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0日讯 据红网消息,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当天下午在长沙闭幕。会议决定:接受李友志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李友志简历

  李友志,男,汉族,1956年5月生,湖南常德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入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78.09-1980.08常德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学习

  1980.08-1984.12常德地区教委计财科科员

  1984.12-1985.09常德地区财政局干部

  1985.09-1985.12常德地区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1985.12-1986.07常德地区财政学校副校长

  1986.07-1991.05省财政厅行财处干部(其间:1987.08-1990.06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经济专业学习)

  1991.05-1993.08省财政厅行财处副处长

  1993.08-1995.10省财政厅行财处、文教行政处处长兼社会保障处处长

  1995.10-2003.02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4.09-1998.12湖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3.02-2007.04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05.09-2005.12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7.04-2008.08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8.08-2011.09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1.09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6年1月30日,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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