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30日13:12 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2、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对部分金额重大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详见2015年8月1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司判断该债权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参照钦州永盛账龄3-4年计提比例50%进行计提坏账准备75,055,000.00元。因公司已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按债权总额的20%计提坏账准备30,022,000.00元,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司按照债权总额的30%计提坏账准备45,033,000.00元。

  3、根据所获取的防城港市信润石化有限公司(信润石化)与钦州永盛签定的编号为1dzrdbhtr 的保证合同,根据该保证合同所载内容信润石化对南宁台协干及钦州永盛共同确定的下游客户广东国储能源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国储”)的合同执行及由合同产生的任何民事法律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根据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的担保方和南宁台协干的登记资料,以上资料显示上述公司均正常经营,担保方信润石化的实收资本为2.5亿元,但目前信润石化所建项目因资金短缺已暂停其所有项目,2016年1月防城港市政府召开了债权人会议,会议主持方在会上通报信润石化债务非常巨大,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但是截止目前政府并未对该事项的处置给出更进一步的方案。

  5、钦州永盛已对保证人信润石化进行财产保全,并通过保险公司进行担保,现保全财产已确定,保险公司手续已办妥,法院已受理,但是经过律师查询已有多家法院对该资产进行了财产保全,该公司并无偿还能力。

  6、根据以上获得的信息,钦州永盛对广西台协干公司债权进行了积极的追讨,担保人偿还能力不确定,钦州永盛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于2016年2月2日对债权人发出函证,截止目前未收到回函,债权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债权100%进行计提坏账准备。因公司已在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按债权总额的50%合计计提坏账准备75,055,000.00元,本期公司按照债权总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75,055,000.00元。

  7、公司及钦州永盛将安排专门人员继续跟踪追收上述款项,同时将采取包括启动法律程序提起诉讼等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讨。

  (二)广州生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广州生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欠款和计提坏账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

  1、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对部分金额重大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详见2015年2月10日、3月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该债权从预付账款重分类其他应收款,并参照钦州永盛2-3年计提比例,按债权总额的30%进行计提坏账,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合计计提坏账准备9,000,000.00元。

  2、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对部分金额重大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详见2015年8月1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参照钦州永盛账龄3-4年计提比例,按债权总额的50%进行计提坏账准备15,000,000.00元。因公司已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按债权总额的30%计提坏账准备9,000,000.00元,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司按债权总额20%计提坏账准备6,000,000.00元。

  3、2015年8月,钦州永盛收到诉广州生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胜诉判决(详见2015年8月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但该案进入二审程序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钦州永盛诉讼请求(详见2016年3月1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4、广州生源虽然目前正常经营,债权已超过两年,钦州永盛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于2016年2月2日对债权人发出函证,截止目前未收到回函,该公司是否有偿还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涉及诉讼案件经二审程序后判决败诉,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债权100%进行计提坏账准备。因公司已在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按债权总额的50%合计计提坏账准备15,000,000.00元,本期公司按债权总额50%计提坏账准备15,000,000.00元。

  5、目前已采取启动法律程序提起诉讼等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讨,公司及钦州永盛将安排专门人员继续跟踪追收上述款项。

  (三)广西铁投冠信实业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广州铁投冠信实业有限公司欠款和计提坏账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

  2013年1月18日,钦州永盛与广西铁投冠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投冠信”)交易形成应收账款12,633,232.79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回。钦州永盛已于2015年7月24日就与铁投冠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起诉讼(详见2015年8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该案法院受理后原适用简易程序,后因案件较复杂,法院同意铁投冠信申请追加广西防城港市堔琪贸易有限公司、南宁市本满正商贸有限公司为当事人。后因法院告知当事人南宁市本满正商贸有限公司无法当面送达,需公告送达,开庭日顺延六十天。钦州永盛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于2016年2月2日对债权人发出函证,截止目前未收到回函。公司认为债权人并不认可与钦州永盛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此债权100%计提坏账准备。

  目前已采取启动法律程序提起诉讼等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讨,公司及钦州永盛将安排专门人员继续跟踪追收上述款项。

  (四)正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正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欠款和计提坏账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

  该部分应收款项于2011年至2012年之间形成,钦州永盛于2014年对正海控股及相关债权人提起诉讼,但起诉于2016年1月被法院驳回。由于此债权时间较长,业务复杂,追偿相当困难,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债权100%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及钦州永盛将安排专门人员继续跟踪追收上述款项,采取其他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讨。

  (五)茂名市名油商贸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茂名市名油商贸有限公司欠款和计提坏账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

