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8日06:50 上海证券报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号)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Hydropower Investment and Management

  Group Ltd.

  法定代表人:张志远

  设立日期:2004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82,818万元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号

  邮政编码:61113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马磊

  联系电话:028-86299606

  传真:028-862996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000000101937

  所属行业:电力行业

  经营范围: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1) 2015年09月15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2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2015年10月16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了上述议案并出具了股东批复,对本次公开发行事项履行了批准和授权程序。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 发行主体: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

  4、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

  5、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7、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发行将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

  9、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1、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3】月【23】日。

  12、 利息登记日:2016年【3】月【23】日

  13、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3】月【23】日。

  15、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3】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3】日。

  17、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0、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发行无担保。

  21、 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2、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指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针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并委托监管银行对该账户进行监管。

  25、 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26、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 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3】月【18】日。

  发行首日:2016年【3】月【22】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3】日,共【2】个工作日。

  发行分期:本期债券拟分期发行。

  2、 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 发行人

  名称: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远

  联系人:马磊、刘亚蕾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号

  联系电话:028-86299606

  传真:028-86299601

  (二) 主承销商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 韩大庆、李洋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院

  联系电话:010-59833181

  传真:010-65534498

  (三) 分销商: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人:刘馨然

  联系电话:010-63210850

  传真:010-63210784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蔡静

  联系电话:027-65799992

  传真:85481502

  (四) 发行人律师

  名称: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新光路1号

  负责人:周红民

  经办律师:辜波

  联系电话:028-86140578

  传真:028-86140578

  (五)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1504号

  负责人:吴卫星

  联系人:龚荣华、钟平修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27668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

  负责人:陈永宏

  联系人:顾敏、申军

  联系电话:86-10-88827799

  传真:86-10-88018737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健商务大厦22-23层

  负责人:郝树平

  联系人:张蕾、王增明

  联系电话:86-10-51716789

  传真:86-10-51716790

  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周浩

  联系人:邵新惠

  联系电话:021-51019090-809

  传真:021-51019030

  (六)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韩大庆、李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院

  联系电话:010-59833181

  传真:010-65534498

  (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银行账户:78270188000172636

  (八)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 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38874800

  三、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证评出具了《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 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 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 评级观点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水电”或“公司”)主要从事四川省内电力资产的投资、经营和管理等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四川省电力需求持续增长,公司输配电业务具有区域专营优势,电力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得到农网还贷基金和补贴支持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整合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外购电量在供电量中所占比重较高、成本压力较大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很小。

  预计未来1~2年,公司各项业务将稳步推进,随着公司农网建设的进行,公司的盈利水平将继续改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四川水电评级展望为稳定。

  2、 主要优势/机遇

  (1)四川省电力需求持续增长,水力资源丰富,水电企业面临较好发展环境;

  (2)公司负责全省广大农村地区的输、配电业务,具有明显的区域专营优势;

  (3)随着公司所供区域内用电需求的持续增长和电力资产规模的不断增加,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

  (4)公司作为四川省农网改造“一省两贷”主体之一,在以往农网改造、农网完善和现有农网改造升级及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中得到农网还贷基金和补贴的支持力度较大。

  3、主要风险/挑战

  (1) 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改革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对公司电力资源的整合有一定影响;

  (2) 公司可控水电机组容量小,库容调节能力较差,外购电量在供电量中所占比重较高,公司成本压力较大。

  (三) 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及其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 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应同时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发行人和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至少于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的两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 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债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 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三、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 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本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持续获得其授信支持,间接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3,515,790.59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700,980.37万元,尚余授信额度为1,814,810.22万元。

  (二) 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 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1、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明细表

  单位:亿元

  ■

  2、中期票据

  发行人中期票据发行情况明细

  单位:亿元

  ■

  3、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单位:亿元

  ■

  除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外,公司未发行过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计划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以48亿元的发行规模计算,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48亿元,占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121.09亿元的比例为39.64%,占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131.89亿元的比例为36.40%。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的合并财务报告,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注:上述指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主营业务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Hydropower Investment and Management

  Group Ltd.

