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30日13:11 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的期间内,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我们认为,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和河南银鸽工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0069 证券简称:\*ST银鸽 编号:临2016—015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的、持续性业务,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本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贾粮钢先生、王卫华先生、朱圣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拟以公允价格执行的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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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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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河南永银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保章;注册地址:河南省舞阳县珠海路南段;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氯乙烯、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钠、卤水等化工产品;水泥等建材产品、供电、供热、货运等。(上述范围中,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经营,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开封铁塔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罗国领;注册地址:开封新区周天路109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橡胶制品的生产、销售,橡胶制品的新产品研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化学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建筑材料、金属及金属矿、通信终端设备、矿用配件及相关产品、非金属矿及其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许可方可经营或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3、河南国贸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东平;注册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6号新开元6412房;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沥青、有色金属、矿产品(煤炭除外)、氧化铝粉、润滑油、机械设备(不含发动机)、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钢材、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百货、文具、仪器仪表及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7月23日)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品及化学危险品);(上述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4、河南永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爱民;注册地址:南乐县城东环路北段西侧;注册资本:5600万元;经营范围: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销售,玉米收购、销售,机械配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L-乳酸项目筹建。

  5、河南永骏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保章;注册地址:西平县棠溪大道西段路南;注册资本:17000万元;经营范围:尿素、碳酸氢铵、液氨、甲醇、硫磺的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6、永城煤电集团聚龙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强浩波;注册地址:永城市东城区芒山路南段永煤辅助工业区;注册资本:8000万元;营业范围:县内班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运、货物配载、仓储服务、信息服务(限分公司凭证经营);煤炭零售;其他化工产品(其中危险化学品凭证经营)、化肥、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钢材、建材(不含木材)、金属及金属矿(国家限制、限定经营的除外)、纺织品、服装、其他日用品销售;成品油(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维修;矿山设备配件销售及维修。

  7、永城煤电控股集团先帅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丁献玲;注册地址:永城市商务中心区;注册资本:2000万元;营业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按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经营)、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五金交电、阀门设备、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产品)、专用设备、家俱销售;家电维修;劳动保护服加工;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珠宝首饰零售;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

  8、河南先帅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武;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林科路交叉口西南角;注册资本:300万元;营业范围:批发兼零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服饰、电子产品、家具、家用电器、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耗材、通讯器材、摄录像器材、办公用品、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隔热材料、阀门管件、电线电缆、标准件、仪器仪表(不含医用)、高低压电器设备、消防设备、金属材料及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凭营销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零售:卷烟、雪茄烟(以上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初级农产品(仅限瓜果蔬菜)、建筑材料、首饰、珠宝;企业管理咨询。(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9、焦作新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郭黎明;注册地址:焦作市解放中路137号;注册资本:1200万元;营业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保健食品、一般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零售:食盐、卷烟;(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经营)日用百货、化妆品、金银饰品、珠宝玉器、照相器材、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体育用品、家电、五金交电、通讯器材、办公机具、日用杂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矿产品、建材、家具、土特产品、工艺品、乐器的销售;家用电器的安装、维修;快餐(不含凉菜)服务(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经营);广告经营;家电以旧换新回收、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维修。

  10、永城煤电控股集团先帅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分公司;法人代表:曹海领;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林科路交叉口先帅之星商务酒店16楼;营业范围:百货、针纺织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阀门设备、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产品)、专用设备、家具、服装鞋帽、珠宝首饰零售;家电维修。(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11、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厂;法人代表:王宁;注册地址:鹤壁市山城区春雷路与泗滨街交叉口东50米路南;营业范围:出版物印刷(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3月31日止);标牌、展板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法人代表:刘振;注册地址:义马市人民路西段;营业范围:煤气、天然气的生产、销售及长输管线的建设经营;管道液化气、管道压缩气、其它石油天然气利用项目的建设经营;煤炭销售;机械设备、电器仪表及配件的租赁和销售;房屋租赁;工业用水处理;电力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咨询。危险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甲醇、二甲醚、液氧、硫磺、粗酚、杂环烃1#、杂环烃2#、液氨、液氩、轻粗苯)。硝酸铵、净化排放气、氢气、液氮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醋酸、丙酸、醋酸废液、副产硫酸铵、杂醇、烃渣、蒸汽、灰渣)(以上范围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13、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国龙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枫;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3001室);注册资本:39000万元;经营范围:物流服务、货运代理、普通货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有色金属、木材、润滑油、燃料油、混凝土、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钢材建材、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百货文具、仪器仪表及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煤炭零售;汽车租赁;液氯、甲醇、乙醇、烧碱、二甲醚、醋酸、液氨、硫磺、电石、乙烯(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4、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士强;注册地址:三门峡市宋会路10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 制造铝合金轮毂;铝及铝制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15、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祥恩;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2905房间;注册资本: 2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能源、化工、金融、装备制造、物流、有色金属、建筑、电力、水泥、交通运输、教育、房地产、租赁业等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化工、金属、装备制造等科学研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6、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任富强;注册地址:义马市朝阳路15号院3#楼1层;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元;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煤制气项目相关产品。【经营范围中凡需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17、漯河银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卫华;注册地址: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95号;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工程维护;(以上凭有效资质证核定等级经营);卫生保洁。

