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6日04: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控股”)于2016年 3 月 14 日与北京圆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融通资产”)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简介:

   北京圆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融通资产”)是一家业务涉足资产管理、企业并购、资产重组及股权投资等领域的专业投融资管理机构。圆融通资产管理团队及顾问团队由来自知名券商及上市公司的拥有多年投资及管理经验的高管组成,国家政策支持的朝阳行业,TMT、文化传媒、旅游养老、新材料、生物医药、高新技术等均是该公司现在与未来投资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目的和意义

   合作项目的启动将有利于促进珠江控股跨领域发展,增加珠江控股未来投资项目储备,力争提升珠江控股的盈利能力,也为珠江控股积极探索产业转型与先进的商业盈利模式奠定基础。

   (二)合作纲领

   双方本着平等互信、优势互补的原则,在高科技与文化产业等领域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双方将采取共建机构、项目推荐、专业技术支持等多种合作方式,共同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1、共建机构:双方成立合作工作组,深入项目的投资流程。

   2、资源共享:双方将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在项目发掘、资金匹配、专业技术支持等方面实现全方位的资源共享。

   3、合作方式:依托圆融通资产在投资领域的专业优势,可以采用战略梳理、合作并购、发起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推进双方深度合作。

   (三)其他

   1、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日起至 2021年3 月 14日,届时双方根据发展需要签署新的合作协议。

   2、双方在以对方的名义进行或从事商业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一切违背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均自行承担。

   3、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尚处于初期阶段,在公司未签署正式协议前,不会对公司营业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增加了公司项目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并为产业升级转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发展战略。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双方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合作事项尚待进一步协商和落实,待合作项目确定后,双方另行签署相关正式协议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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