  法定代表人:张志远

  设立日期:2004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82,818万元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号

  邮政编码:61113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马磊

  联系电话:028-86299606

  传真:028-862996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000000101937

  所属行业:电力行业

  经营范围: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一) 发行人设立情况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地方电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04]31号)、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关于授权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经营四川省地方电力省级国有资产的批复》(川国资办[2003]10号)要求组建的代表省政府统一行使地方电力省级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04年12月17日成立,取得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51000000010193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244,148万元。

  2008年12月23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将文件中明确公司作为国家资本金出资人代表的省财政厅分别以川财投[2005]17 号、[2005]296号、[2006]266号、[2005]290号和[2008]319号下达西部地区农网完善项目国债专项资金(拨款)15,0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4,500万元和缺电县项目国债专项资金(拨款)11,170万元,共计38,670万元,于2008年12月27日向四川省国资委备案转作实收资本,转增后公司实收资本282,818万元。

  2008年11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8]3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要求,公司国家资本划转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为此,公司成为四川发展的子公司。公司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水电集团运作与发展及农网资产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07]15号)文件要求,在产权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对全省地方电力企业产权进行改革,将国家以债权形式投入的农网建设基金和农网完善基金转变成国有股股权,公司代表国家持有股份并负责改制后的电网公司的经营。

  根据2010年12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10]29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计划将四川发展(控股)集团持有全部水电集团股权划转为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目前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成立,开始对川水电集团进行资产清理评估,并且于2011年12月19日,完成股权划转。本次变更只涉及股东变更,不涉及资本的变化,按照规定不需要进行资本的审验,公司已于2012年6月26日将章程(修订版)报送成都市温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股东变更登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股权结构无变化。

  (二) 发行人地方电力企业整合情况

  从四川省的情况看,国网控制的市场份额占25%,主要集中于中心城市和工业集中区;地方电网控制市场份额为75%,主要集中于省内大部分地、市、州、县级城市和农村地区。在地方电网市场中,由于历史原因,各地、市、州、县的电力公司都是处于孤网运行,形成一个个独立的小供区。

  1998年起,四川省政府为了加强对还款资金的管理授权公司对113家企业进行投资经营管理,主要为债权转股权形式进行整合。2011年四川省发改委对整合范围重新划定,公司负责的农网升级改造升级工程实施范围划定为29个县29家企业。整合模式主要为:针对每个企业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后采取增资扩股、重组等方式进行债权转股权方式进行整合。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26个县的产权改革重组工作。具体的整合情况如下:

  1998年,原国家计委启动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同年下发了《关于下达1998年第一批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新开工项目计划的通知》(计投资【1998】1509号),先后下达给原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水利电力集团”,现属四川省水利厅)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资金24.41亿元,同时原水利电力集团在农行贷款56.41亿元1,并将总计80.55亿元的国家拨款和农行贷款全部投放给全省111个县共113家地方电力企业,地方电力企业将取得的资金视为财政拨款。

  1农行贷款56.41亿元贷款主要用于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而56.41亿元仅为农网建设与改造所需资金的一部分,其他有关农网建设与改造的所需资金将随项目的进展向农行申请新增借款,所有有关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的借款国家匹配相应的财政补贴。募集中所指投放给全省111个县共113家地方电力企业仅为1998年国家原计划的大体的整合目标,后期整合范围会因实施情况有所变动,而相应的财政补贴措施不会变动。

  2004年四川水电成立时,四川省政府将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地方农网资产共计24.41亿元作为四川水电注册资本金,同时将原水利电力集团向农行的借款转为四川水电债务。根据《关于授权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经营四川省地方省级国有资产的批复》(川国资办【2003】1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省水电集团运作与发展及农网资产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07】15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改革的通知》(川办函【2009】32号)等政府文件,四川省政府决定将1998年以来投放全省地方电力企业的农网建设与改造资金(含国债资本金和专项贷款)所形成的资产明确界定为省级国有资产,并授权公司对全省地方电力企业产权进行改革,改革方式为将国家以债权形式投入的农网建设和改造基金转变成国有股股权,四川水电代表省政府统一行使地方电力省级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以《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3号),明确“继续执行每千瓦时电量加收2分钱的农网还贷资金政策,专项用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工程贷款的还本付息。”预示着国家将下大力气推进农村电力事业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拉动农网投资的作用。