  18、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俊杰;注册地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注册资本:7656万元;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项目:矿山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压力管道安装,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打钻冻结工程施工(以上经营范围凭有效资质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经营);机械制造、非标准件加工制作、混凝土制品销售;矿山及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9、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法人代表:陈国平;注册地址:郑州市开元路11号;经营范围:对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物流、有色金属、建筑、电力、水泥、交通运输、教育、房地产、租赁业等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化工、金属、装备制造等科学研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0、永城永金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崔发科;注册地址:永城市侯岭乡;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煤化工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配件、仪器仪表、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销售。

  21、河南永吉服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新社;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鸾州大道;注册资本:1,800万元;经营范围:服装、鞋类、皮具、服饰的生产;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购销;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服装设计、开发、咨询服务;劳保用品的生产、购销。(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2、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卫广炎;注册地址:开封市魏都路189号;注册资本:74000万元;经营范围:成套空分设备;气体液化设备;冷链设备;化工设备;环保污染防治工程设备;铝制板翅式换热器;各类气体压缩机;透平膨胀机;低温泵;低温阀门;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各类单体机器设备;仪表、电器成套设备及相关的配套仪器电控设备、材料、附件、配件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检修。进出口业务(凭证经营)。(公路货运;住宿、、洗浴、食品、烟酒、餐饮的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需经许可或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件核准的范围生产、经营)。

  23、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魏建国;注册地址:开封市魏都路中段;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矿山机械、矿用安全保障设备、环保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和通用设备的研究、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安装、维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需经许可或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件核准的范围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4、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洛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潇君;注册地址:孟津县城关镇咸宁路;注册资本:7400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行业业务咨询;化工设备销售;煤化工项目投资。

  25、河南能源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俊福;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6号院综合楼12层;注册资本:102000万元;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钻探冻结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压力管道安装、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混凝土制品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建筑用施工设备租赁与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配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销售、房屋租赁。

  26、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水合;注册地址:获嘉县火车站南;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乙二醇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7、洛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裴兴社;注册地址:孟津县城关镇电厂路;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乙二醇的生产与销售;煤化工项目投资;项目管理。(上述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8、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潇君;注册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80号;注册资本:50700万元;经营范围: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经营;管道液化气、管道压缩气及其他石油天然气利用项目的建设经营;煤气的生产、长输管线的建设经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净化排放气、甲醇、二甲醚、醋酸、丙酸、醋酸废液、副产硫酸铵、硫磺、杂醇、杂环烃1#、杂环烃2#、轻粗苯、烃渣、液氧、液氩、硝酸铵、液氨、电力、蒸汽、灰渣);煤炭销售;机械备件、仪器仪表的销售;工业用水处理;(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服务咨询。

