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编号:临2016-003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3月14日以传真和E-MAIL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9名董事,9名董事参与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决定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规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顺利获得银行贷款和有效控制风险,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相互担保协议。鉴于该担保协议即将于2016年5月30日到期,且紫江集团目前仍为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提供担保8.55亿元,该债券将于2017年12月末到期,公司拟与紫江集团保持相互担保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体现紫江集团对上市公司提供更多担保额度的基础上签订《相互提供担保协议书》。
具体内容详见“临2016-007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沈雯先生、郭峰先生、沈臻先生、胡兵女士、唐继锋先生、陆卫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5、《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2016-008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编号:临2016-00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6年3月14日以传真方式与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3名监事,3名监事参与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顺利获得银行贷款和有效控制风险,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相互担保协议。鉴于该担保协议即将于2016年5月30日到期,且紫江集团目前仍为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提供担保8.55亿元,该债券将于2017年12月末到期,公司拟与紫江集团保持相互担保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体现紫江集团对上市公司提供更多担保额度的基础上签订《相互提供担保协议书》。
具体内容详见“临2016-007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公告编号:临2016-005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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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等相关手续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有关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公告编号:临2016-006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与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公告编号:临2016-007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6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4,53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在本次续签的互保协议项下,紫江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5亿元,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的额度由原来的7亿元调减为6亿元。
本互保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七莘路1388号
法定代表人:沈雯
注册资本:30,018万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之外);仓储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紫江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7.06%股权。截止2015年9月30日,紫江集团资产总额为2,387,251.56万元,负债总额为1,738,969.31万元,净资产为648,282.25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12,977.43万元(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6亿元担保额度,紫江集团为公司提供15亿元担保额度;互保期限为3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互保期限内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各方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和互保期限内每一笔担保的具体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责任及生效条件等在各担保合同中作具体规定;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担保主体包含双方的控股子公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紫江集团资产质量良好,经营稳健,长期以来一直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截至本公告日已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1.26亿元,其控股的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已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8.55亿元担保。实践证明,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获得紫江集团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与紫江集团签订互保协议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互保协议以上市公司获得紫江集团更多担保额度为原则订立,公司向对方提供一定额度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紫江集团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紫江集团互保,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且紫江集团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较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的担保额度更高,不存在控股股东借互保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鉴于对紫江集团的了解,该互保安排财务风险可控,交易内容合法、公允,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已在审议时回避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944.35万元,欧元3,329.18万元(按1:7.3253汇率计,折合人民币24,387.22万元),合计人民币84,331.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0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801.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公告编号:2016-008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8日9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8日
至2016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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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6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沈雯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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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6年4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7楼C座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1)62377118
联系传真:(021)62377309
3、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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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公告编号:临2016-009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2日,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的具体事项。
2015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233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30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工作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2016年3月15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18日全额到账,发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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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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