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30日13:1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常林 公告编号:2016-021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因存在暂停上市风险而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因存在暂停上市风险自2016年3月30日开始停牌。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披露了2015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15年继续亏损,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30日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常林 公告编号:2016-02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将被实施暂停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将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15年继续亏损,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月28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30日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23日、1月27日、3月19日、3月24日发布了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暂停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四、特别提示

  公司目前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正常推进中,重组方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修订稿)。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安排,待相关评估、审计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报告书草案及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上述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暂停上市,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按照时间进度计划,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方能完成。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ST常林 编号:2016-023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7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分别为吴培国、王伟炎、苏子孟、荣幸华、张智光、顾建甦、高智敏、陈卫、傅根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董事长吴培国先生委托副董事长王伟炎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关于公司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关于公司2015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关于公司2015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关于2015年计提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等规定,对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计提和核销,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588万元,核销各项准备1,124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关于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524,423,586.1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7,382,337.24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67,041,248.90元。

  因公司无可供分配利润,拟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送红利、红股以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9.00亿元,负债总额为7.03亿元,股东权益为11.97亿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8.84亿元,营业成本为8.59亿元,利润总额为-5.27亿元,净利润为-5.29亿元,每股收益为-0.82元,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为-36.93%。

  本议案尚需提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关于2015年度在公司支取报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 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6年生产经营工作需要,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 向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 向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1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3) 向中国银行常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4) 向中国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45,000万元。

  为了更好地促进本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进一步加快公司销售资金回笼,公司拟与银行及经销商合作开展销售按揭、票据和融资租赁业务,努力实现金融服务优势与工程机械制造专业技术优势的有机结合。在公司及银行对经销商严格审查后,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向上述银行就公司申请按揭、票据及融资租赁业务所涉及的回购担保总额不超过1.3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有关协议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 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 关于公司2016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确定2016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将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相关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外担保时将对被担保方资信予以严格审查,被担保方应当经营稳定,资信良好,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在审核被担保方符合相关条件后,在前述对外担保总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报董事长审核批准,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认可意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确定2016年度与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7,000万元;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按市场定价原则,由公司向公司关联方购买材料、商品,销售产品、产品零部件、材料、动力,接受劳务等业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相关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前述关联交易的总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认可意见。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 关于公司2016年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认可意见。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 关于2016年度技术改造计划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1、2、5、6、7、8、9、10、11、12、13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ST常林 编号:2016-024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分别为:李远见、罗会恒、郝忠伟,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5年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15年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关于公司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关于公司2015年计提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ST常林 编号:2016-025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经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 [2011]703号文核准,于2011年5月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4,737万股,每股价值人民币10.9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63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33.3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999.99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XYZH/2010A809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注1:项目支出中包括2011年8月19日、2011年8月29日和2011年9月7日分三次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63,083,243.00元;

  注2:其他支出中包括2014年12月4日到期转存的定期存款33,000,000.00元,其他为手续费支出27,953.45元;

  注3:其他支出中包括2013年2月2日变更募集资金项目100,000,000.00元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2011年6月21日弥补之前垫付的发行费用1,333,000.00元;

  注4:其他支出包括2014年12月31日到期转存的定期存款20,000,000.00元,其他为手续费支出1,370.00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

  注 5:其他支出为2015年06月04日收到已到期未转存的定期存款3,000,000.00元,手续费支出834.9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86,575.09元;

  注 6:其他支出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901,420.33元;

  注7:其他支出为手续费支出235.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285,270.27元。

  注8: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共计50,000,000.00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小营前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小营前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西新桥三村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西新桥三村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钟楼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钟楼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以上三家银行统称开户银行),作为本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本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和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1年6月15日公告。

  本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1年7月30日公告,并于2013年4月26日公告了修订版。

  自该制度制定以来,本公司一直遵循此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本公司2013年2月2日董事会(临2013-07号)《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拟对募投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决定将原投入“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0.00万元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该变更事项已于2013年2月28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2015年9月23日董事会(临2015-51号)《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3,384,265.69元(其中:利息收入22,081,626.24元、项目节余资金41,022,032.86元,银行手续费30,393.41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变更事项已于2015年10月20日经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注9:根据本公司2015年9月23日董事会(临2015-51号)《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项目效益计算截至2015年8月31日。

  注10:9系列高性能装载机及高档传动件产业化项目,原定于2014年达纲投产。近年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工程机械行业景气度持续大幅下降,行业市场需求明显萎缩,公司9系列装载机的产销量远低于预期,致项目收益低于预期。

  注11:根据本公司2013年2月2日董事会(临2013-07号)《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拟对募投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决定将原投入“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0.00万元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用于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投入后与其他资产形成一体,共同实现正常生产经营,这些流动资金的收益情况未进行单独核算。因此,对于这部分流动资金使用效益未进行量化表述。