  公司作为全省地方电网市场投资建设主体,负责专项资金的下拨、项目的实施、专项贷款的统一归还等,通过专项资金的下拨对113家企业形成长期债权投资。四川省政府为了加强对还款资金的管理,授权公司对113家企业通过债权转股权方式进行整合。2011年11月30日,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省级项目法人实施范围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11】1541号)划定,公司负责的农网升级改造升级工程实施范围重新划定为29个县29家企业。公司的权益和补贴未因划分范围的减少而减少。

  2012年本公司与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增资扩股协议书》,约定由本公司以已投入平武电力的农网投资等各项资金形成的债权转增股权,并由本公司以新增货币出资的方式对平武电力公司进行增资,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295.2221万元增加至2,840.8893万元。本公司投入债权和货币资金共计18,148万元,其中:债权10,048万元转增资本金1,005.403万股;新增货币出资8,100万元,增加资本810.4863万股。完成增资后本公司持有平武电力公司股份1,815.8893万元,持股比例为63.92%,其余16,332.11万元列入平武电力公司资本公积,并由本公司独享。本公司取得四川省平武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权后,相应取得其子公司平武县龙安水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权。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系由原渠县电力公司重组设立。2011年12月,渠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甲方)与本公司(乙方)签定<重组协议书>,重组原渠县电力公司,重组后的新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甲方以原渠县电力公司2010年7月31日的评估净资产7,490万元及甲方对原渠县电力公司的债权7,112.35万元,计14,602.35万元出资,其中2,622.22万元作为注册资金,另外11,980.13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乙方以原投入的农网资金18 ,809.79万元出资,其中3,377.78万元作为注册资金,另外15,432.01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完成重组后, 本公司出资占新公司56.30%股权,渠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占43.70%股权。

  目前,已有26个县完成产权改革重组工作,未完成产改的县有峨边、长宁、冕宁三县,产改工作在有序推进中。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现有供电区域在四川省电网覆盖区域占比为31.5%,辖区内用电户达256万余户,其中居民用户约237万户,覆盖人口2,006万人。

  三、 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四、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公司具有健全、清晰的组织机构设置,体现了公司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原则。

  五、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00%的股份,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股权质押情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四川发展(控股)集团100%股权,四川发展(控股)集团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四川能投67.80%的股权。

  (一) 公司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1)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系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08年11月28日出具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川府函[2008]330号)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8年12月24日取得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51000000008738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四川发展出资人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川发展拥有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7.80%的股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股权未进行质押或存在其他限制性的情况。

  四川发展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亿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章程,四川发展的职责和经营目标为:依托资本市场,利用自身优势,运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进行股权投资和资产经营,引领各类资金投向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以参股、控股、债权投资等不同方式对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出资人身份对划入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

  四川发展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法定代表人:王彬;经营范围: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投资重点是交通、能源、水务、旅游、农业、优势资源开发、环保和四川省政府授权的其他领域。

  四川发展主营业务分为:交通设施运营与建设、贸易、传媒与文化、电力生产与供应及其他等5大行业板块。

  截至201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5,404.02亿元,负债总额4,052.85亿元,净资产1,351.17亿元,资产负债率75%。2014年1-12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33.86亿元,营业利润6.57亿元,利润总额41.44亿元,净利润28.32亿元。

  (2)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00%的股份,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股权质押情况。

  四川能投成立于2011年2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80亿元。截至2013年末,全资及控股的一级子公司共计7家,分别持有: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100%的股权,西部阳光电力公司60.606%的股权,四川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公司51%股权,四川能投风电开发公司55%股权,四川能投攀枝花水电开发公司100%股权,四川省能投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四川能投天然气有限公司41%股权。

