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22日04:1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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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本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179,501.87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507,377.9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91,857,405.97元,减去2014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301,723,457.64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09,806,072.26元。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1,371,470,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中医药起源于中国,兴盛于华夏,目前已经拥有上千年的历史,它不仅是中华民族文明的代表符号之一,同时也是国内医药行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政府对于中医药行业的扶持力度不减,有力的推动中医药行业持续良性发展,使得中医药在保证人民健康的卫生事业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公司是一家以传统中成药生产和销售为主的老字号企业,拥有较为丰富的产品剂型,既包括如丸散膏丹与药酒等传统剂型,也有片剂、口服液、胶囊、颗粒剂等现代剂型。公司始终恪守“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堂训,讲求药德,以过硬的产品质量与诚挚的服务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公司拥有的药品品规逾800个,常年生产的品规超过400种,其中安宫牛黄丸、同仁牛黄清心丸、同仁大活络丸、六味地黄丸、阿胶等产品知名度较高并保持着较好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销往各地,下属商业零售平台通过设立新的药店逐步拓展自有终端网络。

   2015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医药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市场消费动能结构性分化,多重影响因素给医药企业带来了严峻挑战。公司严格落实董事会年初制定的战略部署,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对品种群进行划分,开展“一品一策”、“一区一策”、“一品多策”和“分类定策”等有针对性的产品销售策略,与经销商深度合作确立良好的供需关系,切实推动大品种在报告期内按照经营计划实现增长,安宫牛黄丸、同仁牛黄清心丸、同仁大活络丸等主导大品种市场反映良好;同时,公司继续执行以大品种带动二三线品种增长、持续扩充和细化品种群的品种策略,较好的完成了二三线品种的年度预定销售目标,为后续增强品种盈利能力、有效开拓市场空间奠定良好基础。公司系内的医药商业零售平台拓宽思路、克服市场低迷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提供差异化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以完善服务体系,较好地巩固了客户群体,拉动门店销售,如期完成“十二五”期间的门店开设规划。报告期内,公司发挥品牌、品种、文化的核心竞争力,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对经营思路实施微调,积极应对行业增速放缓带来的压力,总体顺利实现年度经营目标,圆满完成公司“十二五”规划。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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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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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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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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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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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环境低迷的状况,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开拓思路,对经营管理模式不断进行探索,增强各部门工作的联动性与协调性,促进上下游工作有序衔接,确保经营计划的稳妥落实。

   营销工作情况:

   经营团队在报告期内深入市场,从贴近终端、完善考核体系、建设品种群等方面开展工作。通过对近几年销售工作下沉终端的经验梳理总结分析,证明减少销售中间环节既降本增效又强化管控,终端销售渠道的建设很重要,经营团队继续加大该方面的工作力度,为今后拓展渠道积累经验;经营团队还将终端建设列入考核项目,既强调品种又重视网络布局,培养了团队的品种发展意识和终端责任意识;经营团队以品种运作为核心开展品种梯队的发展性建设,通过贴近市场、了解需求、分析特性,确立了“一品一策”、“一区一策”、“一品多策”和“分类定策”等更加灵活实用的销售模式,在稳固同仁牛黄清心丸、同仁大活络丸等大品种市场地位的同时,也持续加强对二三线品种的运作,结合区域特点、季节特点、产品剂型,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有力的拉动了该类别品种的销售上量。

   此外,经营团队也继续扩充讲师团队伍,积极参与药品学术推广交流会,通过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助力产品推广。公司采用专销模式重点打造的产品安宫牛黄丸,在报告期内成长性较好,在大品种运作模式创新上实现了良好开端。2015年,同仁堂集团参与由卫计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主办的中国防治中风宣传月活动,帮助大众提升对于脑卒中防治的认知,有效提高了安宫牛黄丸的知名度,拓宽了脑卒中临床用药范围,进一步提升了安宫牛黄丸和需求群体的有效对接。公司产品巴戟天寡糖胶囊,在缺少医疗市场通道的情况下,经过2年多的培育,销售规模在报告期内终于突破千万元。报告期内,品种运作情况整体良好,大品种成长稳定,继续保持较好的市场竞争力,二三线品种对公司整体销售的贡献有所提升,仍然保持平均双位数以上的增长,北京社区医疗销售持续平稳。

