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26日07:40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使投资者及时和充分地了解目前公司风险状况和自救情况,公司从2015年10月开始每月定期从当月投资者所咨询的问题中整理出具有代表性、重要性的问题及答复予以披露。

  (2016年3月)投资者主要咨询的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1.投资者提问: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将在什么时间区间可以交易?

  公司答复: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16年3月29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16年5月11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五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每日的涨跌幅限制为10%。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请投资者审慎参与退市整理期交易,理性投资!

  2.投资者提问: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将在哪个系统交易?

  公司答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4.3.1条规定情形被终止上市后,应当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3.投资者提问: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是否可以重新上市以及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重新上市?

  答: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5.1条、14.5.2条、14.5.3条对此作了原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也有具体安排。请投资者参阅上述规定文件的详细内容。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如果满足重新上市条件,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重新上市条件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申请重新上市的时间间隔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规定,公司股票退市后如申请重新上市,应在其股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之日起届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提出,也就是至少经过2017年会计年度后,才可以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第二,针对违法退市公司的特别条件。主要包括已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已撤换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已对相关民事赔偿承担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中介机构进行核查验证并出具专项意见等条件。

  第三,针对已退市公司的一般条件。主要包括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分布、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流量、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最近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等方面的要求。

  公司终止上市后能否重新上市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对此予以关注,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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