  四川能投的经营范围是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电网、电源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新能源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开发利用及管网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其他需政府出资引导的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四川能投的基本职能:一是投资范围为我省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对划入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三是筹集能源项目建设资金,其中从出资人取得的资本金及借款只能用于省政府指定项目;四是对投资的项目进行建设管理和经营管理。四川能投依托资本市场,利用自身优势,运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进行股权投资和资产经营管理,引领各类资金投向能源产业,推动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四川能投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14年末,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534.62亿元,负债总额360.06亿元,2014年营业收入117.04亿元,利润总额10.79亿元,净利润8.99亿元。

  (二) 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四川发展(控股)集团100%股权,四川发展(控股)集团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四川能投67.80%的股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3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川委发[2004]4号)精神,组建的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三)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

  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七、 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应的经营资质;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能够独立进行生产经营,发行人业务独立。

  发行人的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发行人资产独立。

  发行人已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独立为员工发放工资。发行人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制度,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人员独立。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并设置了若干业务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管理及经营机构,各机构的设置及运行均独立于公司的股东,发行人机构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发行人财务独立。

  八、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关系

  ■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2、 其他关联方

  ■

  (二) 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审计报告,2014年度,发行人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 购买商品

  单位:万元

  ■

  2、 关联托管情况

  本集团无关联托管情况

  3、关联承包情况

  本集团无关联承包情况

  4、关联租赁情况

  本集团无关联租赁情况

  5、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元

  ■

  6、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

  (1) 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

  (2) 关联方预付账款

  单位:元

  ■

  (3)关联方应付账款

  单位:元

  ■

  (4)关联方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4)关联方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九、 发行人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是从事电力生产和销售,并涉及房地产销售、金融板块的咨询和贷款业务,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电力行业。

  (一) 电力行业现状分析

  1、 我国电力行业现状

  水电作为电力行业中最重要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型,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从全国来看,火力发电机组保持电源结构的主导地位,但随着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的加大,电源建设将更加倾向清洁能源。我国水能资源丰富,具有发展水电行业的良好基础。近年来,水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稳定增长。随着青海拉西瓦水电站、云南小湾水电站、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等一批大中型水电机组的相继投产,以及河北、山西、河南、湖南、广东省合计355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的建成,全国水电新增装机容量再创新高。

  从全国来看,由于多年来发电装机持续稳步增长,目前全国电力的装机供应能力总量充足,但是分地区间装机满足需求的能力各有不同。

  从当前电力供需的新特征的进行分析。总体来讲,我国局部地区时段性缺电在近几年一直存在,与近几年比较,当前电力供需形势出现以下新特征:

  (1)蔓延性扩张:虽处用电淡季,但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偏紧,部分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与以往缺电年份比较,当前的缺电呈现时间提前、范围扩大、缺口增加的特点。

  (2)结构性缺电:当前的缺电,主要表现仍然是结构性缺电,具有局部性、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在华东、华中部分省(市)缺电比较严重,对局部地区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3)缺电的主因:出现结构性缺电,主要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电力需求较快增长;电煤供应及运力紧张;部分地区干旱导致水电出力下降;局部地区电力供应能力不足;电网跨区调剂能力受限等。

  综上,目前电力紧缺较前几年有所加剧,缺电缺口、空间、时间均成蔓延之势,但仍为局部地区、局部时段的结构性缺电,还未出现大面积的硬缺电。而对于结构性缺电,可以通过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加大跨区跨省电力电量支援、有效协调好煤电矛盾,可一定程度上缓解供需矛盾、减少缺口,但是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缺口有可能会进一步扩大,时间会进一步拖长。

  而从四川省地域情况分析,因四川境内河流众多,省内电力装机水电比例较大,是我国水能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中小水电资源可开发量达3,437万千瓦,位居全国首位,发展潜力巨大,具有发展农村水电得天独厚的条件,其开发前景非常广阔。四川省丰富的中小水电资源为公司的水电开发业务奠定了良好的资源基础,公司业务发展面临良好的外部环境。截至2013年末,四川省GDP总值26,260.77亿元,比2012年增长10.11%。在经济增长的带动下,全省发电量和用电量均呈一定增长态势。2014年四川省发电量2,93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8%。

