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30日13:10 上海证券报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DACEY John Robert委托董事长万峰、独立董事CAMPBELL Robert David、方中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李湘鲁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1.4 本公司2015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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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本公司拟向全体A股股东及H股股东派发2015年年度股息每股人民币0.28元(含税),总计约人民币8.73亿元,约占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中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23%,满足了《公司章程》中关于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报告期主要业务

  作为一家全国大型寿险公司,本公司通过遍布全国的分销网络,为个人及机构客户提供一系列寿险产品及服务,并通过下属的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管理和运用保险资金。报告期内,本公司专注个人寿险业务,注重业务价值的有效提升,以长期期交业务为核心,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提高业务品质;同时,本公司持续关注队伍建设,积极推动产品创新,强化后援支持体系建设,促进业务发展。本公司近年来业务快速发展,价值稳步提升,战略转型成效显著,在“十二五”期间始终保持了第三的市场地位。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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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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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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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部A股和全部H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或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本公司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完成以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的宝钢集团2014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将其持有的预备用于交换的共计165,000,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名义持有,并以“宝钢集团-中金公司-14宝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公司股东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持股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的最终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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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作为一家全国大型寿险公司,本公司通过遍布全国的分销网络,为个人及机构客户提供一系列寿险产品及服务,并通过下属的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管理和运用保险资金。

  除另有说明外,本节讨论与分析均基于本公司合并财务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一、 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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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总投资收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其他投资资产的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的股息及分红收入+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2. 市场份额:市场份额来自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

  3. 13个月保单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13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4. 25个月保单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25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二、 业务分析

  (一) 寿险业务

  2015年,本公司围绕“业务发展”和“战略转型”两大主题,以业务发展为核心,坚持价值和回归本原;把握提速增效与改革创新两个内涵,深入推进各项战略转型举措。

  一方面,业务发展全面向好。一是全面达成业绩目标,2015年,本公司实现寿险业务收入1,118.59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新单保费收入523.39亿元,同比增长18.7%;首年期交保费收入167.65亿元,同比增长40.4%。二是业务结构持续优化,营销员渠道及服务经营渠道交费期为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业务占比稳步提升,健康险和传统险业务协调发展。三是队伍发展量率齐升,通过强化组织发展,队伍规模及产能同步提升,奠定业务发展坚实基础。新单保费收入的增长和业务结构的优化推动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34.8%。

  另一方面,转型发展成效显著。产品方面,本公司推出“健康无忧”产品,兼顾客户、队伍和公司的利益诉求,仅“九十双飞”两个月实现新单保费收入14.52亿元,成为公司历史上短期内销量最多的保障型产品。服务方面,公司持续提升科技应用平台,E保通承保覆盖率达90%,同时大数据平台、客户资源管理平台、客户分析系统等应用系统的对接,以及新核心业务系统的开发、电商平台的迅速发展,使公司六大平台建设初见成效。

  1、 按渠道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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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1) 个人寿险业务

  ① 保险营销员渠道

  2015年,保险营销员渠道实现快速发展,保费贡献占比为45.9%。保险营销员渠道全年保险业务收入513.54亿元,较上年增长8.6%。其中,首年保费收入125.41亿元,较上年增长36.7%;续期保费收入388.13亿元,较上年增长1.8%。

  同时,保险营销员渠道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一是年期结构优化,全年实现首年期交保费收入99.08亿元,同比增长36.5%,占保险营销员渠道首年保费收入的79.0%;其中交费期为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产品保费收入88.38亿元,同比增长44.0%,占保险营销员渠道首年保费收入的70.5%,较上年提升4个百分点。二是产品结构优化,全年健康险及传统险保费收入占首年保费的比例分别为44.6%和36.6%,较上年分别提升6个百分点和23个百分点。

  2015年,保险营销员渠道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健康人海”转型,通过《个人业务保险营销员管理基本办法(2014版)》引导,不断完善培训体系助推队伍发展,在队伍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产能。截至2015年底,保险营销员渠道总人力达到25.9万人,较上年增长47.6%;活动率为48%,同比增长4.6个百分点;月均有效人力9.4万人,同比增长26.2%;月均绩优人力4.6万人,同比增长38.9%。同时,产品结构优化带动月均有效人力人均产能超过1万,同比提升11.4%。

