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31日06:09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脑")拟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长城信息")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四部分,即:(1)换股合并: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合并,是依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的产业规划,以"对等合并、协同发展"为合并原则。技术上采取长城电脑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长城信息的方式实现。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城电脑将作为存续方,长城信息将注销法人资格。合并后的公司同时承继及承接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2)重大资产置换:长城电脑拟以其所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24.32%的股份与中国电子持有的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电子")64.94%股权进行等额置换;(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长城电脑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原电子剩余35.06%股权、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非凡")100%股权、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1.65亿元债权;(4)募集配套资金:长城电脑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0亿元。本次换股合并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不可分割,其中任何一项未获批准的,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换股合并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交易相关方案已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长城电脑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或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现公告债权事项如下:

  1、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发出的关于本次换股合并事宜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有效债权文件、相关凭证和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等债权资料(以下合称"债权资料")到本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路5号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怀科

  (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路5号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怀科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93283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3)以传真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传真号码:0731-84932830

  联系电话:0731-84932830

  联系人:宋怀科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具体送达日期为准。

  对于根据本公告或债权人通知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或批准后,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对相关债务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通知本公司,逾期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本公司对其负有的债务将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存续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2、本公司以刊登本公告的方式,向本公司各债务人告知长城电脑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事宜,各债务人需按原约定向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存续公司履行债务。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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