  2、 行业地位分析

  公司是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大型一类企业,是四川省地方电力系统农网、城网、缺电县、无电地区和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的总业主,四川省政府授权公司对113家地方电力企业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产权改革完成后,公司供电区域面积将有所增大,主要分布在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供电区域覆盖面较广,公司基本控制了全省地方电力的输电和配电,在供电区域上具有一定的专营优势。

  (1)市场区域优势

  公司负责四川省大部分地方电力的输配,是全省农村水电建设的投资主体、融资载体和经营实体,集发、变、输、配电为一体,尤其以电网资产为主,垄断全省地方电力市场,具有强劲的竞争能力。通过对分布在全省111个县的113家地方电网企业的产权改革,公司可控资产将达到300亿元。

  (2)政府支持

  公司是代表省政府统一行使地方电力省级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发展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农网建设贷款本息由财政统一偿还。四川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地方电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省水电集团运作与发展及农网资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授权公司作为省级项目法人,投资、经营、管理地方电力省级国有资产,并且就农网资产权属、处置原则、方式和政策、纪律进一步给予明确。四川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决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要求加快地方电网改革重组;2008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08】2237号文件,明确规定:省水电集团是四川地方电力的农网改造、农网完善、城网改造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项目法人。

  农网还贷资金属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后免征企业所得税。由于农网还贷资金是四川省财政预算收入的组成部分,其征收具有强制性,拨付具有稳定性。

  (3)资源优势

  四川作为水电大省,水力资源技术可开发总量占全国第一。四川水电开发在我国水电事业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建设规划,我国将建造世界上最高电压±800万千伏的直流输电项目,在四川省有3条输电线路。水能资源是最重要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只要科学开发,就可以实现永续利用。四川省水电资源富集,具有建设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基地的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达1.44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达1.03亿千瓦,占到全国的近1/4,目前开发利用率仅为14%左右,尚有80%以上中小水电资源可供开发。

  (4)人才优势

  公司在电力行业经营多年,拥有众多经验丰富的电力行业从业者,同时随着对地方电力企业的逐步整合,为公司带来更多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除此之外,四川省水电行业科研院校在设计、施工、管理方面具备雄厚的实力,为公司的人才储备提供了坚实的后备力量。

  (二)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电力生产和销售,房地产销售,金融板块的贷款、咨询和担保业务,其中核心业务为电力生产和销售业务。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占比情况如下:

  ■

  注:1、其他业务收入是指建安工程、销售材料、电力安装等收入;2、2012年峨眉山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业务规模很小,发行人合并报表时未将其纳入主营业务收入,单列统计,自2013年起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按照取得收入的经常性和重要性分类,公司将其与其他贷款利息收入合并统计。

  发行人2012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5,500万元、357,722万元、501,945.54万元和324,392.42万元;从收入结构来看,电力生产与供应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8.08%、78.11%、60.61%和73.93%,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占比为8.92%、8.54%、20.72%和7.14%。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公司主营业务近年来主要集中在电力生产及供应,售电营业收入业务逐年增加,2014年售电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加8.86%,作为公司支柱产业,电力生产与供应收入一直占据公司营业收入的50%以上。2012-201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其他业务收入占比均比较低,但在2014年占比突然达20.72%,主要原因是电力安装工程的利润空间较大,公司从2013年逐渐开始大力扩展电力安装工程业务,包括为电力供区内的高速公路安装电力设施,小区的户表线路等,使安装的工程量大幅增加。同时2013年部分未完成或未结算的安装工程在2014年完成后确认收入,致使2014年安装业务收入迅速增加。

  2012年-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断增长,主要由于公司加大水电开发、并购力度,可控装机容量不断增加,自供电能力得到不断加强。2014年,公司完成华蓥电力公司和合江电力公司的并购,2014年全年新增自发电能力约1.44万千瓦。截至2015年3月末,公司拥有电站125座,可控装机容量51.74万千瓦。权益参股容量共计59.77万千瓦。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的重大并购项目。