  ② 银行保险渠道

  2015年,本公司银行保险渠道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94.73亿元,较上年下降7.4%。其中,首年保费收入349.28亿元,较上年增长11.9%,首年期交保费收入39.04亿元,较上年增长41.1%,续期保费收入145.45亿元,较上年下降34.5%。

  本公司银行保险渠道聚焦期交业务发展。通过强化绩优队伍建设,阶段性期交产品运作,带动银行保险渠道网点期交产能同比提升73.0%,实现了期交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针对客户二次开拓、服务客户全生命周期的财富销售队伍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底,财富队伍规模超过7000人,累计实现首年期交保费收入11.79亿元,同比增长316.3%,期交保费贡献占银代期交保费比例30.2%。

  ③ 服务经营渠道

  2015年,本公司服务经营渠道实现保险业务收入97.31亿元,较上年增长26.4%。其中,首年保费收入36.19亿元,较上年增长57.2%;首年期交保费收入29.48亿元,较上年增长54.3%,首年保费中交费期为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产品保费收入达到23.57亿元,占首年保费收入的65.1%,较上年增长4个百分点。续期保费收入61.12亿元,较上年增长13.2%。同时,产品结构向保障型转变,健康险和传统险占首年保费的比例同比分别提升2个百分点和29个百分点,产品结构不断优化。

  2015年,服务经营渠道持续推动以绩优建设为核心的队伍经营,通过持续夯实基础管理,优化队伍结构,助推业务快速转型发展。截至2015年底,服务经营渠道业务员为4.2万人,较上年增长35.5%;月均实动率79%,与上年基本持平;月均绩优率达到30.0%,较上年提升8个百分点。

  (2) 团体保险业务

  2015年,本公司团体保险业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3.01亿元,较上年下降9.9%。

  2、 按险种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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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

  2. 上述各期间的金额少于500,000元。

  3.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2015年,本公司共实现人寿保险业务收入1,118.59亿元,较上年增长1.8%。在行业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本公司调整产品策略,加大传统年金险的销售力度,传统型保险实现业务收入442.15亿元,较上年增长41.1%,占比提升了11个百分点,其中传统年金业务实现保费收入260.04亿元,在传统险中占比达到59.0%;健康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65.17亿元,较上年增长47.8%;分红型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99.88亿元,较上年下降24.4%;其他类型寿险共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1.39亿元,占整体保险业务收入的1.0%。

  3、 按地区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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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本公司于2013年设立七大区域管理中心,具体情况为:华北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分公司;华东区域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宁波、青岛分公司;华南区域包括广东、深圳、福建、厦门、海南、广西分公司;华中区域包括河南、湖南、湖北、安徽、江西分公司;西北区域包括新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分公司;西南区域包括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分公司;东北区域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大连分公司。

  2015年,本公司约76.1%的保险业务收入来自华东、华中、华北、华南四大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区域。

  4、 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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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资产管理业务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始终坚持以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为基础,兼顾管理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在良好的资产配置和有效的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寻求最大的投资组合收益。

  2015年,公司根据保险业务的负债特性及资本市场的波动周期,以绝对收益目标为原则,制定资产配置策略,优化投资组合配置,保持投资组合收益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由于公司把握市场机会,及时进行结构性调整,本公司实现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160.26亿元。

  权益投资方面,本公司在市场大幅上涨之前提前布局,在市场高位坚定减持、锁定收益,减少了市场断崖式下跌带来的损失,获得较高买卖价差。固定收益方面,总体思路为点配置,在提升资产选择标准和防范信用风险的同时,努力把握住各种结构性机会,加大了各种交易性品种的波段操作力度。非标投资方面,公司抓住市场机会,2013-2014年配置了较多收益高、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抢占了市场先机,2015年继续保持较高收益水平。

  2015年12月末,本公司非标资产投资额1,439.72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22.65%,较上年末上升3.24个百分点。投资产品类型包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类别,其中占比最高的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占非标资产投资总额的34.66%,较去年年末降低14.34个百分点。基础资产种类已涉足金融机构、基础设施、不动产等诸多领域,其中金融机构和基础设施类占比达75.67%(扣除权益类金融产品)。