  该部分应收款项于2011年至2013年之间形成,钦州永盛先后向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钦州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均以无管辖权未受理。2015年10月,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本案,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由于此债权时间较长,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此债权100%计提坏账准备。

  目前已采取启动法律程序提起诉讼等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讨,公司及钦州永盛将安排专门人员继续跟踪追收上述款项。

  (六)广西防城港市华腾矿业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广西防城港市华腾矿业有限公司欠款和计提坏账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

  该部分应收款项于2013年形成,债权已超过二年以上,钦州永盛及公司年审会计师已发过几次往来函证,均未收到回函,故公司认为债权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此债权100%计提坏账。

  公司及钦州永盛将安排专门人员继续跟踪追收上述款项,同时将采取包括启动法律程序提起诉讼等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讨。

  (七)广西远进商贸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广西远进商贸有限公司欠款和计提坏账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

  该部分应收款项于2012年形成,债权已超过三年以上,钦州永盛及公司年审会计师已发过几次往来函证,均未收到回函,故公司认为债权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此债权100%计提坏账。

  公司及钦州永盛将安排专门人员继续跟踪追收上述款项,同时将采取包括启动法律程序提起诉讼等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讨。

  (八)茂名市丽新丝绸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茂名市丽新丝绸有限公司欠款和计提坏账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

  该部分应收款项于2012年形成,债权已超过三年以上,钦州永盛及公司年审会计师已发过几次往来函证,均未收到回函,故公司认为债权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此债权100%计提坏账。

  公司及钦州永盛将安排专门人员继续跟踪追收上述款项,同时将采取包括启动法律程序提起诉讼等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讨。

  (九)南宁市旺永公商贸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南宁市旺永公商贸有限公司欠款和计提坏账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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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部分应收款项于2013年形成,债权已超过二年以上,钦州永盛及公司年审会计师已发过几次往来函证,均未收到回函,故公司认为债权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此债权100%计提坏账。

  公司及钦州永盛将安排专门人员继续跟踪追收上述款项,同时将采取包括启动法律程序提起诉讼等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讨。

  二、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坏账准备的计提将导致钦州永盛资产减值损失119,024,453.73元,减少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9,024,453.73元。

  三、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对部分金额重大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对部分金额重大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就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做了充分说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坏账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助于真实、合理反映公司资产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同意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坏账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宜。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桂东电力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4、桂东电力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6-019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48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贺州市铝电子

  产业项目(一期)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投资金额:24,856万元

  一、投资概述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电能送出,完善公司网架结构,公司拟自筹资金24,856万元投资建设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工程至220千伏立头变双回220千伏线路,线路长2×85公里;新建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至220千伏蝴蝶变电站4回线路,其中上方为双回220千伏线路,下方为110千伏线路,线路长4×9公里;扩建2个蝴蝶变电站220千伏间隔;99公里OPGW光缆。

  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4,856万元,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解决。

  项目批复:已取得线路路径、节能、水保、环评等批复,尚需发改部门核准。

  项目建设期:计划1年左右。

  项目建设必要性:确保公司投资建设的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电能输送和贺州市铝电子产业企业用电,完善公司网架结构。

  项目财务评价情况: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7.5%,财务净现值1164.23万元,投资回收期12.57年。

  项目敏感性分析:对项目总投资、电量、经营成本、收益率等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其敏感性系数均不大于0.01,工程抗风险能力强。

  三、备查文件目录

  桂东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6-020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48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220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220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

  ●投资金额:18,859.53万元

  一、投资概述

  为完善公司网架结构,满足电力负荷增长需求,提高公司供电能力,公司拟自筹资金18,859.53万元投资建设220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项目。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220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20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终期主变3×180兆伏安,220千伏出线6回,110千伏出线10回,35千伏出线12回;本期建设主变2×180兆伏安,220千伏出线2回,110千伏出线4回,35千伏出线4回;新建扶隆至蝴蝶变电站220千伏线路2回,线路长2×27公里;扩建2个蝴蝶变电站220千伏间隔;配套站端通讯;配套OPGW光缆通信约2×30公里。

  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8,859.53万元,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解决。

  项目批复:已取得环评、节能、水保等批复,尚需发改部门核准。

  项目建设期:计划1年左右。

  项目建设必要性:扶隆220kV变电站主要担负贺州市八步区扶隆产业区、铺门产业区的供电,扶隆产业区是贺州市八步区统筹推进的重点项目之一,产业区位于贺州最南端,水陆交通便利,是八步区连接珠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的最前沿。为满足上述地区及贺州市南部用电负荷发展的需要,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系统供电能力,完善电网结构并提高供电可靠性,必要建设220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项目。