  29、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耕;注册地址:开封市开发区宋城路1号;注册资本:31000万元;经营范围:煤炭、化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矿山建设、现代物流产业的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技术合作、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及转让,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实验设备、仪器、的购销;矿用材料销售;房屋经纪。(以上范围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须经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30、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道输气分公司;法人代表:王海亮;注册地址:郑州高新产业开发区瑞达路80号;经营范围:联系总公司业务(上述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凭有效的审批文件核定的期限和范围开展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31、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杨青松;注册地址: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南段497号北楼;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煤矿专用工矿配件及设备、坑木、建材、钢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劳保用品、煤炭机电产品、金属制品销售;煤炭批发经营;设备租赁、仓库租赁(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32、郑州国龙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苏建敏;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瑞达路80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销售:煤炭、化肥、化工原料、甲醇、氨、过氧化氢、乙酸(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管道设备、电线电缆、焦炭、电子数码产品、针纺织品、通讯器材、食用农产品;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33、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法人代表:李雪平;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瑞达路80号;经营范围:天然气(煤层气)管输、销售、输配及储运;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管理及经营;能源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联系总公司业务。

  34、河南银鸽地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卫华;注册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金山路888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建筑设计;建筑材料经销。(以上项目涉及专项行政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35、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贾粮钢;注册地址:漯河市召陵区中山路336号;注册资本:215,880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不含创业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担保等涉及专项行政审批项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以上项目凭资质证核定等级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和技术咨询;生物技术的研究及技术转让;再生资源回收及销售(不含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专项行政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36、漯河银宏纸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瑞明;注册地址:漯河经济开发区中山路北段;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纸板、纸箱、彩盒加工、销售;包装原辅材料的销售;日用百货、五金电器、建材销售。

  37、洛阳亚盛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建和;注册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10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轴承及零件、润滑油脂、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焦炭、矿产品(不含国家专控产品)、磨料、磨具、五金电料、包装材料、劳保办公用品的销售,机械设备的安装(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38、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贺治强;注册地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注册资本:239,081.2402万元;经营范围:原煤开采(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煤炭批发经营;对煤炭行业的投资;煤炭洗选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自有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国内贸易;对外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取水、供水、供暖(限分支机构经营);设备、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39、贵州永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李绍青;注册地址:贵阳市高新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592室;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有效期限至2017年6月18日)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及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开发、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矿用设备租赁;销售: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电动工具、工具刀具、工具刃具、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建筑材料、钢材、木制品、橡胶制品、化工原材料(除危险品)、氢氧化铝、氧化铝、办公设备、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铁矿石、铝矿石、有色金属、劳保用品、煤炭。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中,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源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余关联方为受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集团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根据其财务指标分析,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0069 证券简称:*ST银鸽 编号:临2016—01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漯河银鸽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源集团”)和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银鸽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集团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2,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为控股股东漯河银鸽集团提供反担保金额为8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河南能源集团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实际为漯河银鸽集团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额度为1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集团为上述综合授信中的3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时间壹拾贰个月,公司就该事项以公司自有资产为河南能源集团该项担保提供对应的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集团为上述综合授信中的8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时间壹拾贰个月,公司就该事项以公司自有资产为漯河银鸽集团该项担保提供对应的反担保。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由于河南能源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漯河银鸽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贾粮钢、王卫华和朱圣民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

  上述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被反担保人暨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河南能源集团简介

  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2905房间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祥恩

  注册资本:贰佰壹拾亿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能源、化工、金融、装备制造、物流、有色金属、建筑、电力、水泥、交通运输、教育、房地产、租赁业等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化工、金属、装备制造等科学研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河南能源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2,748.18亿元,总负债为2,226.05亿元,营业收入为2,043.37亿元,利润总额为-9.52亿元。

  2、漯河银鸽集团简介

  名称: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漯河市召陵区中山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贾粮钢

  注册资本:贰拾壹亿伍仟捌佰捌拾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不含创业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担保等涉及专项行政审批项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以上项目凭资质证核定等级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和技术咨询;生物技术的研究及技术转让;再生资源回收及销售(不含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专项行政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漯河银鸽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62.52亿元,总负债为34.52亿元,营业收入为28.21亿元,利润总额为1.24亿元