  本公司强化非标资产投资风险管控措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事前评审、交易对手评估、投后管理、授信管控的投资风控流程,通过定期进行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充分评估风险暴露和极值预期损失。本公司从2015年初就大幅收紧了非标资产的风险偏好,投资的非标资产整体信用评级较高,AAA级占比达99.27%(扣除权益类金融产品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较2014年底提升3.69个百分点。

  2015年,本公司积极推进境外投资业务,丰富境外投资资产类别,2015年末委托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境外投资资产为148.64亿元。

  2016年,在利率下行和股市波动加剧的大背景下,本公司将以绝对收益目标为导向,防范风险,同时积极在境内外寻找投资机会。在权益类投资方面,立足于价值投资理念和方法,积极寻找风险可控、收益确定的投资标的;在固定收益类方面,采取审慎而保守的风险管理政策,配置上放短久期,关注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加强投后管理,并做好风险处置预案。

  1、 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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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相关投资资产包含独立账户资产中对应的投资资产。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定期存款不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3. 债权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

  4. 其他包括债权型资产管理计划和理财产品。

  5. 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6. 其他包括股权型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

  7. 其他投资主要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等。

  8. 贷款及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规模为6,356.8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主要来源于公司保险业务现金流入。

  截至本报告期末,定期存款1,276.79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20.1%,较上年末下降6.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定期存款到期,减少了对定期存款的配置。

  截至本报告期末,债权型投资3,482.81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54.8%,与上年末基本持平。公司加大债权型投资中债权计划非标投资资产的配置,信托计划和债券投资略有下降。

  截至本报告期末,股权型投资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18.0%,较上年末上升6.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股权型投资中的基金、股权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增加。截至本报告期末,股权型投资中其他类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3.9%,较上年末上升3.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中石油西一、二线管道项目投资计划转股导致从长期股权投资转为未上市股权,以及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增加。

  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2.2%,较上年末下降0.1个百分点,主要出于投资资产配置及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其他投资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4.9%,较上年末上升0.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保户质押贷款增加。

  从投资意图来看,截至本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比较上年末上升6.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基金、理财产品和未上市股权配置增加。

  2、 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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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已收到联营企业发放的现金分红计入股权型投资分红收入。

  2.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3. 净投资收益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其他投资资产的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的股息和分红收入。

  4. 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5. 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总投资收益456.03亿元,同比增长41.1%。总投资收益率为7.5%,较上年提升1.7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增加及股权型投资分红收入增加。

  实现净投资收益301.84亿元,同比增长4.0%,净投资收益率为4.9%,较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定期存款利息收入的减少。

  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收益154.07亿元,相比上年合计收益30.15亿元有大幅增加。主要由于2015年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公司顺势进行波段操作,实现了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的增加。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 证券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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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本表所述证券投资是指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投资,按期末账面价值排序。其中,股票、可转换债券投资仅包括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部分。

  2. 其他证券投资指除前十只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3. 此表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利息收入、股息与分红收入、已实现收益╱(亏损)净额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亏损)。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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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本表填列本公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按期末账面价值排序。

  2. 天齐锂业期初为限售股,期末全部为非限售股。

  3. 此表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股息与分红收入、已实现收益╱(亏损)净额和股权型投资减值损失。

  (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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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除上述投资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外,本公司未持有其他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

  (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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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内容及分析

  (一)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1、 主要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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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相关科目不包含独立账户资产的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2014年底增加60.9%,主要原因是基金配置规模增加。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2014年底减少94.3%,主要出于投资资产配置和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较2014年底增加245.3%,主要原因是长期健康险分保业务增长。

  保户质押贷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保户质押贷款较2014年底增加40.1%,主要原因是保户质押贷款需求增加。

  其他应收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2014年底增加136.5%,主要原因是投资清算交收款增加。

  定期存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定期存款较2014年底减少24.4%,主要原因是定期存款到期后,公司减少了对定期存款的配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14年底增加23.6%,主要原因是基金、理财产品和未上市股权配置增加。

