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25日21:38 中证网

  中证网讯 继2016年3月9日向商务部实名举报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健康”)及其实际控制人俞熔违反反垄断法后,2016年3月23日,爱康国宾又向证监会深交所提交了书面举报材料,实名举报其违反反垄断法,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同时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及时进行风险披露。

  爱康国宾再举报美年健康

  2016年3月1日,美年健康宣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资管”)、北京东胜康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韩小红和李世海合计持有的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铭体检”)72.22%的股份,并在交易完成后美年健康将取得慈铭体检100%的股份。

  资料显示,此次交易的买方美年健康和卖方之一的天亿资管均为自然人俞熔实际控制的公司,且俞熔在2015年3月和11月已分别通过美年健康和天亿资管,分两步取得了慈铭体检的独家控制权。第一步由俞熔通过美年健康于2015年3月完成了对慈铭体检27.78%股份的收购;第二步由俞熔通过天亿资管于同年11月收购了慈铭体检68.40%股份。两次收购完成后,俞熔合计间接控制慈铭体检96.18%的股份。

  爱康国宾方面向中证网记者表示,由于美年健康和慈铭体检2014年度的营业额均已超过四亿人民币,且合计超过二十亿人民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的要求,该交易早在2015年11月,即俞熔通过天亿资管收购慈铭体检68.40%的股份,从而获得对慈铭体检的独家控制权之前,即应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并需要经商务部反垄断局的批准后才可以实施。但是,俞熔和美年健康在未依法先向商务部进行申报的情况下,完成了对慈铭体检的收购和控制,严重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同时,根据公开市场了解到的信息,美年健康及其实际控制人俞熔在进行上述相关交易时,并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其公告中披露该等风险,这一行为也明显违反了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定。

  据此,爱康国宾方面向中证网记者表示,俞熔和美年健康无视《反垄断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守法合规”的要求,未对慈铭体检的收购进行依法申报和及时披露,严重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违法行为不但挑战了主管部门的权威,给市场也带来了负面示范效应,且一旦交易形成,美年健康和慈铭体检在相关市场中事实上的垄断,将限制和排除相关市场的良性竞争,并最终对其下游客户和市场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016年03月09日爱康国宾已经就此事向商务部反垄断局实名就上述情况进行举报,请求商务部反垄断局依据《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俞熔通过美年健康和天亿资管违法收购慈铭体检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商务部反垄断局已经于举报当日受理了举报材料。爱康国宾方面最新的信息显示,公司于3月14日向商务部反垄断局提交了相关补充材料。

  爱康国宾方面称,依据《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商务部反垄断局有权对未依法进行申报的经营者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要求其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其他必要措施,使交易恢复到实施之前的状态。如商务部通过调查,最终认定美年健康及其实际控制人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办法》对其进行处罚,将有可能对证券市场及投资人的利益带来不利影响,因此爱康国宾就上述事实向证监会及深交所进行说明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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