   在药品流通领域,根据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发布的《2015年上半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显示,上半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增幅趋缓,药品零售市场销售总额1,682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比上年同期增长8.7%,增幅回落0.3个百分点。公司自有药品零售平台在2015年面对经济增长放缓、行业增幅回落的状况,坚持以突出品牌、提升服务为核心,结合不同区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中医中药知识讲座、义诊、促销等各类推广活动,以满足客户需求、保证销售规模。通过管理升级、优化库存等形式向内部挖潜要效率,年度收入与利润双双实现两位数增长,在2015年末已设立终端零售药店501家,在保证经营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门店数量。

   2015年,公司营销工作稳健推进,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贴近终端、拉动需求、灵活应对、确保利润,顺利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科研工作情况:

   公司始终将科研工作视为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科研部门继续围绕新品研发、原有品种的二次科研、生产工艺改进与技术研究、专项产品资料修订、配合经营团队学术推广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在新药研发方面,公司研制的6类中药复方新药清脑宣窍滴丸,已经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针对其生产转化进行了提取及制剂工艺验证,目前按照药监部门的规定完善有关资料,为申请报批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科研部门继续推进巴戟天寡糖胶囊的Ⅳ期临床研究,按照计划进展顺利,已经完成超过2000个病例的临床研究,为该产品在市场的重点推广积累了丰富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对原粉灭菌技术的应用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将成为公司生产环节重要的技术储备。此外,科研部门还对大品种安宫牛黄丸的古今文献、市场反馈进行整理研究,配合该品种的专销工作提供学术支持并为其推广方案提供建议,协同促进该品种的销售上量。

   各项管理工作情况:

   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在报告期内平稳有序开展,继续推进生产工序机械化、持续加强质量管理、健全子公司法人治理、完善品牌保护体系,实现了公司整体的良性合规运作。公司在原有机械化生产的基础上,继续对产品外包装环节进行机械化设备验证,以适应不同规格包装工序的及时互换,从而有效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产率。此外,公司也按照北京市对于工业单位的环保要求,加紧实施“煤改气”环保改造,并对有关排污设备更新换代,在实现排放达标的同时促进节能降耗。

   2015年,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质量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各生产基地的质量管理。为确保质量管理落实到位,各工业基地加强对员工培训以提升责任意识,同时公司本部的质量派出人员也在生产一线对各个工序实施有效监控。2015版《中国药典》在年内实施,公司及时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参与培训并在企业内部做好宣传普及,为接下来的对标和执行做好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北京市食药监局东城分局的多次抽检,涉及数十个品种数十批次的产品以及多个批次的原材料及药用包材检查,全部合格并保持良好记录。

   公司严格执行品牌保护制度,邀请执业律师对各部室及各单位进行专业培训,以生动案例讲解帮助员工加深对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继续完善品牌管理的相关制度,并加强对所有商标使用环节的授权备案管理,做到品牌保护内外兼修。品牌管理部门通过与多个省市公安机关、食药监部门的有效配合,成功破获两起假冒制售公司拳头品种的案件,保护了公司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了品牌声誉。

   报告期内,投资管理部门与内控工作组联合指导子公司内控建设与自查工作,修订并下发子公司管理办法,切实提升子公司资产管理水平;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发挥子公司董事会决策指引作用,引导子公司在合规运作的同时要创新思维、多元化发展,保证经营质量的前提下发掘新的增长点。子公司在报告期内运行情况稳定,在整体经济环境较为低迷的情况下继续实现收入、利润的稳定增长。

   2015年,公司的工程项目总体上数量多、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公司千方百计抓紧落实项目建设。位于北京大兴医药产业园区的生产基地项目,由于报告期内受市委市政府关于环保及安全的有关要求影响,整体工期有所延迟。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加紧内部装修,并开始安装调试大型公用设备及库房设施,预计2016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

   公司位于河北安国的基地建设在年内如期推进。其中,安国中药材加工基地项目已经全面完成厂房建设及配套工程,设备安装也已到位。在此基础上,安国事业部与公司有关部室通力配合,已经完成安国中药材加工基地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公司管理架构初具规模。同样位于安国基地的仓储物流项目主体建筑与内装修及周边配套也已基本完成,并在报告期内顺利通过质监局的验收备案,现已开始为审计结算进行筹备工作。安国基地项目是公司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产能现状、政策趋势、着眼未来长远发展所进行的生产布局规划,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安国素有“药都”之称,是全国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和中药文化发祥地之一,工业生产前移至原材料集散地,有利于减少运输环节,生产链条前后衔接更加紧密。该项目也获得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安国项目完成后,将成为公司扩充产能、提升效率、未来完成“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支撑力量。