  (二)被反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漯河银鸽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7.35%的股权;河南能源集团通过漯河银鸽集团和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0.63%的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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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披露日,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四、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15,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6.25%,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6.25%;对河南能源集团提供反担保余额0万元;对漯河银鸽集团提供反担保0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河南能源集团和漯河银鸽集团为我公司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依据《担保法》、《河南省省属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豫国资文〔2006〕124号)的相关规定,我公司须向河南能源集团和漯河银鸽集团提供反担保。本次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遵循客观、公平、对等的原则,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被担保方河南能源集团和漯河银鸽集团业务广泛、经营稳定、资产安全性高,同意为河南能源集团和漯河银鸽集团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海龙、刘汴生、陶雄华、金焕民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资料并询问了相关情况。四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依据《担保法》、《河南省省属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豫国资文〔2006〕124号)的相关规定,鉴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须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由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反担保系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和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也体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公平原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0069 证券简称:*ST银鸽 编号:临2016—017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借款金额为肆仟万美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和美元陆仟万元,上述交易均已按照要求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源集团”)申请借款,金额为肆仟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6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借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为美元6个月Libor+331BP,公司对该项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因河南能源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贾粮钢、王卫华、朱圣民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2905房间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祥恩

  注册资本:贰佰壹拾亿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能源、化工、金融、装备制造、物流、有色金属、建筑、电力、水泥、交通运输、教育、房地产、租赁业等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化工、金属、装备制造等科学研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河南能源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2,748.18亿元,总负债为2,226.05亿元,营业收入为2,043.37亿元,利润总额为-9.52亿元。

  (2)与关联人的关系

  河南能源集团通过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0.63%的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金额为肆仟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6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借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为美元6个月Libor+331BP,公司对该项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四、交易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公司向河南能源集团申请借款,主要用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河南能源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为美元6个月Libor+331BP,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6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贾粮钢先生、王卫华先生、朱圣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审议了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海龙、刘汴生、金焕民、陶雄华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0069 证券简称:*ST银鸽 编号:临2016—018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满足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为壹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0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生活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银鸽生活纸向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银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漯河银鸽集团将通过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银鸽生活纸发放此笔贷款。本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为壹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司对该项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因漯河银鸽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银鸽生活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贾粮钢、王卫华、朱圣民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漯河银鸽集团简介

  名称: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漯河市召陵区中山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贾粮钢

  注册资本:贰拾壹亿伍仟捌佰捌拾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不含创业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担保等涉及专项行政审批项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以上项目凭资质证核定等级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和技术咨询;生物技术的研究及技术转让;再生资源回收及销售(不含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专项行政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漯河银鸽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62.52亿元,总负债为34.52亿元,营业收入为28.21亿元,利润总额为1.24亿元

  2、银鸽生活纸简介

  名称: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

  住所:漯河市召陵区阳山路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进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壹佰陆拾万圆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卫生用品:纸巾(纸)、尿布、尿裤、湿巾、第一类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护理垫的生产、销售;蒸汽的销售;从事货物、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银鸽生活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15.32亿元,总负债为11.20亿元,营业收入为8.83亿元,利润总额为0.41亿元。

  (二)与关联人的关系

  银鸽生活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9.95%的股份;漯河银鸽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7.35%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借款金额:壹亿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壹年

  借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是否担保或抵押:无担保和抵押

  四、交易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银鸽生活纸生产经营所需,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银鸽生活纸向漯河银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主要用于银鸽生活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6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贾粮钢先生、王卫华先生、朱圣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审议了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海龙、刘汴生、金焕民、陶雄华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本次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符合市场定价规则,本次交易事项公允、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ST银鸽 编号:临2016—019

  债券代码:122060 债券简称:银债暂停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为“银鸽暂停”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10年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060,债券简称:“银债暂停”,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自2015年4月8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为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为本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申请。上交所已自2015年5月8日起通过其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为本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

  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2,045.5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2,023.8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77.64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向上交所提出恢复“银债暂停”上市交易的申请。上交所将在收到申请后1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本期债券上市。

  根据上交所《关于为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银债暂停”自2016年3月31日起停止转让服务。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ST银鸽 公告编号:2016-020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1日10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1日

  至2016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个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 登记时间:2016年4月19日8:00至11:30,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公司科技研发大厦703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人:谭洪涛 姚华

  电话:0395-5615607 0395-5615539

  传真:0395-5615583

  电子邮箱:yaohua103@@163.com

  (二)注意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86号)核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投资”或“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3,728,813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于2015年7月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本次发行新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银鸽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为2015年7月10日至 2016 年12月31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在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续督导其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现就201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原证券对银鸽投资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是,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银鸽投资于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下:

  ■

  经核查,中原证券认为,银鸽投资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201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银鸽投资不存在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重大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武佩增刘建森

  2016年3月28日

  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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