  持有至到期投资

  截至本报告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较2014年底增加0.9%,主要原因是配置到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债增加。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截至本报告期末,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较2014年底增加10.9%,主要原因是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中的债权计划投资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2014年底减少64.3%,主要原因是原中石油西一、二线西部管道项目投资计划终止,本公司选择转股的方式,以持有项目公司股权作为对价参与重组计划,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较2014年底增加30.8%,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司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由自用改为出租,同时部分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在建工程

  截至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2014年底增加32%,主要原因是分公司职场购置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14年底减少83.3%,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公告,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不再产生暂时性差异。

  2、 主要负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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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合同准备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保险合同准备金较2014年底增加9.2%,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增长和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均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2014年底减少66.5%,主要出于投资资产配置和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付手续费及佣金较2014年底增加47.8%,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增加。

  应付分保账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付分保账款较2014年底增加41.8%,主要原因是公司分保业务增长。

  应交税费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2014年底增加364.7%,主要原因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为8.53亿元,较2014年底增加4,917.6%,主要原因是2015年资本市场大幅震荡,公司顺势进行波段操作,令2015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浮盈增加,从而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其他负债

  截至本报告期末,其他负债较2014年底减少44.2%,主要原因是应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减少。

  3、 股东权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达到578.35亿元,较2014年底增加19.6%,主要原因是投资资产收益和累积业务增长。

  (二)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 营业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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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业务收入

  本报告期内,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8%,主要原因是保险营销员渠道保费收入增加。

  分出保费

  本报告期内,分出保费同比增加70.8%,主要原因是公司分保业务增长。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本报告期内,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短期险经验假设调整。

  投资收益

  本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同比增加40.0%,主要原因是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本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失0.09亿元,上年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4亿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资本市场大幅震荡,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为亏损。

  汇兑收益

  本报告期内,汇兑收益同比增加916.7%,主要原因是美元汇率波动上行。

  其他业务收入

  本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增加32.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收入增加。

  2、 营业支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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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保金

  本报告期内,退保金同比增加10.8%,主要原因是银行保险渠道高现金价值产品退保增加。

  赔付支出净额

  本报告期内,赔付支出净额同比增加44.8%,主要原因是满期给付和年金给付增加。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本报告期内,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同比下降13.5%,主要原因是退保金及赔付支出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319.1%,主要原因是2015年资本市场大幅震荡,公司顺势进行波段操作,投资买卖价差营业税增加。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本报告期内,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增加40.1%,主要原因是首期保费收入增加。

  业务及管理费

  本报告期内,业务及管理费同比增加12.1%,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增加和工资及福利费增加。

  其他业务成本

  本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成本同比减少1.1%,主要由于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40.1%,主要由于报告期内符合减值条件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类投资资产减少。

  3、 所得税

  本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为31.80亿元,同比增加131.3%,主要原因是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 利润净额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6.01亿元,同比增长34.3%,主要由于投资收益增长和保险业务累积增加。

  5、 其他综合收益

  本报告期内,其他综合收益为15.30亿元,同比减少50.8%,主要由于2015年资本市场大幅震荡,公司顺势进行抛售,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部分转入当期买卖价差,导致本报告期内其他综合收益减少。

  (三) 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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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2015年和201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4.49亿元和250.52亿元。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为收到的现金保费,2015年和2014年收到的原保险合同现金保费分别为1,124.53亿元和1,117.20亿元。现金保费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保险业务规模不断发展,保费收入持续增长。

  本公司2015年和201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1,075.72亿元和885.81亿元。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以现金支付的赔付款项、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减少额、手续费及佣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出等,2015年和2014年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分别为788.49亿元和658.48亿元,上述各项变动主要受到本公司业务发展及给付的影响。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2015年和201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8.09亿元和负385.44亿元。本公司2015年和201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4,776.10亿元和2,334.51亿元。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及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等。

  本公司2015年和201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4,378.01亿元和2,719.95亿元。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等。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2015年和201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负480.99亿元和94.14亿元。本公司2015年和201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30,677.46亿元和45,373.68亿元。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

  本公司2015年和201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31,158.45亿元和45,279.54亿元。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

  4、 流动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收入来自保费收入、投资合同业务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到现金和投资收益。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监控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139.04亿元。此外,本公司几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缴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定期存款为人民币1,276.79亿元。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债权型投资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482.81亿元,股权型投资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06.96亿元。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保单和年金合同之分红和利息分配、营业支出、所得税以及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及退保付款、提款和贷款。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四、 专项分析