  注12:海外工程机械市场恢复缓慢,市场需求疲软,贸易壁垒层出不穷,致公司海外营销平台建设的部分子项目规模和收益低于预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3年2月2日董事会(临2013-07号)《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拟对募投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决定将原投入“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0.00万元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该变更事项已于2013年2月28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公司2015年9月23日董事会(临2015-51号)《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3,384,265.69元(其中:利息收入22,081,626.24元、项目节余资金41,022,032.86元,银行手续费30,393.41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变更事项已于2015年10月20日经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常林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 <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常林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常林股份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15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募集资金使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守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但是,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工程机械行业景气度持续大幅下降,行业市场需求明显萎缩,公司9系列装载机的产销量远低于预期,致项目收益低于预期;由于海外工程机械市场恢复缓慢,市场需求疲软,贸易壁垒层出不穷,致公司海外营销平台建设的部分子项目规模和收益低于预期。本保荐机构提醒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该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对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ST常林 编号:临2016-026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林股份”或“公司”)拟确定2016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7,000万元;主要交易为:按市场定价原则,由公司向公司关联方购买材料、商品,销售产品、产品零部件、材料、动力,接受劳务等业务。在前述关联交易的总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每笔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2、在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交易对公司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主要产品(整机和零部件等)的日常生产销售需要上述公司关联方的配套协作才能完成,公司发展的历史表明上述配套协作使公司顺利完成主营业务产品的生产经营,满足并促进了公司发展,未对公司形成不良的影响。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2015年因工程机械市场持续疲软,公司与关联交易方的交易额明显下降,因此公司2015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低于原预计总额(2015年预计总额为40000万元,其中采购物资预计17000万元,销售货物23000万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2、因主营业务产品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按市场定价的原则,向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江苏”)、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重工”)及其子公司等购买材料、商品,销售产品、产品零部件、材料、动力,接受劳务等,公司拟确定2016年度与上述公司等因上述业务形成的交易总额约为37,000万元。在前述关联交易的总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每笔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现代江苏是公司持股40%的中外合资公司,国机重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在国机重工及其子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上述公司等的日常交易构成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可能涉及的关联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现代江苏目前是由公司与现代重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6,000万美元,常林股份出资比例为40%,韩国现代出资比例为60%。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288号;法人代表:姜哲镐;现代江苏营业范围:挖掘机、轮式装载机(3立方米以上)、道路施工机械、湿地清淤机械、环保机械、起重机上车架、随车吊上车架、混凝土泵装置等工程机械的制造及自产产品的租赁,从事相关产品的培训、维修服务;从事上述产品及相关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和国内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机重工是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225333万元;注册地: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法人代表:吴培国;主营业务为:工程机械及重工机械产品科研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工程总承包;工程机械配套、配件生产、销售;工程机械、重工机械租赁、维修;道路、桥梁工程建设、承包;汽车销售;进出口业务;举办展览展销会;技术咨询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主营业务产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确定2016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7,000万元;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按市场定价原则,由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商品,销售产品、产品零部件、材料、动力,接受劳务等业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拟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双方分别为:公司与现代江苏、公司与国机重工及其子公司等。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拟确定2016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7,000万元;结算方式:现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付款期限:货物交付或劳务提供后三个月内。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按市场定价原则,由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商品,销售产品、产品零部件、材料、动力,接受劳务等业务。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主要产品(整机和零部件等)的日常生产销售需要上述关联方的配套协作才能完成,这些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服务的配套协作,形成了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发展的历史表明上述配套协作使公司顺利完成了主营业务产品的生产经营,满足并促进了公司发展,同时也证明上述关联方符合并满足公司配套协作需求,未对公司形成不良的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上述关联方继续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日常生产经营服务,配套协作。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是有依据的,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ST常林 编号:2016-027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与国机财务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在国机财务存款及向其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鉴于国机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控制的企业,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简述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是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所属的金融机构,具有银监会许可的金融经营资格,其主要职能是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贷款、内部结算等金融服务。

  为更好地利用集团内部金融平台为公司服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国机财务办理存贷款及向其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国机财务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家俊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1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9年1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6150593

  金融许可证号:L0010H211000001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15年12月末总资产156.18亿元,净资产20.53亿元;2015年国机财务实现营业收入4.93亿元,利润总额3.17亿元,净利润2.33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机财务与本公司同受国机集团控制,由此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国机财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

  三、2015年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15年度取得国机财务贷款504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国机财务贷款余额为5040万元;2015年度取得国机财务银行承兑汇票683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国机财务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482万元。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国机财务存款余额为3363万元,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96万元。

  以上事项均在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之内。

  四、2016年关联交易内容预计

  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16年拟在国机财务存款,存款利息按照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同类存款业务的利息,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

  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16年拟向国机财务申请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委托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等金融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国机财务开展上述业务的成本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档次金融业务的成本。

  为了更好地促进本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进一步加快公司销售资金回笼,公司拟与国机财务及经销商合作开展票据和融资租赁业务,努力实现金融服务优势与工程机械制造专业技术优势的有机结合。在公司及国机财务对经销商严格审查后,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向国机财务申请票据及融资租赁业务所涉及的回购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有关协议文件。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机财务是本公司选择的金融服务机构之一,公司在其处存款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公司与其开展其他金融合作的业务成本不高于同类金融机构同档次金融业务的成本,不存在关联人侵占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将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进一步加快公司销售资金回笼。

  六、本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苏子孟、荣幸华、张智光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国机财务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

  (2)本关联交易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3)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

  (4)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我们同意该事项。

  七、报备文件

  (1)常林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关于本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证券简称:*ST常林公告编号:2016-028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7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7日

  至2016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情见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6年4月22日9:00-16:00

  5、登记地址:江苏常州黄河西路898号常林股份董事会工作部。

  6、联系方法:(0519)86781337

  传真:(0519)86755314

  邮政编码:213136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法:同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6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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