现销售收入金额,较项目建设前2010年同期增加金额。两大营销中心建设合计贡献新增收入金额视同营销中心的运作为主要贡献因素,根据经验给予贡献系数为0.6。

   2、公司当期合并报表的营业利润率(合并报表口径,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所得税率25%,以此盈利标准测算营销中心贡献的利润。

   3、根据以上假设,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现的效益情况如下:

   实现效益=新增收入*公司营业利润率*所得税扣除(1-25%)*营销中心贡献系数0.6

   [注3]:上海销售分公司于2009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北京分公司于2010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2014年配股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66.78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6.40元,共计募集资金111,147.3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89.3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9,758.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64.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1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1,758.4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62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212.00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79.1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8,970.4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12.78万元。

   截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906.5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额为 28,140.7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24,663.20 万元,原计划竣工投产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因有关部门对该区域热力管网铺设规划的调整,预计供热时间为 2016年8月底。公司为节约成本,同时在目前市场环境下,结合公司实际,在保证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及项目完成后工艺流程和配套设施布局合理性的前提下,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拟延长“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 目(一期工程)”的竣工投产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延期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披露的临2015-029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3个理财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1)根据本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签订的了“金兰花理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本公司认购由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金兰花-尊享创盈”2015 年第 57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1亿元和“金兰花-尊享创盈”2015 年第 58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0.3亿元,理财到期日均为2016年6月16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披露的临2015-028公告)

   (2)根据本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签订的了“金兰花理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本公司认购由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金兰花-尊享创盈”2015 年第 77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0.5亿元,理财到期日为2016年7月26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披露的临2015-034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1.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古越龙山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古越龙山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古越龙山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9证券简称:古越龙山公告编号:临2016-005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本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傅建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201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次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2016年的关联交易预计依据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

   3、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单位: 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傅建伟,注册资本16664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营运;生产:黄酒;生产: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针纺织品;绍兴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开发等。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28号楼5号商业1层,法定代表人刘红林,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干鲜果品、酒类。

   浙江思恋酒业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环城北路299号1幢501室,法定代表人杨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酒类、日用百货。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经济开发区龙山软件园,法定代表人谢晓东,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贴片式整流二极管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研发、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半导体专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余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条相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采购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059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编 号:临2016-006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5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内容:“2015年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7 日(星期四) 14:00—17:00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6年4月7日下午举行2015年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6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沟通内容

   届时将针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现金分红、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具

   体情况,特别是对2015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事项予以重点说明,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联系方式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2016年4月5日 、4月6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

   联系人:蔡明燕、钱永劲

   联系电话:0575-85166841 85176000

   邮箱:gylscaimy@@163.com

   传真:0575-8516688485166841

   注: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4月6日之前,通

   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9证券简称:古越龙山公告编号:2016- 00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2日14:00点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2日

   至2016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会议作 201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相关内容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6年4月20日17:00 时)。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16年4月19日、20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 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传真:0575—8516688485166841电话:0575-85166841 85176000

   联系人:蔡明燕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权登记)

   邮编:3120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9证券简称:古越龙山公告编号:临2016-008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配股发行并于2014年6月23日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其持续督导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届满,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浙商证券尚需对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等事项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浙商证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赵亮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确保持续督导工作顺利开展,浙商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苗本增先生接替赵亮先生承担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孙报春先生和苗本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持续督导期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苗本增先生简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业务董事,2007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11年注册为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旭光股份非公开发行、安纳达非公开发行、美欣达非公开发行、华海药业增发、海正药业公司债券、东睦股份股权激励等,具有丰富的改制重组、上市辅导及承销保荐经验。

   公司代码:600059公司简称:古越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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