  (一) 偿付能力状况

  本公司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计算和披露实际资本、最低资本和偿付能力充足率。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规定的水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015年2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保险业进入偿二代过渡期。根据过渡期试运行情况,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第17号)》。

  本公司根据偿二代体系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计算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二) 资产负债率

  ■

  注: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三)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包含独立账户资产中相对应的投资资产。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为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四) 再保险业务情况

  本公司目前采用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事故超赔分保,现有的分保合同几乎涵盖了全部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分保业务的接受公司主要有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等。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其他主要包括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国再保险全球人寿新加坡分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五、 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分析

  本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本公司执行委员会2015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议案》。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云南代理尚未完成清算工作。

  2. 2015年10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华卓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增资方案的议案》。增资协议已于2015年12月完成签署,并于2015年12月完成向保监会备案,2016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工商变更完成后,新华健康注册资本增加至11.266929亿元,我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45%。

  3. 2015年3月12日,合肥后援中心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池运强,注册资本增加至500百万元。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尚未向合肥后援中心支付增资款。

  4. 2015年5月13日,本公司同意将海南养老注册资本由7.60亿元增加至19.08亿元。根据海南养老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增加的注册资本需要于2018年4月29日前认缴完毕,出资方式为货币足额出资。于2015年内,海南养老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骏。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向海南养老支付增资款项84百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出资额为844百万元。

  5. 2015年7月23日,本公司与浩然动力签订增资协议,决定向其增资480百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相关增资事项已经完成,浩然动力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 中国金茂是本集团的单独重大的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7. 本期金额介于-500,000~500,000元之间。

  8. 本公司执行委员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新华家园檀州(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汇报》。2015年11月2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核定新华家园檀州(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注销。

  六、 未来展望

  2016年,行业发展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更趋复杂,与此同时“新国十条”带来的政策红利将持续释放,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是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短期内,受投资疲软和出口低迷影响,中国经济仍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但从长期来看,在消费、劳动力、技术创新上中国经济具备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的良好条件,长期经济向好的基本面和预期没有改变。

  二是“新国十条”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新国十条”为商业保险明确了“保障”定位,同时清晰了相关举措和税优政策,随着各项政策落地,中国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医疗保险等将获得长足发展,成为保险业长期发展的主推力。从近期来看,随着税优商业健康保险的问世、税延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动,保险业将逐步提升并完善保险保障功能,发挥出更大的社会功用。

  三是行业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偿二代”正式实施,不仅在业务发展、资本管理、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合规经营上对寿险公司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同时将推动寿险公司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实现健康发展。

  四是保险行业发展更趋成熟。回归保险本原、注重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被更多的寿险公司所认同,围绕保险保障、遵循基本规律、推动转型发展的思路,将引领行业主要公司提高抗风险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在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大背景下,本公司坚持价值导向和回归保险本原,结合战略转型要求,2016年,将“规模稳定,价值增长,结构优化,风险可控”作为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做好业务发展、队伍建设、客户服务及风险防范等工作。

  一是突出结构优化。在公司总规模稳定的基础上,加大保障型产品的开发,进一步聚焦期交业务发展,优化产品结构;着力于养老、健康、医疗、意外等方面的产品供给转型。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服务与产品升级推进销售队伍绩优晋升及团队建设,为队伍发展筑牢基石,打造保险行业的精兵强将。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建立科学、完整的综合量化指标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服务效率,同时强化客户服务质量,做好基本服务、提升代理服务、打造服务平台,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四是加强风险防范。强调依法合规,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防范现金流风险、群体性事件及系统性风险。

  第七节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2015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主要涉及精算假设变更,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退保率、保单红利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5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345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144百万元,减少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4,489百万元。

  7.2 合并范围的变动

  常德新华卓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唐山新华卓越门诊部有限公司、南京新华卓越门诊部有限公司、杭州新华卓越门诊部有限公司和新华健康管理人力资源(江苏)有限公司为2015年新成立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新华家园檀州(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内完成解散清算工作,并于2015年11月25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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