  (三) 发行人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发行人作为四川省地方大型国有企业,承担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中地方部分廉租房和安居房的代建管理工作。四川金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申请人房地产业务的经营主体,系四川省国资委批准,由申请人出资成立的国有全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1,060万元,为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金娇公司主要从事安置房、廉租房和安居房的代建管理及商品房、土地的开发业务。金娇公司具备四川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

  (四) 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1、发电及供电业务

  公司供电区域主要分布于川南、川东、大凉山和川北等地区,是供区内仅次于国家电网的第二大供电企业。网内用电负荷以居民生活用电、非普工业和大宗工业为主,用电结构稳定。公司发电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四川金辉电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道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下属及发、供一体共16家公司经营管理。

  在发电业务方面,公司全部为水力发电,主要分布在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地区。公司水电站基本分布在金沙江流域,嘉陵江流域,涪江流域,横江流域,大渡河流域、雅砻江流域。四川省水能蕴藏量占全国总量的1/5,其中技术可开发量1.03亿千瓦,居全国首位。特别是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约占全省水力资源的3/4,可建1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的站址有200多处,百万千瓦以上水电站的站址有20多处。公司电站所在流域丰水期为每年的6月至10月,丰水期来水丰沛,基本能满足机组满负荷运行,枯水期为每年的12月至4月,平水期为每年的5月和11月,随着河流上游龙头水库的开发建设,以及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日趋完善,来水流量呈增加的趋势。此外,四川省内的各河流均发源于川西北高原或盘底边缘山地,大量水电资源分布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河流大多具有谷坡陡、河床窄、落差大、险滩多、流速急等特点,为梯级开发水能资源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公司目前实际控制的资产覆盖的地点企业和规划中兼并重组地电企业所掌控的区域而言,多数企业处于落差大、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特别是川南和川东地带,不仅大型水电站不少,而且小水电的蕴藏同样十分丰富,为公司水电产业持续发展提供了长期的资源保障。

  在电网业务方面,公司正在进行农村电网的改造,以扩大覆盖区域,降低输电损耗。待地方电力企业整合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所辖供电区域将覆盖全省75%地区。

  近年来,公司加大水电开发、并购力度,可控装机容量不断增加,自供电能力不断加强。2013年,公司完成华蓥电力公司和合江电力公司的并购2,2014年全年新增自发电能力约8.35万千瓦,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拥有电站124座,可控装机容量53.37万千瓦。

  2公司所并购两家电力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收入占发行人上年总资产、净资产和收入比重均未超过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主要经营指标

  ■

  随着对地方小水电企业整合工作的逐步推进,公司近三年发电量及供电量均保持持续增长趋势。2012年至2014年,公司分别完成发电量19.06亿千瓦时、18.65千瓦时和22.09;近三年分别完成供电量52.39亿千瓦时、60.46千瓦时和65.48。随着供电量的逐年增加,公司售电收入也呈现稳步增长趋势,2012年至2014年,公司售电收入分别为270,618万元、326,638万元和357,872万元。

  截至2014年末,公司完成发电量22.09亿千瓦时,较上年增加18.45%;完成供电量65.48亿千瓦时,较上年增长8.29%;实现售电58.88亿千瓦时,较上年增长9.90%。

  截至2014年末,公司装机容量在1万千瓦以上的主要电厂电站的装机容量、年发电量及年平均利用小时数情况见下表:

  近三年公司主要电厂电站情况

  单位:万千瓦、万千瓦时、小时

  ■

  注:元兴电站属于水电集团下合江公司资产,该资产于2014年4月产权变更后归属于合江公司。

  公司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分别为4,767.00小时、4,426.93小时和4,471.00小时。

  公司自有发电站装机容量较小,全部为单机容量在6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机组,自发电量无法满足全部供电需求,下属电力企业的供电电力需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周边小水电购买,再供给自有供区。近三年公司外购电量占总供电量的比例分别为69.49%、73.24%和66.72%。公司外购电主要来自于国家电网、并网小水电站、西昌电力。国家电网与西昌电力均是每年按照趸售用户分类用电的比例核算趸售电价,按月抄表计费;并网小水电在国家没有调价政策的情况下,上网电价基本保持稳定,按月抄表计费。公司主要应对外购电成本增加的措施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调整售电价格。