  项目财务评价情况: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7.5%,财务净现值1042.08万元,投资回收期13.31年。

  项目敏感性分析:对项目总投资、电量、经营成本、收益率等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其敏感性系数均不大于0.01,工程抗风险能力强。

  三、备查文件目录

  桂东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6-021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48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220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220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

  ●投资金额:14,518.22万元

  一、投资概述

  为满足贺州市旺高工业园区、西湾平桂工业基地以及富川县等地的电力负荷增长需求,提高公司供电能力,公司拟自筹资金14,518.22万元投资建设220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项目。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220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20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终期主变3×180兆伏安,220千伏出线8回,110千伏出线12回,35千伏出线12回;本期建设主变2×180兆伏安,220千伏出线6回,110千伏出线4回,35千伏出线4回;水湾至桂水变220千伏双回线π入立头220千伏变电站线路,线路长2×9公里;石梯至松木110千伏线路π入立头220千伏变电站;松木至西湾II回110千伏线路π入220千伏立头变;配套站端通讯;配套OPGW光缆通信。

  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4,518.22万元,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解决。

  项目批复:已取得节能、水保等批复,尚需发改部门核准。

  项目建设期:计划1年左右。

  项目建设必要性:立头220kV变电站站址位于贺州市旺高工业园与西湾平桂工业基地之间。为满足上述地区及贺州市南部用电负荷发展的需要,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系统供电能力,完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有必要建设220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项目。

  项目财务评价情况: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7.5%,财务净现值803.8万元,投资回收期13.31年。

  项目敏感性分析:对项目总投资、电量、经营成本、收益率等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其敏感性系数均不大于0.01,工程抗风险能力强。

  三、备查文件目录

  桂东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6-022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48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桂旭能源公司拟投资建设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铁路专用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铁路专用线

  ●投资金额:5.17亿元

  一、投资概述

  为保障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发电燃煤供应和相关物资设备等运输,并为所处的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物流园区其他企业提供物资运输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约5.17亿元投资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铁路专用线项目。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拟投资建设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铁路专用线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铁路专用线。

  (二)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据可研报告估算,项目静态投资约4.90亿元,动态投资约5.17亿元。本项目投资资金全部由桂旭能源公司自筹和借款解决。

  (三)项目基本情况

  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铁路专用线为桂旭能源公司正在建设的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配套项目,专用线接轨站为益湛铁路贺州境内的信都站,线路建设连接至桂东电力站,建筑长度7.592公里,正线全长4.422公里,预留疏解线3.17公里。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影响

  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投入生产后,每年煤炭需求量巨大,依靠公路运输成本非常高。利用铁路运输具有运量大、能耗低的特点,能保障动力车间的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大大节约运输成本,提高企业效益,投资建设动力车间铁路专用线可行且十分必要。

  (五)项目建设时间: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

  三、备查文件目录

  桂东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6-023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48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民丰公司64.4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西贺州市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丰公司”)

  ●投资金额:公司拟以43,788,964.07元的价格收购5名自然人合并持有的民丰公司64.45%股权,收购完成后,民丰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目前公司持有广西贺州市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丰公司”)35.55%股权,为民丰公司控股股东,另外5名自然人合并持有64.45%股权。为进一步加强对民丰公司的管控,扩充公司权益装机容量和电力主营规模,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以民丰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6]第5-00007号)审计的净资产67,942,535.41元为依据,以43,788,964.07元(67,942,535.41元×64.45%)的价格收购5名自然人合并持有的民丰公司64.45%股权。收购完成后,民丰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转让方合计所持64.45%股权目前权属清晰,无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以及第三方主张权利等情形。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民丰公司64.45%股权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广西贺州市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贺州市建设中路89号明珠大楼8楼

  法定代表人:曹晓阳

  注册资本:人民币2,685.3762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电力开发。

  民丰公司目前控股4家子公司,管理已投产的小水电装机容量2.095万千瓦(其中民丰公司权益部分1.32万千瓦),其中

  1、湖南省江永县永丰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资产为小古源水电厂(装机容量为0.40万千瓦),民丰实业持有66.97%股权。

  2、广西昭平县森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主体资产为森聪水电厂(装机容量为0.375万千瓦),民丰实业持有100%股权。

  3、江华流车源水电有限公司,主体资产为流车源水电厂(装机容量为1万千瓦),民丰实业持有51%股权。

  4、贺州市裕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资产为云滕渡水电厂(装机容量为0.32万千瓦),民丰实业持有81.74%股权。

  (二)投资标的资产和生产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6]第5-00007号)、大信审字[2015]第5-00106号)。