   2015年是公司“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市场环境低迷等困境,董事会按照稳中有增、夯实基础、重在长远的经营思路,带领全体员工攻坚克难,实现了报告期内经营质量和资产质量双增长,顺利的完成年度计划,圆满实现“十二五”期间的各项既定目标。2016年,公司也将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方向,以政策为引领,尊重行业发展规律,以市场为导向,确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经营思路和执行策略,实现“十三五”的顺利开局。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的。

   7.2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1)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为: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成都有限公司、大宏贸易有限公司;(2)新设子公司为: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唐山)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京北华盛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咸阳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同仁堂郴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同仁堂柳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同仁堂银川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廊坊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朔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同仁堂邢台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同仁堂六里桥北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牡丹江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焦作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同仁堂安阳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兰州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陕西麝业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同仁堂陕西麝业仅取得营业执照,股东尚未实际出资。

   7.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振坤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85证券简称:同仁堂公告编号:临2016-00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在报告期内受北京市重大纪念活动、大型国际体育赛事及环保的要求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停工时间较长,进而影响整体进度。公司按照施工标准全力推进项目,但仍无法避免募投项目延期。公司也已积极协调应对工期滞后带来的产能压力。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是从项目实际建设角度出发,遵守政府部门的各项要求,确保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2015年度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八、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第三、四、五、八项尚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85证券简称:同仁堂公告编号:临2016-00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本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179,501.87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507,377.9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91,857,405.97元,减去2014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301,723,457.64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09,806,072.26元。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1,371,470,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15年度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5年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

   2016年,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壹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四、五、六、七、十二项议案尚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信息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85证券简称:同仁堂公告编号:临2016-007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96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同仁转债),期限5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同仁转债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同仁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1,205万张,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5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2,41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8,09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0日汇入本公司北京银行长城支行01090365000120109040096账号内,另扣减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94.00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596.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2)第110ZA0081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638.03万元,其中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840.37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支付有关发行费用9万元;以募集资金支付工程款项9,831.37万元。

   3、本年度使用情况

   2015年,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332.4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工程款项14,862.46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实施等额置换,2015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2,47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3,089.41万元,本期收到退回开工保证金50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86,824.55万元。

   二、募集基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2年12月24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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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6,990,482.41元(其中2015年度利息收入30,894,124.05元),已扣除手续费1,263.51元(其中2015年度手续费1,068.25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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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额为354,704,951.51元,其中本期实际投资额为168,324,645.38元。

   2、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2016年1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口服液剂型的生产线由原大兴生产基地(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0506-073地块)迁移至本公司中药前处理基地(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24号)。公司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影响不大。

   该事项同时经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建设,统筹安排、加紧协调施工各方的进场顺序和施工秩序,并在报告期内完成主体建筑外部装修,同期开始着手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和部分内部装修,大型公用设备及库房设施已经进驻并实施安装调试,其他生产用相关机器设备已交付定金,等待场地条件具备即开始运送进场安装。由于2015年北京市要求在重大纪念活动、大型国际体育赛事及严重雾霾天气期间,所有工业生产及室内外工程施工全面停工,造成全年停工时间较多,对公司工程进度带来很大影响。尽管公司已尽全力弥补因停工造成的进度影响,但仍然无法避免工期延时,特别是部分室外工程和内部装修在允许复工时已不具备温度条件。基于上述原因,募投项目建设在时间上出现了延期。

   在资金使用进度上,由于机器设备占据大部分比例,按照行业惯例,货款将在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后才全部支付,因此目前存余较多。实际项目进度快于资金使用进度。

