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26日07:37 证券时报

  【明说董秘】

  看似董秘风光无限,属于金领职业,但风光背后隐藏着很高的职业风险。

  唐林明

  近年来董秘愈加受到企业重视,话语权伴随薪酬不断上涨。但由于职业的稀缺性和职业内在风险日益加大,导致董秘的流动性和离职率不断提高。

  董秘看似风光无限,属于金领职业,但风光背后隐藏着很高的职业风险。作为企业“窗口”、“新闻官”、“发言人”众多的角色定位,里面蕴藏风险就够“喝一壶”。

  很多时候面对市场的质询时,如果以外交式顾左右而言他已经越来越难以应对了。在网络交流中,你还可以“以公司公告信息为准或请关注公司近期的公告内容”等词令进行回避,虽答非所问所也无处指责,但大量的现场交流场合中,这类外交辞令可能引来更多的刨根问底。

  笔者不妨从董秘新闻发言人角色说起。出言不慎,即“病从口入”,或招致严厉的行政处罚。在股东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和国家大力引导,倡导资本市场相关的纠纷更多走向民事诉讼手段处置的今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的若干规定》及《行政处罚决定》的等规定,行政处罚即构成股东民事诉讼的前置条件,更是加大了董秘这个作为股东与公司“桥梁”角色的风险。应该说“新兴职业、强势企业中的弱势群体”对董秘定性是比较准确的。在职业过程中,董秘这个高危职业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企业内外双重压力。

  就企业内部而言,风险主要来自于职场风险。“明知不可为,企业却为之”,这句话仅仅是站在董秘的视角和眼光,站在决策者和事情操作者层面的人来看,董秘所坚持的观点是小题大作、不可理喻。这种情形董秘最痛苦的是:明明知道这么干定会招致的结果,你却不能做破坏性实验,不能让企业去见识一把这么干的后果,因为有些后果的严重性是企业无法承受。作为董秘你会怎么办?只能是坚持主张、针锋相对。如果你情商够高,可以迂回周旋来化解,但不是每件事都有中间路线可供选择,有些事情的处置方案就是非此即彼。久而久之,你就成为一个刺头。长期一个“刺头”在身边,总有一天会有人受不了你,老板会让你卷铺盖走人。

  一些家族企业,尤其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陆的创业板企业,家族式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十分凸显。这些董秘确实是“高危人群”,上市本身不能一蹴而就地改变企业的内部治理,也不能帮你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不能自控的风险是防不胜防。

  另外,一些国企中的董秘也有难言的苦衷,公司的大股东是要一竿子插到底,越俎代庖,替上市公司直接就筹划重大事情。上市公司中不要说董秘,就连总经理对一些事项都是一头雾水。

  还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管偶尔会出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等类似个人为主体的违规行为,这种事情一查一个准。但违规当事人面临问询时,不由自主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些禁止性规定,董秘从来没跟我们说过”。作为企业高管,学习并遵照中国证监会、两大交易所的规定、指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本就是你天然的义务与职责,与董秘何干!尽管董秘在很多场合一定早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和培训过。

  还有在个别企业中,公司员工甚至其他高管团队成员也不理解,“我在生产一线,为公司创造的价值是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但董秘为公司做了什么,不就是发个公告吗?”。类似言论现基本绝迹,但固有念头还是有的。长期如此看法,三人便成了虎,董秘连同管辖部门的威信就下降了。

  (作者系资深财务顾问,原为上市公司董秘)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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