  三、交易方案

  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以民丰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6]第5-00007号)审计的净资产67,942,535.41元为依据,以43,788,964.07元(67,942,535.41元×64.45%)的价格收购5名自然人合并持有的民丰公司64.45%股权。收购完成后,民丰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四、协议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

  1.1 转让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条件将转让股权转让予收购方。

  1.2收购方愿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条件及依据转让方作出的保证及承诺,收购转让股权。

  1.3 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将由

  ■

  变化为:

  ■

  2、转让标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2.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转让方合并持有的目标公司64.45%股权。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 本协议项下64.45%股权转让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的目标公司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资产)67,942,535.41元为依据,交易总价款合计人民币43,788,964.07元(人民币肆仟叁佰柒拾捌万捌仟玖佰陆拾肆元零柒分,其中收购方应支付转让方一12,209,273.61元、转让方二10,402,002.17元、转让方三8,567,553.72元、转让方四7,636,740.98元、转让方五4,973,393.59元)。

  2.2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且收购方就本次收购转让股权事宜获得董事会决议同意后一个月(即30日)内,收购方将本协议项下所涉及股权转让价款的70%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余款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一个月(即30日)内付清。

  3、先决条件及效力

  3.1下列构成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完成之先决条件,亦为本协议不被终止之先决条件:

  3.1.1截至本协议交易完成之日,目标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良变化;

  3.1.2出让方出让本协议项下股权根据目标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必要的决议程序或获得所需的同意。

  3.2 如在交易完成日前出现目标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良变化,收购方有权单方决定终止本协议。

  3.3 本协议自行终止后,本协议转让方与收购方将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4、声明与保证

  4.1协议各方对各自的主体资格均予以如下声明与保证:

  4.1.1具有签署本协议之必要的权利和授权及履行本协议载明之义务的能力;

  4.1.2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4.1.3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之文件订明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4.2转让方的声明与保证:

  4.2.1转让方保证对转让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利;转让方已获得根据自身章程规定所需的内部批准程序以及根据目标公司章程规定所需的决议、同意程序(若需)。

  4.2.2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止,转让方并未就转让股权进行过转让、质押、抵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处置,也未向收购方以外的任何人作出过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上述处置的承诺或任何形式之担保,上述股权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任何因权利瑕疵或权利瑕疵之虞引起的第三人追索,由转让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2.3转让方保证就转让股权已向目标公司全额出资,并且从未通过任何方式减少或抽回其已经投入的股本;

  4.2.4至签约时止,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转让方已知或应知而未向收购方申明的担保、争议纠纷等可能使目标公司净资产减损的情形。否则,收购方将有权视目标公司受损的情况,减少本协议规定的支付义务或向转让方提出赔偿要求;

  4.2.5转让方保证对目标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在履行或尚未履行的重大合同向收购方尽告之的义务;

  4.2.6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目前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争议,就其所知或应知,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诉讼或争议;

  5、损益承担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协议转让完成前、后及本协议2.1条确定的审计基准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本协议项下转让股权对应的目标公司损益由转让方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和承担。

  6、费用承担

  本协议所涉股权转让的审计、委托交易代理费及其他费用由转让方与收购方各自承担。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承担和缴纳的税费。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民丰公司以水力发电为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也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一致。公司本次投资约4379万元收购股权,按照比例获得约0.945万千瓦的水电权益装机,扩充了公司水电权益装机规模,同时民丰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水电厂已建成运行多年,收益稳定,民丰公司2013年-2015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35.21万元、849.91万元、1,298.55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得到长期稳定的收益。

  六、上网公告附件

  桂东电力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6-024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48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很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秦敏、李德庚因在关联公司任职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3、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事前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2016年度)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号451100000001645,住所贺州市电子科技园区正润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宋洪洲,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电子及电子元器件、铝产业产品投资开发等。

  目前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14,147,9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3%,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该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极小。预计2016年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305.44万元。

  2、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工商注册号:91451100756526133D,住所:贺州市建设中路89号,法定代表人:邹雄斌,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开发;发供电及供水工程的设备、材料配件的销售等。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16年本公司各子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133.35万元。

  3、广西吉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吉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工商注册号:914511007943128816,住所:广西贺州市平安东路,法定代表人张云锋,注册资本12,500万元,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及相关材料生产、销售等。

  吉光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的参股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吉光电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16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250万元。

  4、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广西贺州桂海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工商注册号:914511005667828816,住所:广西贺州市电子科技园天贺大道3号,法定代表人:宋洪洲,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高纯铝、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纯铝及铝合金板带箔等铝加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正润新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正润新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1,928万元。