   公司结合目前已经实施到位的工程情况,充分考虑主体建筑进行内装修时所必需的各项条件,合理测算各方进场交叉施工所需要的时间,以及各项机器设备进场安装调试、申请GMP认证直至完成所要履行的程序,并粗略估算未来可能出现的不定期停工,预计全部工程可于2016年底前完成。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条款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6)第110ZA1988号),鉴证报告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同仁堂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一致,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八、关于可转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价格于2015年2月6日第二次触发同仁转债提前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行使提前赎回权。有关同仁转债赎回事宜已于2015年3月10日全部办理完结。相关赎回事宜公告、赎回提示性公告、可转债转股结果公告及同仁转债赎回结果与摘牌公告已披露在指定媒体,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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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公司未承诺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投入金额。

   注2、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仍处建设期,尚不能产生效益。

   注3、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17,596万元,因此可承诺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需与实际净额保持一致,不存在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085证券简称:同仁堂公告编号:临2016-006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公开发行人民币12.0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同仁转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6亿元。根据同仁转债募集说明书之条款,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76亿元投入大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程与预定计划存在一定差异。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工程质量合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96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五年。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同仁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6亿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2)第110ZA0081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638.03万元,其中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840.37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支付有关发行费用9万元;以募集资金支付工程款项9,831.37万元。2014年公司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512.82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100,567.61万元。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332.4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工程款项14,862.46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实施等额置换,2015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2,47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3,089.41万元,本期收到退回开工保证金50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86,824.55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

   综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金额为868,245,530.90元,其中:本期利息收入为30,894,124.05元,累计利息收入46,990,482.41元;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68,324,645.38元,累计投资额为354,704,951.51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2015年,公司抓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并有效协调施工各方进场顺序和施工秩序。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主体建筑外部装修,同期开始着手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和部分内装修,大型公用设备及库房设施已经进驻并实施安装调试,其他生产用相关机器设备已付定金,等待场地条件具备即开始运送进场安装。在资金使用进度上,由于机器设备占据大部分比例,按照行业惯例,货款将在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后才全部支付,因此目前募集资金存余较多。实际项目进度快于资金使用进度。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首次延期情况

   2014年,由于北京市政府主管部门在2013年内对于工业厂区排水系统的设计提出新的要求,以及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于环保方面的新的指导思想,公司对原有工程设计、施工方案予以修订并落实到募投项目建设中。因此经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和六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首次实施延期至2015年底。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在2015年内继续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统筹安排、加紧协调。由于在2015年内,根据北京市重大纪念活动、大型国际体育赛事及严重雾霾期间全面停工的要求,对公司工程进度带来很大影响,尽管公司已全力克服停工的影响但仍然无法避免工期延时,特别是部分室外工程和内装修在允许复工时已不具备温度条件。

   基于上述原因,募投项目建设在时间上出现了延期。

   3、本次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公司结合目前已经实施到位的工程进度,充分考虑主体建筑外装修结束后内装修所必须的外部条件,合理测算各方进场交叉施工所需要的时间,以及大型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及申请GMP认证直至完成要履行的程序,并粗略估算未来可能出现的不定期停工,预计全部工程可于2016年底完成。

   4、项目建设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延期所导致的新生产基地完工晚于预定时间,因此公司工业单位在此期间仍然会承受产能不足所带来的压力,短期或将影响公司的部分产品供应。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项目可行性不变,具体实施内容不变。公司亦会继续提高现有生产基地的机械化生产比率,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以此提高劳产率。同时通过优化管理提升经营效率,从而降低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给公司带来的生产压力和对产品销售的潜在不利影响。本次申请项目建设延期,是在严格遵守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情况下,从项目实际建设角度出发,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提,并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因此不存在变相修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在听取公司工程项目组、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事项的汇报后,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由于报告期内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停工时间较长,导致工期延迟。公司严格遵守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及环保的有关规定,详细阐述了项目延期的原因,不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2、监事会意见

   由于在报告期内受北京市重大纪念活动、大型国际赛事及环保的要求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停工时间较长,进而影响整体进度。公司按照施工标准全力推进项目,但仍无法避免募投项目延期。公司也已积极协调应对工期滞后带来的产能压力。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是从项目实际建设角度出发,遵守政府部门的各项要求,确保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同仁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是由于客观情况导致施工进度放缓所致。公司已经计划通过多种措施降低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给公司带来的生产压力和对产品销售的潜在不利影响。本次申请项目建设延期,是公司在严格遵守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情况下,从项目实际建设角度出发,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提,并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因此不存在变相修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合理安排募投项目进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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