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肖夏 上海报道

  2016-03-24 18:25

  多家国有银行将成为最大民营船企熔盛重工的股东。

  3月24日华荣能源(01101.HK, 即熔盛重工)发出公告,称董事会欣然宣布,当天上午的股东特别大会上已经通过了向多家债权银行发行新股的方案。

  华荣能源于3月8日公告,董事会计划获得授权向22家债权银行或其旗下实体发行股份,来抵消欠给后者的债务。熔盛重工将向债权银行发行141.08亿股新股份,定价为1.2港元/股,以支付欠付给债权银行的141.08亿元借款。这一方案24日得到了99.72%股东的赞成票。

  根据3月8日的公告,熔盛的22家债权银行中,已经有12家和熔盛签订了意向书,支持后者提出的债转股方案,涉及125.98亿元,占到银行债务的89.3%。债转股后,债权银行的持股总计达到71.2%,其中前三大债权银行持股都超过10%。

  尽管熔盛重工的公告并未明确披露债权银行身份,但从往年的报道可以推断,中国银行、国开行和进出口行等国有银行排在债权银行前列,债转股方案通过后也将成为其持股比例最大的三家股东。

  不过由于政策限制和控制风险资本的意愿,银行接受其他企业采取债转股方案的可能性很低。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界人士据此认为,熔盛重工的债转股方案是“特批”的方式实现的。此前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3月16日表示,债转股方案正在研究之中,需要经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技术准备才能推开。

  此外由于抵债的股份算为被动持有的股票,占用风险资本高,对银行开展其他业务可能产生约束。这也是段时期内银行不可能接受更多债转股方案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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