  5、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工商注册号:91451100735177819Y,住所:广西贺州市江北东路39号,法定代表人:丁波,注册资本:1.45亿元,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生产及销售中高压电子铝箔产品以及电子材料开发等,主要产品为中高压电子铝箔。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桂东电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桂东电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13,86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重新调整土地租金的协议》:

  (1)交易价格:30,000元/月,合计360,000元/年。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于前一个季度结束前十五日内缴付。

  (3)协议签署日期:2012年3月26日。

  (4)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2、公司与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

  (1)交易价格:年租金人民币95,415.84元整(每月3元/平方米)。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年以转账方式交纳租金,按年结算。

  (3)协议签署日期:2012年3月26日。

  (4)协议有效期:10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3、公司与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门面租赁协议》:

  (1)交易价格:年租金人民币120,000元整。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年以转账方式交纳租金,按年结算。

  (3)协议签署日期:2012年3月26日。

  (4)协议有效期:10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4、公司与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

  (1)交易价格:年租金人民币451,084.68元整。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结算。

  (3)协议签署日期:2013年4月22日

  (4)协议有效期:10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5、公司各子公司与正润集团全资子公司八水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1)交易价格:租金合计为889,500元/年,由公司各子公司(实际承租方)分别向八水公司支付,其中民丰实业167,400元/年、桂江电力152,100元/年、桂能电力334,800元/年、桂源公司235,200元/年。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半年结算一次。

  (3)协议签署日期:2016年1-3月。

  (4)租赁期限:1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6、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与正润集团全资子公司八水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

  (1)交易价格:年租金总额为192,000元。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月支付一次。

  (3)协议签署日期:2016年1月。

  (4)租赁期限:1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7、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与正润集团全资子公司八水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

  (1)交易价格:年租金总额为444,000元。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半年结算一次。

  (3)协议签署日期:2016年1月。

  (4)租赁期限:1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8、公司及子公司与正润集团签订的《关于支付担保费的协议》:

  (1)交易价格:按担保额实际发生额的1.5%/年支付,2016年预计发生金额约为52.79万元。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被担保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分别每半年度支付一次担保费,解除担保时,担保费按照实际担保时间同比例支付。

  (3)协议签署日期:2012年10月11日。

  (4)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9、公司向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大酒店销售电力,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电价收取电费。

  10、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向广西吉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电力,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电价收取电费。

  11、公司向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电力,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电价收取电费。

  12、公司向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电力,按照协议约定的电价收取电费。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均为正常经营活动交易。本公司销售电力的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及约定的电价执行,其他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为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向关联方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大酒店、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电力,为开拓电力市场,增加供电量,是必要补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将长期向其销售电力,售电量将视关联方的需求量及市场供求状况而定。

  2、本公司向关联方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土地及办公场所,目的为充分利用双方各自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双方各自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有效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综合效益。此类关联交易将长期存在。

  3、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向关联方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是由于关联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承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担保。依据公平原则,公司及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该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的顺利实施。此类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4、本公司各子公司向关联方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生产及办公场所,目的是充分利用对方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有效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综合效益。此类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向关联方广西吉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电力,为开拓电力市场,增加供电量,是必要补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将长期向其销售电力,售电量将视关联方的需求量及市场供求状况而定。

  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的正常和必要的市场行为,交易价格公允,交易过程公开透明,并未因其为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损害交易双方的情形。本公司相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2015年度本公司销售关联交易总额为营业收入的3.65%,因此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很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签订的相关关联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决议;

  5、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6-025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48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钦州永盛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拓展贸易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永盛”)拟自筹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设立子公司(以下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5,000万元,为钦州永盛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钦州永盛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成立新公司基本情况

  新公司名称:尚未确定,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广西贺州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暂定,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煤油批发;石油化工产品的购销;货物进出口;矿产品、煤炭的销售 。

  出资方式:公司以货币出资。

  出资比例:钦州永盛出资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三、设立新公司目的

  钦州永盛拟在贺州投资设立新公司是为了拓展桂东区域贸易业务,提升永盛公司的盈利水平,同时也为贺州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桂东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公告编号:2016-026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章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2日

  至2016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5《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涉及的董事候选人情况已于2016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上述除议案15《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外,其他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6《审议关于聘请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议案7《审议关于聘请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议案8《审议关于拟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议案9《审议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议案10《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钦州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1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议案12《审议关于子公司钦州永盛对部分金额重大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议案13《审议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审议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9-21日

  3、登记地点: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297796

  联系传真:(0774)5285255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陆培军梁晟

  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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