  公司电源为水电,来水量的多少会对公司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产生较大影响。目前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均与国家电网并网,实现电量交换。枯水期能够从国家电网及其他地方小水电企业调配电量以保障供电需要。目前,外购小水电企业的电量执行各地标杆电价,购自国家电网的下网电价由公司和国家电网协商后确定,价格普遍高于小水电企业上网标杆电价。枯水期外购电量的增价将提高公司的购电成本。

  在电价政策方面,公司销售电价的审批权均在当地政府的物价管理部门。在节能减排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支持下,四川水电各子公司所在的当地政府的物价管理部门均大力支持、积极协助各子公司的销售电价调整。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3月,公司供电购销价差分别为192.50元/千千瓦时、207.90元/千千瓦时、227.22元/千千瓦时和255.6元/千千瓦时,销售电价的提高消化了电网电价调整引起的购电成本的增加。公司销售电力的结算方式主要是按月抄表核算用电量,在根据销售单价每月结算。

  公司电网建设、运行基本情况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分布示意图

  ■

  咨询、担保业务情况

  (1)咨询业务

  发行人咨询业务经营主体是四川省金鼎产融控股有限公司,自2013年起该公司成立起进行开展。发行人咨询业务主要以服务能源产业为特色,依托发行人及其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四川省能源行业的优势地位,积累了大量的原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上游客户以及下游用电客户群体。发行人以产融结合为导向,服务于上下游的中小企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

  公司咨询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

  上述咨询业务的开展主要立足于电力产业。发行人在水力发电与供应上具备区域优势,积累了大量客户群体,并掌握客户及其产业链客户的用电数据及相关综合信息。发行人通过建立科技平台和庞大的调研体系,结合科学的研究方法,对客户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处理,形成资源优势,并对客户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产业链、细分市场、产业园区、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帮助客户全面把握所在行业的总体发展状况。同时,向客户提供行业建议、财务咨询、项目管理、投资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解决商业模式创新、优化融资结构、实施并购重组、改善经营绩效、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竞争力和影响力,为企业投融资管理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咨询业务费用根据提供服务的性质与内容,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与客户协商确定。

  发行人主要有以下几类咨询业务:

  1)投资咨询:为电力板块客户提供其投资项目的工程、经济、法律、会计、运营等诸多方面的咨询建议,以帮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

  2)融资咨询:帮助客户提供渠道做出融资决策,优化融资结构、设计融资方案、整合融资渠道等;

  3)企业管理咨询:帮助客户进行管理优化、商业模式创新、改善经营业务、提升管理水平等;

  4)商务咨询:帮助客户建立上下游产业链,提供商业信息、产业咨询等;

  5)财务咨询:提供财务诊断、资产管理等服务。

  6)企业并购、整合咨询业务:向客户提供上下游整合、并购方案,协同沟通谈判,以及提供并购业务过程中相关法律、财务等专业化咨询服务。

  7)工程咨询:为涉及电力板块的项目业主及其他各类客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包括前期立项阶段咨询、勘察设计阶段咨询、施工阶段咨询、投产或交付使用后的评价等。

  8)外包中介服务:依托发行人强大的水电行业地位和行业经验,根据客户从外包需求的确定,管理模式的建立,到服务商的选择,项目转移和实施的管理等提供外包流程的咨询服务,以帮助客户通过外包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集中于企业核心竞争力。

  9)能源咨询:为客户提供水电、风电、天然气、页岩气、新兴能源等能源行业的能源资讯、分析和咨询服务。

  发行人咨询业务类别

  单位:万元

  ■

  发行人咨询业务前五大客户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因涉及商业机密,受合同约束,发行人不便提供咨询业务前五大客户名称。

  (2)担保业务

  四川省金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业务的经营主体。四川省金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经国资委川国资规划【2007】28号文件批准成立的专业担保公司,是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号:00060273。

  金玉担保公司主要从事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投资机构为依托,立足中小型企业担保业务,同时进行项目投资和管理、商务信息咨询。

  主承销商

  ■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下转26版)THE_END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